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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財觀 | 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價值、挑戰與對策

2025-07-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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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道雲,法學博士、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金融市場(同業)部副總經理

內容摘要: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是深化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的必要舉措,對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和國際地位、保障中國特色現代金融系統穩定、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建設金融強國意義重大。研究發現,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面臨諸多挑戰,比如金融風險管理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尚不完善、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能力存在短板、境外主體使用上海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面臨一些限制等。建議在立足國情、市情和參考國際先進經驗基礎上,加快建立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和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相適配的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

一、引言

國際金融中心是一國乃至全球金融活動的集中地,更是全球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的集聚地,承載着服務全球金融交易、標的定價和資源配置等功能;同時,國際金融中心還具有金融市場高度開放、流動性高、交易規模巨大、金融產品結構複雜、金融監管制度較為完善和金融基礎設施相對健全等特點,理應建立與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和城市精細化管理相適配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成為全球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集散地和管理中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於2024年8月22日發佈新修訂的《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其第三條明確:「將上海發展成為人民幣資產全球配置中心和風險管理中心」。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上海立法要求,建議在立足國情市情、參考國際先進經驗基礎上,堅持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創新、問題導向、系統觀念和胸懷天下,加快建立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和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相適配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

二、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基本內涵、特徵和功能

以關於英國倫敦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研究為基礎,結合考察美國紐約、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等全球已基本建立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框架、優勢、功能等情況,本文將「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概念歸納總結為:在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如監測、識別、評估、預警、防範、控制和化解)方面具有全球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金融體系健全穩定高效,與全球金融市場聯通開放的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同時,將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基本特徵和功能歸納總結為如下四個方面:

一是擁有風險種類基本覆蓋、交易便捷、高度活躍、多層次的場內外金融風險管理產品(服務)體系和市場體系,如期貨、期權、金融衍生品、保險、再保險、資產鏈接證券等產品及其市場,為境內外各類主體提供廉價高效的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管理服務,能夠快速高效地化解、轉移、分散各類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

二是擁有比較成熟健全、規模龐大、與全球市場聯通、高度自由開放和國際化的本土金融體系,包括金融服務市場體系、金融基礎設施體系、高聚集度和活躍度的金融機構體系等,為各類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市場奠定紮實的現貨市場基礎和流動性來源,為各類風險管理市場主要參與主體提供經紀、融資、託管、交易、結算、交割、理賠等金融服務支持。

三是擁有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配套服務體系,包括支持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運轉的各類專業人才隊伍,涉及法律、合規、會計、審計、税務、諮詢等多領域的高度國際化專業中介服務機構體系,以及較強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的投資營商環境,如較低的企業所得税税率、友好適度的金融監管環境、比較健全的與國際接軌的金融法治體系等。

四是擁有較為發達、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相關行業和產業經濟協同支持,包括金融科技中心、離岸金融中心、科技公司集中地、網絡安全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等,既能持續產生本土龐大地風險管理需求,又能吸引境外資金和市場主體前來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並支撐和保障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建設和功能發揮。

三、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重要價值

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是深化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的必要舉措,對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和國際地位、保障中國特色現代金融系統穩定、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建設金融強國意義重大。主要體現在:

第一,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是增強高水平開放背景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能力、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國際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的必要舉措,是支撐上海建設更強大、更高能級的國際金融中心、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和賦能金融強國建設的必要舉措。從全球來看,英國倫敦、美國紐約、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等主要國際金融中心已基本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上海尚未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這是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需補齊的重要短板之一。從全球主要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一般建設規律來看,基本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為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創造基礎條件。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能夠完善上海金融風險管理體系,成就上海卓越的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能力,增加上海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和深度,提升高水平開放背景下我國金融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更好服務跨國公司、金融機構、實體企業、居民等境內外各類主體全面精準管理金融風險,吸引更多國際金融機構、金融人才和資本流入上海,開展跨境投融資、貿易、金融交易和管理金融風險等活動,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全球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在服務國家戰略、實體經濟、人民需求、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等方面的能力和價值。

第二,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長期保持金融市場高效有序、市場主體風險可控、金融創新穩妥推進、金融系統安全穩定、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等創造基礎條件和有利環境。隨着國際國內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新型金融風險的產生、金融風險的累積和多元化複雜化,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或將面臨更多風險、脆弱性和不穩定性。建設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過程,能夠集聚專業的金融風險管理人才和金融風險管理機構,完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體系,健全各類金融風險管理市場,提升金融從業人員專業技術水平。上海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通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有足夠深度和流動性的風險管理產品交易市場、專業的金融風險管理服務等支持上海長期保持金融市場高效有序、市場主體風險可控、金融創新穩妥推進、金融系統安全穩定、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第三,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有利於強化上海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提升上海城市能級。一是上海能夠集中整合各種金融風險管理資源和能力,建立起全面的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實現金融風險早預警、早發現和早處置,有效應對金融危機,加強對超大城市經濟運行的監測和調控。二是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專業的金融風險管理服務,提高城市的金融風險治理效率,助力上海地方政府部門更好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三是上海可以從國際國內金融機構入駐落户、金融風險管理功能區建設、便利市場主體獲取金融風險管理產品服務等角度優化城市發展規劃、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四是建立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需要相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機制,這將為上海提供更多的數據和信息支持,幫助城市管理部門更加精確地瞭解和應對城市運行中的各種風險。

四、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可能面臨的挑戰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四五」規劃》指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還要進一步提高」。目前,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可能面臨如下挑戰:

第一,上海尚未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所需的較為完善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其一,上海缺乏足夠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工具,尚未全面形成權益類、利率類、匯率類、信用類、商品類、航運類、貿易類、貴金屬類、能源類、化工類期貨、期權及衍生品等風險全覆蓋的場內外金融風險管理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因而尚不能全面支持市場主體相應管理各類風險。從場內衍生品來看,根據國際期貨業協會網站數據,截至2025年3月初,全球85家證券、期貨、商品交易所共上市了近3000個場內衍生品,它們大多是具有特定風險管理功能的金融風險管理工具;根據在滬各期貨交易所網站數據統計,截至2025年3月初,在上海上市的場內金融風險管理產品有62個,包括45個商品類(含貴金屬)期貨、期權產品,12個權益類期貨、期權產品和4個利率類期貨產品,1個航運類指數期貨品種。比如,上海尚無國債期權、外匯期貨、標準化外匯期權、科創板股指期貨、波動率指數期貨、個股期貨、個股期權等品種,航運類期貨市場剛起步,已上市的農礦初級產品期貨品種數量佔全球農礦初級產品期貨品種總數比例不到八分之一,尚無水產品類期貨、太陽能期貨、天氣期貨、鎢期貨等農礦初級產品期貨品種,鑄造鋁合金、膠板印刷紙、瓦楞原紙、液化天然氣、電力等相關期貨和期權仍為空白。從場外衍生品來看,上海保險鏈接證券、損失分擔債券產品稀少,尚無行業損失擔保、(風暴潮、突發公共事件)巨災債券以及新興技術風險保險、基礎能源巨災保險、新能源礦業保險等場外風險管理工具。從市場體系來看,上海金融風險管理產品的缺失表明相應的金融風險管理市場空白以及風險管理市場體系不健全。其二,上海場外衍生品市場規模較小、結構發展不均衡。從市場規模來看,上海場外衍生品市場規模非常有限。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數據,我國場外衍生品市場名義本金總體不及美國的三十分之一,信用違約互換及其他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市場極小。雖無上海市場最新具體數據,但可推斷上海場外衍生品市場規模非常有限。從市場結構來看,上海場外衍生品市場結構相對單一、發展不均衡。根據BIS《2022年三年一度全球央行外匯和場外衍生品市場調查》數據(暫無更新數據),2022年4月全球場外衍生品市場中,利率合約佔比為76.4%,外匯合約佔比為14.8%,信用違約掉期(CDS)合約佔比為2.3%,股權相關合約佔比為2.2%,商品合約佔比為1.6%;美國場外衍生品市場中各類合約佔比分別為:利率合約75.7%,外匯合約15.5%,CDS合約3.1%,股權相關合約2.9%,商品合約1.4%;我國場外衍生品市場中各類合約的佔比分別為:利率合約86.4%,外匯合約11.9%,CDS合約0.3%,股權相關合約0.1%,商品合約0.9%。對標全球場外衍生品市場中利率、外匯、信用違約掉期、股權相關、商品合約等各類合約平均佔比可知,美國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結構相對均衡,各類合約佔比與全球平均佔比非常接近,我國場外衍生品市場結構相對單一、發展不均衡,這也折射出上海場外衍生品市場結構的內在問題。

第二,上海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能力存在短板,全球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有待提升。其一,上海金融風險監測系統和指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主要體現在:上海建立的監測指標要素體系在金融風險監測監管上尚未實現風險企業風險點100%全覆蓋;上海對新興金融業的統計覈算相對薄弱,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有待健全,需進一步加強對商業保理、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新興金融業務和金融創新產品的潛在風險監測、快速識別和應對。其二,上海在權益、信用、匯率、流動性風險管理和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升,主要體現在:對財務造假、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違規減持等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防範和處置力度仍需加強,防範化解問題房地產、中小銀行、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風險可能產生一定的「長尾」風險,部分涉眾涉穩、集團化高風險等重點機構的分類整治工作仍需加強等。其三,在全面有效管理金融風險方面的國際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與主要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還有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上海金融市場配套服務體系還在建設中,需進一步建設與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相匹配的涉及法律、合規、會計、審計、税務、諮詢等多領域、國際化的專業中介服務機構體系,對標國際高標準進一步建設友好適度的金融監管環境、健全的金融法制體系和極具全球吸引力的投資營商環境。比如,上海的全球匯率風險管理能力還不夠強,交易成本仍是企業選擇何種外匯風險管理策略的主要考量因素,境外市場主體及境內中小企業在上海管理匯率風險尚需降本增效。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數據,2024年我國企業平均外匯套保率約為27%,而知名外匯交易平臺 MillTechFX調查數據顯示,美國企業2024年第二季度平均外匯套保率約為48%。根據2023年中國上市公司協會對A股931家上市公司調研數據(2024年度未開展此類調研),約70%的被調研上市公司在日常經營中面臨不同程度的匯率波動風險,估測40%的被調研上市公司2022年匯兌損益佔當年淨利潤的1%~10%,估測15%的被調研上市公司匯兌損益佔當年淨利潤的11%~50%。

第三,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使用上海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面臨一些限制。其一,跨國公司、境外投資者等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參與上海金融風險管理市場在市場準入上面臨制度路徑單一問題。比如,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使用上海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尚缺乏頂層設計和法律制度安排。境外交易者和經紀機構參與上海期貨市場相較於境外市場和境內證券、債券等市場,缺少類似「期貨通」的制度路徑,缺少跨境期貨合約互掛等合作機制和制度路徑,也沒有替代合規等柔性執法方式等。其二,上海金融風險管理市場對外開放水平有待提升。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使用上海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面臨交易目的、品種範圍、外匯額度、實需原則等限制,而在歐美、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衍生品市場幾乎沒有上述限制。截至2025年3月初,我國共上市146個具有風險管理功能的場內衍生品(包括期貨品種82個、期權品種64個),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僅可根據《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特定品種期貨(含期權)交易,面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和RQFII)開放的特定品種期貨(覆蓋商品類、航運指數類、貴金屬類、權益類)75個,直接面向境外交易者開放的特定品種期貨僅24個,其中在上海上市並面向合格境外投資者開放的特定品種期貨29個、直接面向境外交易者開放的特定品種期貨僅6個,可見大量商品期貨、商品期權以及國債期貨等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尚未對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開放;國家對合格境外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實行額度管理,合格境外投資者的外匯衍生品交易,限於對衝其境內證券投資所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合格境外投資者開展外匯衍生品業務應當遵守實需交易原則等。

五、倫敦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條件與經驗

衆所周知,倫敦是英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金融、貿易中心和航運樞紐,是全球規模最大、國際化程度最高和最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際大都市在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營商環境(金融法治等)建設等方面高度效仿倫敦。根據「第36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報告(GFCI36)」,倫敦蟬聯全球第二大國際金融中心,全球綜合競爭力和金融科技排名均為第二;根據《新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指數(2024)》,倫敦2024年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發展指數全球排名第二;除此之外,倫敦還是全球最早建立的極具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的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之一。2020年1月,倫敦金融城政府在其官網「The Global City」發佈公告稱:英國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備的獨特能力,是它能幫助跨國公司充分緩釋各種金融風險,全球公司還可以通過英國成熟的保險市場管理商業和專業風險、控制運營風險,並在英國聚集的領先的法律、會計和諮詢服務公司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支持下確保監管合規。倫敦金融城政府曾聯合普華永道於2020年1月發佈研究報告《倫敦作為金融風險管理中心》(《London as a Centre for Management of Financial Risks》),總結了倫敦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條件與經驗。該研究報告將英國與其他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相關數據進行了比較(見下表1),數據表明,英國是全球最大的外匯交易市場和利率衍生品交易市場,英國擁有規模相對龐大的股票市場和較低的企業所得税税率。

該研究報告還分析了支撐倫敦建立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各項條件和特有優勢:(1)英國是歐洲最大的銀行中心,擁有由250家國際銀行組成的廣泛網絡,可以支持跨國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管理貨幣和流動性風險,促使倫敦成為西方最大的離岸人民幣外匯交易市場;(2)英國是歐洲最大的科技公司集中地,世邦魏理仕(CB Richard Ellis,CBRE)曾有研究表明,倫敦的大型科技產業集羣在EMEA(Europe, the Middle East and Africa)地區表現最佳;(3)英國是歐洲領先的金融科技中心,金融科技投資規模佔歐洲的68%以上,倫敦有越來越多的金融科技公司,它們不斷創造新的現金管理產品,以滿足全球跨國公司的各種需求;(4)英國倫敦擁有歐洲最大的網絡安全市場,市值超過60億英鎊,該行業僱傭員工超過3萬名,政府還在增加網絡安全投資;(5)英國倫敦是全球唯一的前20大保險和再保險公司都活躍的城市,佔世界保險和再保險市場份額的10%,是全球第四大、歐洲第一大保險市場,跨國公司可以通過英國成熟的保險市場管理業務和專業風險、控制運營風險,並確保在英國聚集的領先法律、會計、税務和諮詢服務公司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支持下遵守監管,以確保合規性;(6)在全球320個司法管轄區中,27%的司法管轄區是受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支配,這使英國倫敦成為跨境合同的首選管轄地。

作為歷史最悠久的國際金融中心,倫敦儘管受到脱歐和全球其他金融中心競爭的影響,目前依然在全球金融市場佔據核心地位,並在多個關鍵領域保持領先,展現出強大的韌性和競爭力。這為倫敦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建立、發展以及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提升提供了堅實支撐。比如,倫敦是全球金融交易中心和重要的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它位於格林威治標準時間(GMT),是全球多個時區的交匯點,具有得天獨厚的時區優勢,吸引大量的跨國企業和國際金融機構前來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倫敦是全球黃金定價和交易中心,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主導全球現貨黃金定價,LBMA最新數據顯示,2025年1月日均成交量達到4710萬盎司,日均成交額高達1260億美元;倫敦外匯市場成交額連續數十年穩居全球外匯市場首位,多數交易日成交額高達2.7-3萬億美元,約佔全球外匯市場成交總額的五分之二;倫敦還在跨境債券發行和利率衍生品清算領域佔據主導地位,是全球最大的特殊風險保險市場之一。

六、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對策建議

為建立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高質量建設和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相適配的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本文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第一,逐步建立健全上海金融風險種類全覆蓋、多層次、均衡發達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體系和市場體系。總體上,進一步鼓勵和支持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創新,深入產業調研,豐富符合實體經濟發展和境內外投資者需要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穩步發展完善商品期貨、金融期貨、場外衍生品、保險和再保險等風險管理市場,支持有能力有意願的金融機構開展金融風險管理市場做市業務,提升市場流動性和活躍度,改進風險管理產品合約設計和配套制度安排,促進各類風險管理產品交易市場功能有效發揮。展開來説:其一,加快在上海上市人民幣外匯期貨等國際上成熟的匯率風險管理工具,率先在上海開展美元兑人民幣期貨交易先行先試,支持商業銀行創新推出更多場外外匯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創新推出更多銀行間外匯衍生品,適度放寬銀行間外匯衍生品市場參與限制並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完善境內匯率類風險管理產品體系,服務企業「走出去」、「引進來」和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同時,拓展人民幣利率衍生品、信用衍生品以及其他結構化金融衍生產品的種類並優化衍生品交易結算機制;推出更多航運類、貿易類期貨品種,更好服務上海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建設。其二,科學有效地發展農產品期貨市場、能源期貨市場、礦產資源期貨市場,優化完善農礦初級產品設計和交易規則,提升現有農礦初級產品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參與度,更好發揮市場的資產配置、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推出更多符合農礦初級產品生產經營和需求主體需要的期貨新品種,探索推出天氣期貨等自然風險類期貨衍生品以及太陽能期貨、鎢期貨等新品種,上市更多禽畜產品期貨品種和水產品期貨品種,增加期貨品種覆蓋面,形成健全的農礦初級產品期貨體系,更好保障糧食安全、能源安全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其三,均衡發展場外衍生品市場,適度提升市場規模,優化改善場外衍生品市場結構,研究探索行業損失擔保、信用違約緩釋工具、巨災債券以及新興技術風險保險、基礎能源巨災保險、新能源礦業保險等場外風險管理工具,提升保險和再保險承保能力和水平,創新開發更加多樣化、符合經濟科技發展趨勢和國際市場需要的保險和再保險產品,加快完善保險和再保險產品體系。

第二,多措並舉塑造上海極具全球競爭力的全面管理金融風險及金融活動相關風險的能力。其一,在金融風險監測、識別、評估、預警、防範環節。健全金融風險管理機制體系,提升金融風險監測的方法和技術,健全金融風險監測系統,確保覆蓋所有金融交易和市場主體;進一步完善系統性風險的監測預警框架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評估指標體系,從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順周期性和傳染性着手,加強對金融體系順周期行為、具有系統性影響的重點領域及關鍵節點的監測分析;強化對新興金融業務和金融創新產品的統計覈算和監控,完善評估、評級、壓力測試製度機制,及時識別潛在風險;完善統計制度,建立系統完整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準確性;加強投資者保護,完善投資者教育和風險管理培訓,提高投資者的風險認知和自我保護能力。其二,在金融風險控制、處置環節。加強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風險管理,加大不良貸款覈銷力度,引導商業銀行加強風險防控和資產負債管理;加強對問題房地產企業、中小銀行、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風險的監測與防範,抓早抓小「治未病」,阻斷金融風險蔓延,提前出手遏制化解「長尾」風險;推動完善證券市場違法違規市場化監督機制,全面強化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執法,加強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監管力度、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和處罰力度,清理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部門的專業能力培養和人員隊伍建設,確保監管部門具備有效的監管能力和技術手段。

第三,全面提升上海金融市場及其金融風險管理市場國際競爭力、吸引力和影響力。總體上,降低境內外市場主體來滬管理金融風險的成本,提高境外市場主體來滬管理金融風險的便利度,夯實與金融風險管理市場相關的基礎現貨市場,營造上海具有全球優勢的符合跨國公司和國際投資者需求的投資營商環境。具體而言:其一,探索建立「期貨通」、跨境期貨合約互掛等合作機制和制度路徑,探索建立替代合規等柔性執法方式,引入更多境外交易者進入上海期貨市場管理風險。其二,推動國家監管機關逐步放寬對境外金融風險管理需求主體在市場準入、交易目的、金融風險管理品種範圍、外匯額度和實需原則等方面的限制,使其更便利自由地使用上海提供的金融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適度放寬對銀行間基礎型衍生品、集中清算衍生品的准入限制,引導更多公募基金、銀行、保險等長期資金參與風險管理市場,有效緩解市場參與者同質化問題。其三,制定更多有利政策逐步放寬和積極引入國際金融機構入駐,建設全球數量領先、分佈密集的國際金融機構體系,建設全球國際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金融機構聚集地;加大設施供給、促進市場整合,繼續推動各類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積極引入國際金融基礎設施入駐,建設佈局合理、治理有效、先進可靠、富有彈性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全球金融基礎設施聚集地;加快完善上海金融市場配套服務體系,積極引入國際各類專業人才和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建設支持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運轉的各類專業人才庫和國際一流水準的中介服務機構體系;通過地方立法和修法建設更加友好適度的金融監管環境和完善的金融法制體系,與國際高標準規則、國際慣例接軌,同時積極向海外其他國家和地區輸出中國和上海金融法制,提升上海金融法制的國際認可度。其四,加快上海金融市場及其金融風險管理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提升多層次金融市場與全球聯通開放程度,積極參與國際金融風險管理標準的制定,提升上海金融市場的國際化水平和在全球金融事務中的話語權。

第四,實施相關創新戰略和政策措施與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建設相互支撐、共同發展。其一,上海出臺更多政策致力於打造全球領先的綜合性科技產業集羣。建立完善的科技產業鏈,包括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吸引更多企業和科研機構在上海設立或擴展業務,形成良好的產業生態系統,提高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協同創新能力。制定頒佈「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營造更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助推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建立起世界級的科技創新生態系統,為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其二,上海出臺更有力政策致力於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上海國際金融科技中心。建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要同步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上海國際金融科技中心,加強對建立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的金融科技支持。建議更好地利用國家各項支持上海市金融科技創新的監管試點政策,擴大「金融科技沙盒」、「金融監管沙盒」應用範圍,發揮浦東引領區、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試驗田作用,擴大持牌金融機構、科技公司在滬創新試驗範圍,有效提升對金融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其三,上海出臺更有力政策致力於建設全球領先的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中心。根據上海市經信委2024年2月底發佈的最新數據,上海市網絡安全產業規模突破260億元,帶動相關產業增長超過2500億元。為此,建議在《上海市建設網絡安全產業創新高地行動計劃(2021-2023年)》成果基礎上,加快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關鍵技術攻關,建設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示範區和示範園區,推動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產業創新發展,建設上海全球領先的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中心,與《上海市推進IPv6技術演進「智網上海」行動計劃(2024-2025)》和《上海市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十四五」規劃》等措施同頻共振、互促共進,提高上海在國際信息網絡和數據安全領域的話語權,為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創造安全有序的環境。其四,上海出臺更多政策支持在浦東新區建立風險可控的離岸金融體系和國際離岸金融中心。以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意見、實施方案和《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為依據,統籌發展與安全,以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起步,建立離岸金融體系所需的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金融機構體系、基礎設施體系、離岸賬户體系、離岸監管體系和規則體系,試點資本項目可兑換,建立離岸人民幣流動性調控框架,建設離岸金融清算中心,引導離岸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區間內正常波動,穩步構建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風險可控的離岸金融體系,進而建立面向全球的離岸金融中心,與上海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建設相互借力、相互支持。

編輯:劉潤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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