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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方生物臨牀研究藥品外流:醫生、藥代、終端環節的合規拷問

2025-07-16 07:00

近期,重慶市兩名宮頸癌患者自費使用標註「僅供臨牀研究使用」的抗癌藥卡度尼利單抗,引發公眾對藥品來源合規性的質疑。7月13日,重慶衞生健康和藥品監管聯合調查組發佈官方通報,對事件詳情及處理措施進行披露。

通報顯示,患者李某美和唐某蓮分別在2013年6月、2017年6月被診斷為宮頸癌並進行手術治療。后在醫生李某的推薦下,從康方生物旗下康方藥業銷售人員冉某元處獲得卡度尼利單抗,並自行在院外購買使用。

針對公眾聚焦的藥品合規性問題,調查組在通報中明確迴應。同時,此次事件也暴露出抗癌藥從藥企到患者的流轉鏈條中存在不容忽視的灰色地帶與監管盲區,具體體現為:醫生違規推薦藥品銷售人員,藥企銷售人員通過偽造文件套取臨牀研究藥品,以及診所、藥店在藥品管理環節存在明顯漏洞。

為切實解決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問題,重慶市衞生健康、藥品監管等部門已開展醫療質量安全、醫德醫風專項整治行動。一方面,全面排查臨牀研究藥品管理使用風險,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舉一反三,修訂完善診所輸液、零售藥店藥品存儲、臨牀研究及臨牀試驗藥品質量管理等制度,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醫生牽線藥代,診療行為引爭議

卡度尼利單抗是全球首個靶向PD-1/CTLA-4的雙特異性抗體,2022年6月首次獲批上市,用於既往接受含鉑化療治療失敗的復發或轉移性宮頸癌患者的治療。在此次事件中,兩位患者是如何接觸到卡度尼利單抗?

調查信息顯示,2023年8月,李某美病情復發並轉移,經腫瘤醫院多學科專家聯合會診建議進行PD-L1(細胞程序性死亡-配體1)檢測,結果為陽性。隨后醫生李某向李某美推薦使用卡度尼利單抗注射液。李某美通過其他人員獲取康方銷售人員冉某元聯繫方式,並於2024年4月17日開始自行在院外購買使用該藥。

據醫生李某自訴,其在推薦治療方案時,口頭告知了李某美用藥可能引起的相關風險。卡度尼利單抗藥品説明書明確有「導致免疫相關性肺炎的可能」,並載明單藥治療的患者發生免疫相關性肺炎的比例為1.7%。2025年2月,李某美第四次進行胸部X片、胸部CT檢查時,提示肺部感染、間質性肺炎可能。

在另一案例中,2024年1月,唐某蓮因右下腹隱痛在腫瘤醫院就診,診斷為宮頸癌術后復發並轉移,經多學科專家聯合會診,建議進行放療+化療+免疫聯合治療,其中免疫治療方案推薦使用帕博利珠單抗。后經醫生李某推薦,唐某蓮選擇了價格相對便宜的卡度尼利單抗,並於2024年1月30日開始自行在院外購買使用該藥。

從醫療規範角度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師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可按照有關規範選擇診療方案。而《中國臨牀腫瘤學會宮頸癌診療指南(2023版)》亦將帕博利珠單抗與卡度尼利單抗均列為復發或轉移性宮頸癌的推薦用藥。調查確認,李某根據患者病情及指南推薦卡度尼利單抗的行為,屬於正常診療範疇。

但爭議點在於,李某向唐某蓮推薦銷售人員冉某元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實施細則(試行)》;同時,還查明其存在應患者要求補開處方的違規操作。

依據醫師法及地方相關規定,李某已被處以警告、約談及暫停處方權等處罰。針對涉事腫瘤醫院存在的行風教育缺位、處方管理漏洞等問題,市衞生健康委已對該院進行約談並責令限期整改。至於李某與冉某元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聯合調查組初步調查未發現利益往來,目前紀檢監察機關正深入覈查,將依結果依法處置。

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衞生健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鄧勇向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醫療反腐常態化背景下,醫患與藥代必須保持「零利益關聯」的清晰界限,核心原則包括交往公開化,僅限指定場合學術交流,且需在醫療機構指定的公開場合進行;拒絕任何形式利益輸送;嚴格職責分離,即醫生的診療決策應完全基於患者病情和醫學證據,不得為藥代推薦患者、介紹藥品銷售渠道;所有與藥代的接觸(如學術會議、藥品諮詢)需按醫療機構規定記錄在案,接受內部監督和外部審計。

鄧勇教授特別強調,醫生推薦自費藥需堅守四大原則,「以患者利益優先,基於病情和指南證明自費藥的臨牀必要性,且不存在更優的醫保藥品替代方案;充分告知藥品適應症、費用、風險及合規獲取渠道,保障患者知情權;杜絕任何利益關聯影響診療公正性;僅推薦正規渠道的獲批藥品,嚴禁涉及違規來源。」

現代版「農夫與蛇」?

患者在接觸到卡度尼利單抗后,如何獲取藥品?

作為2022年6月28日獲批上市的Ⅰ類創新葯,卡度尼利單抗的市場銷售價格為13220元/支。患者可通過三種合規途徑獲取該藥品:一是到藥店自費購買;二是申請康方藥業「醫藥籌卡度尼利單抗患者救助項目」慈善贈藥,該項目規則為買1送1,2支起贈,累計購買滿12支可獲贈1年用藥;三是入組臨牀研究項目。

在此次事件中,冉某元為提高銷售業績,於2024年2月向李某美承諾購買6支藥品即可免費獲得1年的用藥,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李某美共獲取藥品70支,其中以13220元/支的價格自行在藥店購買市售藥品6支(共計79320元)、獲慈善贈藥5支、免費領取臨牀研究藥品59支(標註有「僅供臨牀研究使用」字樣)。唐某蓮獲取藥品方式與李某美類似。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區別於在研發過程中尚未通過註冊上市的藥品、需要通過試驗驗證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臨牀試驗藥品」,「臨牀研究藥品」通常是已經批准上市的藥品,主要用於探索拓展藥品適應症範圍等方面研究。

經相關省市協查,患者李某美、唐某蓮使用的標註有「僅供臨牀研究使用」字樣的藥品,屬於「臨牀研究藥品」,與正常上市銷售的藥品均按照國家批准的藥品標準及處方工藝進行生產,企業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符合相關規範要求,未發現上述藥品存在質量不合格的情況。

而事件的另一個焦點在於價格層面。通過國家醫保談判,該藥品於2025年1月1日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根據地區醫保報銷比例不同,患者實際支付費用300~1000元/支。經覈查,此次事件中的兩名患者自費購藥行為均發生在該藥品納入醫保藥品目錄前。

康方生物方面曾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披露,「據銷售人員所述,多次無償提供該藥物給李某美使用,主要系其考慮李某美支付能力十分有限,且使用卡度尼利單抗注射液以來療效較好。」

當前,部分輿論認為,醫生和藥代在這個過程中似乎幫患者節省了不少費用,如今卻因事件引發爭議,這可能導致后續醫生不敢再給患者推薦自費藥,甚至有人將此比作現代版「農夫與蛇」。

在鄧勇教授看來,這種觀點混淆了「節省費用」與「違規操作」的本質區別,「醫生和藥代通過違規使用臨牀研究藥品為患者‘省錢’,看似短期獲利,實則突破了醫療倫理底線和行業規範——臨牀研究藥品的使用有嚴格的適應症、流程限制,其流入市場可能規避監管,帶來用藥安全風險(如案例中出現的重症肺炎),也破壞了臨牀研究的科學性和嚴肅性。這並非‘好心被辜負’,而是違規行為必然引發的規範審視,不能以‘結果正義’掩蓋‘程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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