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5-06-18 17:22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觀點網訊:6月18日,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宋城演藝發 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4月26日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分別調減2022年利潤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5,740.40萬元、5,740.40萬元,佔更正前利潤總額、淨利潤的414.75%、594.37%,且更正前后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張嫻、總裁商玲霞、財務總監陳勝敏、董事會祕書趙雪瓔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公司、張嫻、商玲霞、陳勝敏、趙雪瓔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宋城演藝表示,公司在編制和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時,花房集團因其一家參股25%的公司被警方調查,無法向公司提供經核數師審覈的2022年年度業績;公司的年審會計師無法獲取與警方調查相關的詳細信息,無法判斷其對花房集團可能產生的影響,對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2023年4月28日,公司通過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董事會專項説明等對相關情況做出披露和説明,提醒投資者關注,注意投資風險。
2024年3月15日,花房集團披露了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在其2022年度原有的合併報表基礎上追加確認了1.55億元預計損失和約1,991萬元投資公允價值損失。花房集團上述調整導致公司需對2022年年度報告會計差錯進行更正,並據此對2023年一季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2023年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前期財務數據進行了更正。
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規範運作意識,嚴格執行財務和會計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本次收到警示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將持續履行職責,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防範類似問題再次出現,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