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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汽車擬3.3億元向控股股東馮長革出售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45%權益

2025-05-23 23:09

和諧汽車(03836)公佈,公司(作為賣方)、EGL(由馮長革先全資擁有的公司,作為買方)及馮長革先(作為買方的擔保人)於2025年5月23日交易時段后簽訂了協議。據此(其中包括),該公司有條件地同意向EGL出售:(i)待售股份,佔出售公司(iCar Group Limited)重組資本的45%,按待售股份代價人民幣2.5億元;以及(ii)待售貸款,佔出售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的45%,按待售貸款代價人民幣8000萬元。總代價人民幣3.3億元將與公司於出售完成時欠EGL 的CS貸款本金總額人民幣3.3億元以對等方式悉數抵銷。

為促進出售事項及於出售完成后分離出售集團就優先貸款的責任及負債,公司擬實施資本重組,作為出售完成的先決條件,主要為(a)出售公司的繳足資本總額將增加至約人民幣5.556億元;(b)部分股東貸款約人民幣3.854億元將轉換為優先貸款;及(c)股東貸款余額約人民幣1.778億元將轉換為出售公司將向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

於本公告日期,出售集團擁有42間附屬公司,於出售公司的海外市場從事分銷新能源汽車及提供售后服務。該集團於2023年開始運營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出售集團已成功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領先的汽車製造商之一)合作,通過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多個地區設立分銷網點和服務中心,分銷兩個新能源汽車品牌(即比亞迪和騰勢)及就其提供售后服務。截至2025年4月30日,出售集團在中國香港、柬埔寨、菲律賓、新加坡、日本、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和波蘭等地,共擁有45家4S中心、34家展廳和4家服務中心。截至本公告日期,出售集團是比亞迪新能源汽車在中國香港的獨家一級授權經銷商,以及在柬埔寨的授權國家經銷商。

海外新能源車輛市場的快速增長帶來了巨大商業機遇,但同時也需要大量的營運資金和前期投資以進入市場,包括建立分銷和售后網絡。為滿足該等需求,於2023年,該公司與馮長革先就有關擬通過出售集團共同投資發展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展開討論。訂約方同意共同投資將由公司及馮長革先分別出資55% 及45%。為推動儘早進入市場並搶佔先發優勢,馮長革先初始以CS貸款的形式提供資金,以增強集團的營運資金狀況及支持出售集團業務的快速啟動。正式的共同投資結構計劃在后期階段實施。

經過一個完整財年的運營后,顯而易見,出售集團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的長期發展和擴展需要持續且大量的營運資金和投資,尤其用於新能源汽車庫存的採購,以及在多個海外地區和市場建立分銷網點和服務中心。因此,鑑於該等資金需求,公司與馮長革先已同意繼續落實共同投資結構,為未來資金籌措、運營責任及損益分擔建立明確的框架。

由於出售集團仍處於增長階段,且由於前期運營及市場滲透成本,實現盈利可能尚需時日,公司認為通過減少其於出售集團的股權來分散及減輕集團的財務風險屬審慎之舉。該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預計將賦予出售集團財務靈活性和運營彈性,使其能夠更好地應對市場挑戰並追求長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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