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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 Group董事會批准50/50的未來法律收益分成,一半作為股東股息,一半用於購買比特幣國債;潛在索賠超過10億美元

2025-06-26 22:07

Genius Group Limited(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GNS)(「Genius Group」或「公司」)是一家領先的人工智能驅動、比特幣優先的教育集團,今天宣佈,其董事會已批准了一項分配計劃,其中將所有未來合法勝利的收益分成淨收益,用於分配給股東併爲其比特幣金庫購買比特幣。

Genius Group首席執行官羅傑·漢密爾頓(Roger Hamilton)表示:「該公司有兩起法律案件,一起已提起,另一起懸而未決,我們正在尋求總計超過10億美元的賠償金。由於公司正在提起這兩起訴訟,以收回第三方直接對股東造成的損害,董事會認為,這些案件成功結果的100%收益應直接分配或再投資,以造福股東。"

該公司目前已根據《敲詐勒索者影響和腐敗組織法》(RICO)向佛羅里達州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Peter Ritz和Michael MoE作為LZGI International,Inc(「LZG」)的控股人員和董事,並指控Michael Carter和John Clayton。尋求被告對Genius Group造成的超過7.5億美元的賠償金(其中包括根據聯邦法規可能收回的三倍賠償金)。(Case編號:1:25-cv-21496)

該公司還即將提起一項訴訟,指控裸賣空和針對某些方的欺騙證據,該訴訟由克里斯蒂安·阿塔爾(Christian Attar)的韋斯·克里斯蒂安(Wes Christian Christian)牽頭,根據對該公司2023年股票交易數據的初步分析,據稱損失在2.513億美元至2.627億美元之間。該公司的法律團隊繼續詳細跟蹤該公司2024年和2025年的所有交易,該文件目前正在進行最終審查,等待提交,將包括更新的賠償金額,該公司預計該金額將顯着高於2023年根據所提供的信息計算。

雖然對兩起案件的最終結果、案件的時間範圍或公司可能贏得或收回的損害賠償金額均沒有任何保證,但如果公司成功收回任何損害賠償,董事會已同意以下分配:

如果有多個損害恢復實例,則分配將適用於每個實例。淨損害賠償將是本公司收到的扣除法律費用、追償費用和税款的損害賠償。任何及所有分發將受相關監管機構(包括SEC、紐約證券交易所和新加坡法律)的適用規則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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