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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A股上市公司ESG卓越實踐報告》

2025-07-1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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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貝殼財經

前言

中國ESG監管正經歷從鼓勵披露到強制規範,再到驅動評級提升與價值實現的快速演進。ESG理念已從監管推動的「附加題」轉變為融入企業基因的「必選項」,實現了從被動合規到主動融合的戰略躍升。

自2022年以來,新京報貝殼財經高度關注ESG領域,連續三年發佈相關研究成果。2025年,我們繼續聚焦逾5000家A股上市公司,系統評估2024年度ESG相關報告的披露質量,力求為上市公司提供有針對性的提升參考。

據貝殼財經統計,截至2025年6月6日,A股247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獨立的ESG相關報告,披露率達45.67%,進一步增長。137家千億市值企業中,136家獨立披露了ESG相關報告,披露率達99.27%,ESG信息披露逐步成為A股龍頭企業「標配」。

2025年,貝殼財經結合公開數據與中誠信綠金ESG評級數據等渠道建立數據庫,從「公司治理、社會責任、綠色實踐、科技創新、綠色金融」五大維度入手,推薦25家優秀範例企業,以示範效應帶動A股上市公司提升ESG信息披露質量與落地成效。

ESG理念的終極目標,是讓企業從被動應答監管要求轉向主動重構商業模式。當可持續性成為戰略制定的底層邏輯,ESG才能真正從流入血液深化為寫入基因,驅動中國資本市場在責任與創新的雙軌上行穩致遠。

第一章 中國ESG信息披露政策演變

近年來,我國ESG信息披露政策持續深化,從最初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信息披露範疇,發展到如今覆蓋環境、社會和治理的完整披露體系。在A股市場,相關政策也從鼓勵自願披露轉變為強制重點企業披露,且標準日益具體化。這一系列變革既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夯實了制度基礎,也順應了全球可持續發展趨勢。

1.1 國內ESG信息披露政策回顧

2006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出臺《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倡導上市公司自主披露社會責任相關信息。伴隨我國ESG信息披露指引的持續更新和完善,ESG信息披露的要求與範圍逐步拓展,信息披露規範愈發明晰。從披露範疇而言,「重點排污單位」所屬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科創板公司、科創50指數成分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等均被納入披露要求體系。

2024年,ESG信息披露規範化、標準化進程的關鍵加速年。2024年4 月,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發佈《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的披露框架,以及環境信息、社會信息、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規則,拉開了A股市場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強制性要求的序幕。

2024年5月,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徵求意見稿)》,作為我國企業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頂層設計文件,拉開了全國統一的可持續披露體系建設的大幕。

2024年11月,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交易所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徵求意見稿)》,針對市場關注的開展雙重重要性評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等給予了必要的細化指導。同月,財政部等九部委聯合制定印發《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推動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穩步推進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規範企業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

1.2 2025年ESG信息披露政策一覽

隨着各方參與力度不斷加大,更為明確且全面的披露指引與配套政策相繼出臺,我國正加速步入ESG信息強制披露階段。在政策的持續驅動與市場的積極響應下,我國ESG信息披露更加規範、全面。

2025年1月,滬深北三大交易所均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助力上市公司披露高質量的可持續發展(ESG)報告。

3月,證監會修訂發佈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優化披露內容,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月,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氣候(試行)(徵求意見稿)》,推動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穩步推進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規範企業可持續相關信息披露。

2025年6月,上交所制定完成《推動提升滬市上市公司ESG評級專項行動方案》,提出多方面工作舉措,包括鼓勵上市公司引入專業投資者作為積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藉助專業力量提升ESG管理績效和評級水平等。

1.3融入全球可持續治理:ESG披露標準接軌國際

在全球可持續發展治理融合背景下,我國ESG信息披露標準加速對接國際規則,通過制度創新與實踐探索構建兼具中國特色和國際兼容性的披露框架。這一進程既體現我國主動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態度,也為企業融入國際產業鏈提供製度支撐。

從政策層面看,我國ESG披露標準與國際接軌的趨勢已明確體現。2024年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發佈《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參考了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FRS S1),與S1在信息質量特徵、披露要素和相關披露要求上總體保持銜接。

2025年,滬深北三大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明確提出「雙重重要性」原則——既考慮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也評估企業對環境社會的外部影響,與歐盟CSRD的「雙重重要性」要求形成呼應。

展望未來,我國ESG披露標準與國際接軌將呈現兩大趨勢。

一是披露範圍從「硬指標」向「軟價值」延伸。《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明確,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產生重大影響的企業需披露生態修復投入、棲息地保護等信息。

二是計量方法與國際碳覈算體系深度融合。我國於2024年9月發佈GB/T 24067-2024《温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該標準由生態環境部提出並指導制定,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借鑑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ISO 14067國際標準,在其基礎上增加了編制具體產品碳足跡標準的參考框架、數據地理邊界信息建議等內容,更具操作性。

第二章 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趨勢分析

2.1 2024年整體披露率45.67%實踐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提升

隨着中國資本市場對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貫徹和監管政策的持續完善,A股上市公司在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領域的信息披露正呈現出質與量的雙重提升。截至2025年6月6日,A股247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獨立的ESG相關報告,整體披露率達45.67%,披露數量、整體披露率進一步增長。

其中,龍頭企業起到明顯帶頭作用,至6月6日,A股上市公司中137家企業市值超過千億元,其中,136家千億市值企業在此之前獨立披露了ESG相關報告,整體披露率達99.27%。這一披露水平,標誌着ESG信息披露逐步成為A股龍頭企業的「標配」,正引領着上市公司ESG實踐與信息披露趨勢,其示範效應有望帶動更多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

從行業分佈來看,2473家企業分佈在31個行業。其中,醫藥生物、電力設備、基礎化工、機械設備、電子、計算機、汽車七個行業披露相關報告的企業數量超過百家。

從行業整體披露率來看,金融行業ESG實踐較為積極,其中,2024年,A股42家銀行均獨立披露ESG相關報告,行業披露率達100%,非銀金融行業緊隨其后,行業整體披露率達85.54%。與此同時,高碳、高能耗行業如煤炭、鋼鐵、交通運輸、建材等整體披露率也相對較高,反映出「雙碳」背景下,上述行業正積極響應環境信息披露要求。

從板塊分佈來看,2024年披露獨立ESG相關報告的企業中,1062家公司於上交所主板上市,736家企業於深交所主板上市。從披露率來看,2024年,由於規模大、市場關注度高、監管要求強,主板企業披露率較高,其中,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板塊披露率分別達62.69%、49.5%,體現出較強的合規意識與社會責任感。

從地區分佈情況來看,2473家上市公司分佈於31個省級行政區。其中,六省份/直轄市披露獨立ESG相關報告的企業數量超過百家,其中,廣東省、浙江省、北京市企業數量位居前三,分別為361家、288家和273家。然而,從整體披露率來看,雖然青海省披露ESG相關報告的企業數量僅為8家,但地區整體披露率為80%,為最高。此外,17個省級行政區企業整體披露率超過50%。

2.2 龍頭企業起引領作用,2024年A股ESG實踐展現六大趨勢

隨着A股上市公司對ESG實踐的持續探索,A股ESG實踐走向成熟。據貝殼財經統計,截至2025年6月6日,A股上市公司中,1768家企業已連續三年獨立發佈ESG相關報告。

通過對2024年獨立披露ESG相關報告的優質企業樣本進行分析,我們發現,2024年,A股上市公司的ESG相關報告披露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千億市值企業ESG實踐更為積極主動,連續三年披露企業佔比97.81%

貝殼財經根據Wind數據統計發現,截至2024年度,A股137家千億市值公司中,134家已連續三年獨立披露ESG相關報告,佔比為97.81%。而從ESG實踐質量來看,頭部企業具備更完善的治理結構和信息披露機制,在ESG實踐與披露上更為積極主動,引領了A股上市公司ESG實踐的發展。

· 更多A股上市公司設立ESG委員會、ESG工作小組,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治理架構

貝殼財經不完全統計發現,截至2024年末,近千家A股上市公司設立ESG委員會,超300家A股上市公司設立了ESG工作小組,數量均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續治理體系中,ESG委員會及ESG工作小組是承上啟下的關鍵樞紐,負責將ESG議題融入公司長期戰略,並對日常運營實施監督與指導。藉助這一機制,企業得以推動ESG實踐在戰略層面的統籌規劃,在執行層面的落地推進,為企業提升ESG管理水平與績效提供了內部保障。

· ESG信息披露仍存在顯著的不統一性,可量化指標披露存在缺陷

以企業2024年對投資者溝通機制的披露為例,披露ESG相關報告的企業中,部分企業能夠進行量化披露,如明確路演次數、業績説明會頻次、投資者交流會數量等,或提供具體案例説明,如某次具有亮點或特色的交流活動詳情;然而,相當一部分企業雖聲稱建立了相關機制,卻僅作原則性聲明,未能披露任何具體內容或量化數據。這種披露深度與顆粒度的巨大差異,削弱了信息的可比性和對投資者決策的實際參考價值。

值得關注的是,進入 2024 年后,A 股企業的 ESG 披露正呈現出數個令人矚目的新動向:頭部企業積極進行ESG相關交流活動;ESG信息披露展現出與國際接軌、注重本土敍事的「雙軌並進」發展趨勢;引入會計師事務所或專業第三方進行獨立鑑證更為普遍。上述趨勢交匯,預示着我國 ESG 信息披露正從「合規驅動」邁向「價值創造」新階段。

·頭部企業積極進行相關交流活動,ESG實踐由被動披露轉向戰略宣導

頭部企業在ESG相關信息披露中提及積極舉辦ESG路演、研討會、調研等交流活動。頭部企業主動進行ESG相關研討交流活動,凸顯ESG相關信息已從被動披露轉向戰略宣導,企業正通過定製化路演,將ESG轉化為吸引長期資本、獲取估值溢價的核心競爭力。

· 企業ESG信息披露與國際接軌,本土化ESG敍事體系初具雛形

2024年,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呈現出「雙軌並進」的發展趨勢:一方面,企業持續向國際通行的ESG披露標準看齊,主動參考或採用全球主流框架,如GRI、SASB、TCFD等,提升信息披露的專業性與可比性;另一方面,具有中國特色的本土化ESG敍事體系正逐步成形,企業在報告中更加註重展示自身在國家戰略、區域發展、綠色轉型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響應與貢獻。

這一趨勢反映出企業ESG披露正從「對標國際」向「融合本土語境」過渡。既重視國際投資者對披露結構與數據質量的期待,又努力構建能夠體現中國特色、行業特徵與企業實踐經驗的ESG表達方式。例如,不少企業開始聚焦鄉村振興、產業扶貧、共同富裕等議題,嘗試講好「ESG中國故事」。

·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與公信力,A股上市公司引入專業第三方外部鑑證

外部鑑證正逐步成為遏制「漂綠」現象、提升ESG信息可信度的重要抓手。隨着A股上市公司對ESG披露質量的重視持續升溫,據貝殼財經不完全統計,2024年,近50家A股上市公司聘請第三方機構對ESG相關報告進行外部鑑證。

這一趨勢顯示,外部鑑證正成為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與公信力的關鍵機制,尤其在金融等受監管程度較高、市場關注度較強的行業率先落地,未來有望向更多行業擴展,成為ESG信息披露常態化的重要一環。

第三章ESG信息披露誠信:「漂綠」、治理失效現象分析

隨着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日益普及,相關披露中的不誠信行為也日益突出。這類行為主要指企業為塑造良好形象、吸引投資或規避監管,在其ESG報告及相關溝通中故意進行誤導、隱瞞、誇大或歪曲信息。此類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ESG信息的可信度、可比性與實際價值,更侵蝕市場信任根基,最終將反噬企業自身。其中,「漂綠」(Greenwashing)行為及治理水平薄弱卻作出過度承諾等現象尤為突出。

3.1「漂綠」案例分析及企業「漂綠」行為影響

「漂綠」(Greenwashing)一詞最早出現於1986年,由美國環境保護者傑·韋斯特韋德(Jay Westerveld)提出,本義是用以形容一些旅店經營者宣稱為減少對生態造成影響而鼓勵遊客重複使用毛巾,實際目的卻是爲了節約運營成本的行為。

「漂綠」現象在當下直指企業在ESG相關信息披露中對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作出言過其實的承諾和披露,通過誤導性宣傳誇大環保成效,掩蓋實際環境損害的行為。在「雙碳」目標驅動下,企業面臨減排壓力,部分企業為獲取綠色融資、政策優惠或市場聲譽,選擇「虛假環保」策略而非實質性轉型。

通過對2024年A股上市公司ESG報告的研究分析,貝殼財經發現,當前部分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中,「漂綠」現象屢見不鮮,ESG信息披露質量有待提升。典型案例中,部分企業在ESG相關報告中宣傳自身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的成效,其旗下公司卻在報告披露期及期后被相關部門點名或處罰。

3.1 .1典型「漂綠」企業案例分析

· 浙江華統肉製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代碼:002840.SZ)

華統股份成立於2001年,並於2017年1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以生豬養殖、屠宰加工、肉製品深加工為核心,業務涵蓋飼料加工、畜禽養殖、食品加工、冷鏈物流、品牌銷售於一體的全產業鏈農牧食品企業。公司以生豬為核心產業,建立了覆蓋「育種、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的一體化產業體系。

在2024年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報告中,華統股份稱,公司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覆蓋集團、事業部及項目公司的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污水、廢氣、固廢等關鍵領域的職責分工與操作要求,實施排污許可證申報、監測數據報送、檔案分類管理、豬舍臭氣治理、污泥規範處置等專項措施,嚴格執行環保要求,持續提升環保管理水平與績效表現,推進環境管理標準化、制度化。報告期內,公司再次獲得「環境信用評價綠色企業」榮譽,部分子公司通過並持續更新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與此同時,公司表示,公司各分子公司均依法取得環評批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然而,今年4月,華統股份控股公司衢州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因持排污許可證超標、超總量、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衢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9.6萬元。處罰書顯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

與此同時,2024年,華統股份多家子公司因環保問題受到處罰。其中,華統股份控股公司天臺華統食品有限公司因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被台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0萬元;華統股份控股公司九江潯成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因人為導致廢水排放監測數據異常,被九江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0萬元。

· 啟迪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代碼:000826.SZ)

啟迪環境是深圳主板上市環境企業,是首批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營業務覆蓋固廢收集處置全產業鏈及水務生態綜合治理全領域,現構建了數字環衞、水務生態、固廢處置、啟迪合加汽車等核心業務板塊。

啟迪環境在202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表示,公司這一年繼續貫徹「零碳無廢建設者」的發展綱領,充分發揮全產業鏈佈局優勢,實現跨區域、跨業務模塊協同,持續推進降碳減污綠色增長,全力克服在發展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然而,2024年,啟迪環境旗下公司多次因環保問題受到行政處罰。公告顯示,經宜昌市生態環境局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分局現場調查,發現啟迪環境子公司長陽浦華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陽浦華」)2024年2月24日—3月5日出水在線監測數據總氮日均值數據連續超標、2月26日氨氮日均值超標、3月5日總磷日均值超標。根據相關規定,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對長陽浦華罰款10萬元。

2024年2月19日,宜都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對啟迪環境子公司宜都浦華宜清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都宜清」)關環城污水處理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2月13日至18日該污水處理廠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顯示總磷日均值超標。根據相關規定,宜昌市生態環境局決定責令宜都宜清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19.6萬元。

3.1.2 「漂綠」行為影響與后果

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時進行「漂綠」,或許短期內能營造出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假象,吸引投資者目光、提升企業美譽度。然而,一旦被媒體、監管機構或公益組織曝光,在經濟和市場層面,會導致企業聲譽崩塌,消費者與投資者的信任危機隨之而來,企業多年積累的品牌形象也會受到影響。

環境目標層面,企業自身的碳中和進程受阻,技術轉型迟滯。在社會與治理層面,則意味着消費者權益侵害,消費者為「綠色溢價」買單卻無實際環保收益。

在法律與監管層面,伴隨我國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踐行,相關制度法規日益完善。2025年3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該文件明確提出 「上市公司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5年,證監會多次強調,將持續評估相關政策的適應性,未來還會進一步研究優化強制披露主體範圍,同時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漂綠」行為。在此高壓態勢下,「漂綠」企業一旦被查實,面臨的將是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公開譴責,甚至可能被限制融資渠道。

企業應清醒認識到,「漂綠」絕非發展的捷徑,唯有腳踏實地履行ESG責任,如實披露信息,才能在可持續發展道路上行穩致遠,收穫長期價值與社會認可 。

現象揭示「ESG工具化」危機

2024年,貝殼財經關注到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中隱藏「治理失效」現象,例如,部分企業無視實控人關聯方長期佔用公司資金余額的事實,在ESG信息披露中稱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防範經營風險;個別企業宣稱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自身卻因在年報中虛增收入的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治理失效」現象,本質上揭示了ESG工具化危機。 這種「工具化」體現在ESG報告日益淪為一種公關策略和形象粉飾工具,而非實質性的治理改善與責任踐行指南;而「治理失效」則表現爲企業內部監督機制未能有效約束行為,導致其公開承諾與實際表現嚴重脱節。

3.2.1典型治理失效案例分析

· 節能鐵漢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代碼:300197.SZ)

中節能鐵漢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8月7日,2011年3月2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為創業板首家生態環境建設上市公司,證券簡稱為節能鐵漢。中節能鐵漢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中國環保產業骨干企業、中國生態修復和環境建設領軍企業,主營業務涵蓋生態修復、生態環保、生態景觀和生態科技四大方面。

節能鐵漢在2024年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報告中表示,公司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地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以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同時稱,通過內部控制體系的運行、分析與評價,有效防範了經營管理中的風險,促進了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

然而,2025年4月,節能鐵漢被深圳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書顯示,根據節能鐵漢《2024年年度報告》,截至2024年年報披露日,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劉水之關聯方南國綠洲佔用公司資金余額18302萬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相關規定。

·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代碼:002092.SZ)

中泰化學於2001年12月18日成立,2006年12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企業前身是1958年建廠的新疆燒鹼廠。中泰化學是全球規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產企業和國內最大的氯鹼生產企業。

中泰化學2021年、2022年均發佈社會責任報告。其中提到,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通過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有關信息。2024年發佈的ESG報告中,中泰化學將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列入利益相關方關注重點,並表示,公司持續優化治理結構,推動制度合規化建設,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與關係管理,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信息披露,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確保上市公司穩健、規範運行。

然而,2024年5月,中泰化學因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相關債券募集説明書信息披露不準確等被新疆證監局處以500萬元罰款。公告顯示,為完成控股股東下達的營業收入目標,中泰化學及其控制的多家子公司通過將不具有控制權或實為代理人的業務按照總額法覈算,2022年合計虛增收入42.48億元、虛增成本42.48億元,分別佔《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營業總收入及營業總成本的7.60%及7.75%。

此外,中泰化學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中泰化學未在2021年、2022年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關聯交易。

3.2.2ESG實質化重構「治理失效」現象改善建議

為提升ESG信息披露的真實性與約束力,改善「治理失效」現象頻發現狀,建議從以下方面強化監管機制:

·建立強制性負面信息披露標準

可將資金佔用、財務造假、信披違規等治理核心問題納入ESG強制披露內容,要求企業以定量化方式公開負面信息,並披露治理缺陷的具體整改措施與時間表。

·強化第三方審計與監管聯動

要求存在相關違規行為的企業,ESG報告中的治理部分披露內容須經獨立第三方鑑證,重點核查負面信息隱匿風險。建立ESG違規線索與監管部門聯動機制,倒逼企業正視治理短板。

第四章 尋找實踐樣本:貝殼財經上市公司ESG先鋒發佈

貝殼財經推薦的ESG優質企業中,考慮到財務重要性、影響重要性的雙重重要性原則,着重評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ESG體系建設、企業綜合實力及影響力、品牌價值等方面。同時,在篩選過程中嚴格剔除了存在多次違法違規行為、連續三年未分紅、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等情況的企業。

根據貝殼財經數據庫分析,截至6月6日,已發佈2024年ESG相關報告的2473家A股上市公司中,1943家企業因上述原因被剔除未能入圍。其中,ST盛屯ST華通等企業被納入風險警示板;杉杉股份鼎信通訊2024年曾多次涉及違規處罰。最終,我們只對符合標準的530家A股上市公司進行分析,尋找到符合「貝殼財經上市公司ESG先鋒」標準的25家標杆企業。

4.1 貝殼財經ESG評價體系

貝殼財經ESG評價體系,利用上市公司公開信息、輿情風險暴露情況對民營上市公司主體進行評價,綜合反映企業ESG治理情況。

4.1.1 ESG評價框架及方法

貝殼財經的ESG評價體系由管理實踐和輿情風險事件組成,綜合反映企業ESG治理和ESG風險情況。同時,我們根據不同行業特點以及不同利益方重點關注的問題,總結歸納一系列ESG細分議題。其中,管理實踐評價從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個維度出發,分別設置6、9、8個一級指標。

4.1.2 數據收集及提取

原則:在符合國際、國內ESG披露標準基礎上,我們在數據收集過程中更加註重中國國情及企業發展特點,突出各指標有效性與數據可比性,併兼顧行業特徵。

數據來源:貝殼財經基於當年度企業公開信息,包括企業發佈的年度ESG報告、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年度專項報告、企業年報;以及參考包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生態環境部、中國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等官方網站的權威數據,採用中誠信綠金ESG評級數據等第三方數據渠道,提取民營上市公司ESG各領域定性和定量數據,共同構成貝殼財經ESG數據庫。

4.1.3 指標賦分及規則

貝殼財經ESG評價指標結合定性和定量兩類數據,根據指標類型進行分類打分。

對於定性指標,主要採用有無判斷或根據劃檔標準進行賦分。對於定量指標,通過行業中值法、區間法等方法,對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將指標統一映射至0-100區間。

由於目前A股ESG信息披露暫未形成統一規範,部分企業缺失部分數據指標。貝殼財經在上述ESG評價體系中引入指標缺失替代方法,減小由於數據缺失對評價結果的影響。

4.1.4 權重設置

由於不同行業對於社會、環境、公司治理的影響存在差異,貝殼財經計算民營企業ESG得分時,對各行業一二級指標進行權重調整。在參考國內外主流機構的經驗做法基礎上,綜合考慮各指標對一級行業的影響程度,以均衡、適用原則設置各指標議題的權重。最后,根據加權得到ESG各主題指標的得分,並最終得到ESG評價綜合結果。

4.2 A股上市公司ESG實踐先鋒

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綠色實踐先鋒

環境(E)維度是ESG的核心支柱之一,聚焦於企業經濟活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這一維度重點評估企業在環境管理體系建設、資源消耗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包括減緩與適應) 方面的表現與實踐。企業通常通過制定環保政策、採用清潔技術、降低碳排放等舉措來減少環境足跡,推動可持續發展。

綜合考慮不同行業對環境影響程度的差異性,貝殼財經選取環境管理、廢棄物;污染物治理;資源循環、綠色發展;節能減排、生態多樣性保護等6個一級指標,經過三級評價體系綜合計算,格林美(002340.SZ)、招商公路(001965.SZ)、愛旭股份(600732.SH)、浦東建設(600284.SH)和晶科能源(688223.SH)5家企業成為「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綠色實踐先鋒」。

從社會(S)維度出發,企業需將社會責任內化為核心運營邏輯,通過員工權益保障、社區價值共創、消費者權益維護等方面構建可持續社會契約,實現員工凝聚力提升與社會公信力強化的協同增效。

對民營企業ESG中社會責任發展層面的考察上,貝殼財經從產品責任、員工管理、公益、供應鏈管理、債權人責任和安全責任等9個一級指標出發,以三級打分體系最終對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情況作出綜合評價,美的集團(000333.SZ)、中國神華(601088.SH)、寶鋼股份(600019.SH)、江蘇金租(600901.SH)和長飛光纖(601869.SH)5家企業成為「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社會責任先鋒」。

完善的公司治理體系是企業基業長青的核心引擎,通過構建戰略決策、風險控制與價值保障的三維治理支柱,系統性化解環境、社會及治理(ESG)多維風險,將潛在危機轉化為可持續競爭優勢。其內核體現為:以科學的目標設定指引發展方向,藉由嚴密的內部控制機制築牢經營堤壩,在充分保障股東權益與信息透明度的基礎上,實現風險抵禦力、市場公信力與長期價值的協同躍升。

為綜合評定A股民營企業在ESG中的治理成果,貝殼財經在股東結構、股東權益及保護、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治理架構等8項一級指標項下采取三級評價體系,愷英網絡(002517.SZ)、吉比特(603444.SH)、牧原股份(002714.SZ)、海康威視(002415.SZ)、華測檢測(300012.SZ)5家企業成為「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公司治理先鋒」。

金融機構業務活動與社會經濟深度交織。作為A股市場的重要支柱,金融機構也引領着上市公司的穩健發展,2022年以來,工商銀行的歸母淨利潤已連續三年位列A股上市公司首位。金融機構的ESG實踐不僅關乎自身運營,還可能通過信貸和投資鏈條波及更廣泛的市場。進行ESG評價是其有效管理風險、把握機遇的必然要求。

貝殼財經結合金融企業2024年ESG實踐情況及企業綠色信貸增長情況、風險控制能力等特色指標,參考企業2024年處罰情況,對金融企業2024年ESG實踐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國金證券(600109.SH)、東方財富(300059.SZ)、華安證券(600909.SH)、申萬宏源(000166.SZ)和中國平安(601318.SH)5家企業成為「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綠色金融先鋒」。

科創企業集中於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關鍵領域,是中國產業鏈升級的主力。然而,其創新也伴隨數據安全、技術公平、電子垃圾等挑戰。關注ESG評價有助於企業系統管理這些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確保創新符合倫理與可持續發展要求。同時,良好的ESG評價能顯著提升企業吸引長期「耐心資本」的能力,為持續研發提供重要支持。

2025年,經過行業及企業科創能力的雙重篩選,貝殼財經對入圍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及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個方面表現進行綜合評價,最終中興通訊(000063.SZ)、TCL科技(000100.SZ)、三一重工(600031.SH)、中遠海控(601919.SH)和衞星化學(002648.SZ)5家企業成為「貝殼財經A股上市公司ESG科技創新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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