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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了一個TikTok,還會有千千萬萬個TikTok|暗涌看世界

2025-01-20 15:25

沒有驚喜,也沒有意外,TikTok案終於迎來了階段性局面。

1月17日深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正式判決:以9:0裁定TikTok「不賣就禁」法案不違反美國憲法。法案也為TikTok提供了繼續運營的途徑——通過「合格的資產剝離」,也就是出售。

1月19日10時,TikTok向所有用户推送了關停通知,其中涵蓋所有字節、TikTok運營的產品。Lemon8(圖文社區)、CapCut(剪映海外版)、Lark(飛書海外版)甚至是沐瞳的遊戲都在美國這個下線。

這部長達1600多天的連續劇,還將繼續更新。

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説,他「很可能」會在20日上任當天給予TikTok 90天寬限期,以暫時避免其在美國被禁。據CNBC最新消息,AI搜索初創公司Perplexity 已正式對TikTok發出競購請求,希望創建一個由Perplexity、TikTok US 和新資本合作伙伴組成的新合併實體。

關停通知

自2020年6月白宮表態考慮封禁TikTok以來,多股力量一直努力將這家公司從邊緣拉回,包括但不限於:遊說美國當局政府、兩換TikTok全球CEO、啟動維持數據本土化的「德州計劃」——字節跳動每年拿出10億美元支付給甲骨文公司,后者為其在美國的「可信技術提供商」進行源代碼的安全檢查等等。

但目前來看,作為當今世界格局下的一樁極致案例,TikTok的命運依然沒有被改寫。

在逆全球化語境下,TikTok早不是一個科技企業如何應對紛爭的商業故事,它成爲了一個國家、企業與用户之間複雜博弈的集結體。

過去一二十年,更多中國企業開始走上世界舞臺。在全球化進一步成為中國商業主流思潮的今天,TikTok式的困境更加被反覆忖度。新一代全球化公司如Shein、Temu等,也同樣無法逃脱「我是誰、我來自於什麼、我要去何方」的詰問。

「暗涌看世界」是暗涌的一個欄目。我們正在陸續推出了一系列全球化內容。本期我們訪談了幾位不同身份的全球化領域觀察者,包括美國知識產權和商業訴訟律師Tim、清律紐約分所合夥人黃敏達、久居海外的投資人Richard以及北美市場資深行業專家趙培培。

我們試圖從不同視角來解答:在大國博弈已然滲透到商業與科技領域的今天,中國公司該如何理解和推行全球化。

以下為對話:

TikTok之后,SHEIN、Temu、小紅書怎樣?

「暗涌」:如今的判決已經鐵板釘釘,還有更改的可能嗎?

Tim:美國最高院的判決就是終極判決,即便是特朗普也沒辦法「改法」。我個人認為TikTok徹底跟大家説拜拜的可能性比較低,賣掉是最可能的終極結果。

「暗涌」:之前有不少猜測認為有可能反轉,但事實證明並沒有。這個結果在你的預料之內嗎?

Tim:我個人覺得,最高院倉促間接下這個上訴案子本身就是個敗筆。大法官Gorsuch在他的Concurring意見中講了幾句實話:他覺得這個事情搞得太倉促了,只給了大法官們幾天的時間來考慮和判決。這在最高院的歷史上是非常少見的。所以判決書的開篇就在強調,希望這個判決不會」embarrass the future.」(讓后人覺得尷尬難堪)。

更具諷刺意義的是,最高院的這個判決實際上也為其他國家禁美國app提供了一個完美的法律依據。根據這份判決意見,只要是某個外國app有收集用户信息,威脅國家安全的可能性就被禁止,而且並不需要實際的證據。

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WeChat和現在TikTok難民們蜂擁而至的小紅書,以及其他類似的app。這年頭只要套進「國家安全」這個萬花筒,似乎什麼措施都是合理的了。我來美國20多年了,被幾個app就搞得兵荒馬亂,我也是第一次見識到。

「暗涌」:有人認為對TikTok的封禁只是前菜,對於更多在美國開展業務的中國企業們,是否將集體迎來一個糟糕的局面?比如Temu、Shein等等。

黃敏達:封禁TikTok不是「前菜」。過去已經有了相當數量的針對中國企業的執法行動,比如2018年以后針對華為的執法行動,以及近年來在半導體行業和人工智能行業的各種執法措施。美國打擊中國背景企業,TikTok不是開始,也不會是結束。

以Temu為例,我們目前感受到的氛圍,和TikTok在2019年前后的氛圍很像。從2023年底開始,部分對中國不太友好的智庫已經開始渲染Temu的所謂「國家安全威脅「,一些議員推動對Temu的調查,提出包括數據安全、知識產權、關税等各個方面的威脅。

當然,到目前為止,美國社會對Temu的討論還沒有形成全社會的廣泛討論和共識。如果Temu的所謂「國家安全威脅」在美國形成共識,不排除美國立法或行政部門對Temu採取更激進的措施。

2019年前后,TikTok正是在一系列這樣的社會氛圍營造和推動下,才最終達至2020年特朗普封禁TikTok的行政令。目前的氛圍對Temu是非常不友好的。

Tim:Temu 2022年9月在美國推出后,開了掛一般地擴張,2024年的營收增長數據也十分誇張。Temu在海外的迅速崛起,固然離不開自身的努力,也得益於美國市場一條名為「最低限度條款」(de minimis provision)的關税政策。

凡是通過直郵交付給個人買家的包裹,只要價值低於800美元就可以免税進入美國。在這其中,三分之一的包裹都來源於Temu和SHEIN——這只是保守估算,按照這兩家跨境電商的增長速度,這個比例在當下只高不低。

繞過關税、又以更低價競爭,在這個條款的「掩護」下,Temu和SHEIN原本就有的優勢更明顯了,這讓美國人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們説這項政策的「巨大漏洞」正在「成為一場失控的野火」。

所以他們緊急修補漏洞。1月17日,是美國總統拜登任內的最后一個工作日。拜登政府發佈提案,以收緊針對低價值進口商品的「最低限度」免税門檻。那些依賴跨境小包、沒有備貨海外倉的中小賣家受到此次改革的影響較大。當然,Temu和SHEIN的日子肯定也沒有以前那麼好過了。

「暗涌」:TikTok案判決背后,針對PACAFA法案中的針對性(法案中有且僅有TikTok 和字節跳動兩家公司的名字)是否違背了美國憲法中的平等保護原則,判決書中再次強調了,美國國會有權在法律中單獨羅列某一家或幾家企業。這是否意味着,未來類似針對中國企業的「點名式」立法可能越來越多?

黃敏達:本次TikTok案,最高法院沒有處理平等保護、未審先判等問題。原因是美國不同級別的法院已經多次確認,點名式立法不違反美國憲法。這類點名式立法已經很多,比如目前國會正在討論的立法草案有針對華大基因、藥明康德、大疆等多家中國背景企業的點名式立法。

這類立法在2018年以前不多見,但近幾年確實是越來越多了。

從山上往山下打,和從山下往山上打

「暗涌」:哪一類中國公司更容易成為被限制的目標?

黃敏達: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種是美國認為中國可能造成威脅的高科技行業的公司,比如半導體、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行業的公司。當他們的技術發展到達一定閾值,讓美國感受到威脅,就可能採取針對性的措施。

另一方面,在美國有大量用户使用,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成為美國的「基礎設施」的公司。TikTok和Temu這類互聯網公司是一類,還有一類是在某些細分領域佔據大量市場份額的公司,比如禾賽科技等。

美國的工具箱有很多措施,除了類似TikTok這樣的針對性立法,制裁、管制措施、懲罰性關税、不同的税收待遇等,都可以是美國的工具。

趙培培:中國企業出海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普通科技產品、中端科技產品和高科技產品。其中,高科技產品由於關注度高,更容易面臨類似TikTok的問題。

對於中端科技產品,能否在美國市場立足,關鍵在於「高設計」能力——即強大的製造能力、高複雜度的產品設計,以及供應鏈整合能力。這些能力不僅決定了產品的競爭力,也為企業帶來顯著的市場增長機會。而普通科技產品則相對製造難度較低,只需專注於產品本身,受到的限制較少。

高科技產品涉及複雜的生態系統和供應鏈設計,因此討論度更高。但這類產品通常具有較強的可移植性,例如互聯網和軟件領域,甚至硬件領域也可以通過全球代工實現迅速移植。由於這些行業難以通過制裁或關税直接管理,只能相關法規出臺來進行間接限制。一旦違規,就可能被認定為「不合規」。

「暗涌」:所以不同領域的打壓力度也是不同的。

趙培培:對,企業的競爭方向也是重要的:是從山下向上攀登(美國處於更高的市場位置),還是從山上往下俯衝(美國處於較低位置)。高科技行業中的一些 ToC 端應用,例如互聯網,往往是對產業的顛覆,而非增強。產業顛覆性產品更容易遭遇打壓,而產業增強型產品則更受歡迎。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汽車部件在北美生產,通過與美國企業合資製造,成本從10美元降到8美元,這種「產業增強」不僅提高了競爭力,還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福利,因此非常受歡迎。但如果某些產品顛覆了整個產業,並且難以證明其對當地經濟和就業有積極影響,甚至可能威脅到現有產業,那麼抵制的風險會更大。

Richard:美國出臺保護措施,會優先關注對本土企業構成嚴重、直接威脅的行業。海信和TCL出海多年,尤其在彩電等領域長期受到美國消費者歡迎。雖然他們在知識產權和關税等領域也遇到過諸多麻煩,但總體上他們的主要競爭對手還是日韓品牌。類似的還有其他消費電子、餐飲和其他市場。

相較而言,電商直接涉及上千萬美國中小微企業和品牌的直接利益。通信、基建和傳媒屬於戰略優先行業,不僅涉及安全,也關係到美國普通百姓的日常。這些敏感領域較容易受到政策限制和貿易保護措施的重點關注。

「暗涌」:Temu從第一天註冊起就已經是一家美國公司,這還是不足以規避的話,中國公司還能怎麼做?

黃敏達:TikTok同樣註冊為美國公司,其股東字節跳動註冊在開曼羣島,且字節跳動有大量的來自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國際投資者,這些都不影響他們在美國遭受針對性執法。

企業本身的註冊地不是最關鍵的問題,核心還是美國政府是否認為這些企業給他們造成「國家安全威脅」,而現在美國所謂的「國家安全威脅」已經越來越泛化了,而且隨時可能動態變化,我們只能實時跟進和判斷。

趙培培:從美國受益人披露(BOI)制度和企業透明法案(CTA)的角度來看,一家公司是否被定義為「中國公司」,主要取決於實際持股股東的背景,而非董事會、高管或運營層面員工的國籍。

根據這一定義,一家非中國公司可以擁有大量中國護照持有者擔任董事會成員、高管或員工,只要實際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的股東為非中國護照持有者,該公司仍可被視為非中國公司(一般來説,持股比例超過10%時就會受到關注,特別是在家庭成員 2-3人形成一致行動的情況下,可能實現對25%以上股比的控制)。

反之,即使一家公司的董事會、高管或員工已完全「本土化」,如果其實際控股股東中有較高比例的中國護照持有人,該公司仍可能被認定為中國公司。

成為Global company之前,先成為Local company

「暗涌」:對於中國公司來説,有哪些是可以提前知悉、並加以預防的解決方案?

Tim:我覺得最先要解決的合規問題,就是所有的東西要真實。很多中國公司找的國內代理,只是在美國開空殼公司並沒有實際業務,有的甚至連地址都是錯的。我處理過好幾家在國內市場規模挺大的公司的被告案,打官司的時候我很尷尬,最擔心的是在法官面前沒有誠信。即便信息小到一個地址、電話也都要真實。

趙培培:合規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企業透明法案因本土企業的訴訟而暫時中止實施,但一旦恢復推進,相關企業需在實際股權分配和申報中特別注意合規要求。合規的關鍵不在於股東的國籍,而在於申報的透明度。

比如,如果一家公司由非中國護照持有者擔任董事會成員,但實際股東是中國護照持有人卻未申報,則不合規。如果申報信息準確,沒有任何隱瞞和虛假陳述,即使主要股東是中國護照持有人,也不會影響合規性。

CTA的新要求還需要把對企業有實際影響和控制的人納入申報,而不僅僅是法律意義上的股東。

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説,大多數中國公司出海都是從山下往山上打的邏輯,所以纔會遇到合規、被制裁卻束手無策的問題。我們遇到的更多不是説高科技產品的問題,是公司治理水平的問題。這是需要時間和經驗去打磨的。

「暗涌」:所以中國公司的全球化,已經很難再做 Global company,而更多要做 Local company?

Richard:華人創業者無論國籍,想在美國創業成功,要遵守美國當地的法律、監管和文化習慣。短期內,公司治理、所有權和法律結構要獨立於中國企業和投資人,管理層儘量做到國際化和本土化。華商無法改變地緣政治關係,但可以在法律層面儘可能地進行做到風險隔離和保護。

長期而言,華人創業者要在本行業的上下游打造本土化的生態系統,同時學會利用媒體、服務社區,協調政商關係,樹立符合美國價值觀的正面品牌形象。這需要幾代管理層的更迭,任重而道遠。

趙培培:從科技產業的角度來看,當前有兩個主要趨勢:安心做自己和積極本土化。

前者可以參考 30-40 年前日本和韓國企業的發展模式。他們專注於產品研發和供應鏈本地化,將公司打造成由本地化團隊控制的企業。許多日本公司超越本國市場份額,成為深受美國消費者喜愛的品牌。它們已經在文化上完全本地化,員工和運作方式融入美國市場,最終成為名義上是「日本公司」的美國企業。

后者是老生常談了。從企業DNA的角度實現完全的本土化是一項複雜而漫長的戰略,需要高度專業性和長期規劃。企業不僅要打磨好產品,還需融入本地生態,實現設計、供應鏈和製造體系的全面本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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