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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8:49
「毛絨公仔要嗎?新用户註冊送禮品!」你在街頭遇到過這樣的推廣方式嗎?只要完成QQ、抖音、快手等的註冊,就能免費領取一份小禮品。然而,這背后可能暗藏詐騙陷阱,詐騙分子以此獲取手機號碼用於信息網絡詐騙。
11月24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徐匯區檢察院)獲悉,近期,該院辦理了這樣一起利用「地推引流」非法獲利的刑事案件。
徐匯區檢察院介紹,2024年1月至4月,梁某某為獲取高額的報酬,加入了詐騙分子引流的「地推」微信羣,並創建微信羣組,組織他人通過「地推」形式,獲取不特定人羣手機號碼並註冊QQ。到案后,梁某某交代了「地推」非法獲利的模式。
「我們會到火車站、商業廣場等門口擺攤,那里人流相對密集,方便找路人註冊抖音、快手、QQ等新用户。」「為吸引人來,我們會購買一批玩偶、保溫杯、小電鍋之類的便宜小禮品,然后擺攤放贈品,很快就會有路人來諮詢……」「我們謊稱自己是抖音、快手、騰訊等正規平臺的推廣人員,對來諮詢的人只會説是給平臺拉新用户,對方不知道我們會把他們的手機號+驗證碼發在微信羣里銷售……」梁某某介紹。
據梁某某交代,他負責在各微信羣組中物色地推人員,之后地推人員會選擇人流密集的地點擺攤,以註冊送小禮品的方式吸引路人註冊抖音、快手、QQ等新用户。為掩人耳目,地推人員會先推廣操作簡單的抖音和快手APP,之后以驗證是不是「新人」的方式,向對方索要手機號碼和驗證碼,在未經號主允許的情況下,利用「手機號碼+驗證碼」註冊QQ號。隨后梁某某將註冊成功的QQ號提供給上家,並與上家通過虛擬幣結算,從中獲利人民幣5.7萬余元。而上家則利用這些QQ號等個人信息實施精準網絡詐騙。
承辦檢察官認為,梁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梁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部分違法所得。近期,經徐匯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徐匯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梁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