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除了魯比歐,我國還制裁了這些美國人

2024-11-12 18:58

近期,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正在加緊確定新一屆政府成員名單。而據多家美媒披露,他有意任命古巴裔佛羅里達州參議員魯比歐(或譯「盧比奧」)出任美國國務卿一職,消息引發關注。

魯比歐 美國ABC報道截圖 魯比歐 美國ABC報道截圖

魯比歐一般被稱為「反華急先鋒」,其個人早於2020年就因其涉港、涉疆問題上表現惡劣,率先兩次被我列入制裁名單。倘若魯比歐成功上任,其被制裁的特殊身份對中美兩國外交程序帶來的可能影響,還有待觀察。

除了魯比歐外,我國還制裁了以下多名損害我國家利益的美國人員,包括單邊制裁和反制裁措施等不盡相同,被制裁人員通常會被禁止入境內地和香港、澳門,而與其關聯的企業、機構也會被限制與我國打交道、做生意,還有一些被制裁人員受到了在華財產凍結等反制措施。具體名單如下:

2020年

2020年7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宣佈,中方決定自即日起對美國「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以及美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巴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克魯茲、聯邦眾議員史密斯實施相應制裁。

8月10日,中方決定對美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克魯茲、霍利、科頓、圖米,聯邦眾議員史密斯,以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總裁格什曼、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總裁米德偉、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總裁特温寧、人權觀察執行主席羅斯、自由之家總裁阿布拉莫維茨實施制裁。

10月26日,中方決定對洛克希德·馬丁、波音防務、雷神等美國企業,以及在售臺武器過程中發揮惡劣作用的美國有關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

11月30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亞洲事務高級主任約翰·克瑙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亞洲項目負責人阿南德、香港分部主管羅薩里奧、項目主任薛德敖等4人實施制裁。

2021年

2021年1月21日,中方決定對在涉華問題上嚴重侵犯中國主權、負有主要責任的28名人員實施制裁,包括第一屆特朗普政府中的蓬佩奧、納瓦羅、奧布萊恩、史達偉、波廷傑、阿扎、克拉奇、克拉夫特以及博爾頓、班農等。這些人及其家屬被禁止入境中國內地和香港、澳門,他們及其關聯企業、機構也已被限制與中國打交道、做生意。

3月27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曼欽、副主席伯金斯,實施制裁,禁止上述人員入境中國內地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中國公民及機構同上述人員交易或同上述實體往來。

5月26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委員約翰尼·摩爾實施制裁,禁止摩爾及其家屬入境中國內地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7月23日,中方決定對前美商務部長羅斯、美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員會」等7個美方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 

12月21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馬恩扎、副主席特克爾、委員巴爾加娃、委員卡爾實施相應反制。反制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員入境中國,包括內地和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和機構同其交易。

12月30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等5名美方人員實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上述人員入境(包括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及機構與其交易。此前中方針對美國其他涉港錯誤行徑作出的反制決定,包括制裁對象和措施依然有效。

2022年

2022年8月5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及其直系親屬採取制裁措施。 

12月23日,中方決定對余茂春、託德·斯坦恩採取反制裁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活動;三、對其本人及直系親屬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本決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2023年

2023年4月7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及其負責人等后附《反制清單》列明的機構和個人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對哈德遜研究所、里根圖書館等2家機構:嚴格限制中國境內的高校、機構等組織和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交流、合作等活動。二、對哈德遜研究所董事會主席薩拉·斯特恩、所長約翰·瓦特斯,負責里根圖書館日常維護的里根基金會前執行主任約翰·希布斯奇、首席行政官喬安妮·德雷克等4名個人:(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4月13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得克薩斯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邁克·麥考爾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2024年

2024年1月7日,中方決定對貝宜陸上和武器系統公司(BAE Systems Land and Armament)、聯合技術系統運營公司(Alliant Techsystems Operation)、宇航環境公司(AeroVironment)、ViaSat公司和Data Link Solutions公司等5家美國軍工企業實施制裁。措施包括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組織、個人與其進行交易、合作等活動。

4月11日,中方決定對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對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5月21日,中方決定對美國威斯康星州前聯邦眾議員加拉格爾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5月22日,中方決定對以下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一、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標槍合資公司、雷神導彈系統公司、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海岸間電子公司、系統研究與模擬公司、鐵山解決方案公司、應用技術集團、阿克西恩特公司等12家企業,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對凱西·沃登(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裁)、馬修·布朗伯格(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全球運營副總裁)、本傑明·戴維斯(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戰略威懾系統副總裁、總經理)、托馬斯·瓊斯(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航空系統總裁)、斯蒂芬·奧布萊恩(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全球業務發展官)、羅珊·羅德(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副總裁、防務系統總裁)、菲拉特·蓋曾(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總裁)、賈森·艾肯(通用動力公司負責技術部門執行副總裁)、艾米·吉格蘭(通用動力公司高級副總裁、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總裁)、克里斯托弗·布雷迪(通用動力公司副總裁、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總裁)等10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6月21日,中方決定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相關實體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一、對洛克希德·馬丁導彈系統集成實驗室、洛克希德·馬丁先進技術實驗室、洛克希德·馬丁風險投資公司等實體,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董事長、總裁、首席執行官詹姆斯·泰克里特、首席運營官弗蘭克·聖約翰、首席財務官傑西·馬萊夫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7月12日,中方決定對以下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一、對安杜里爾公司、海上戰術系統公司、環太平洋防務公司、AEVEX航天公司、LKD航天公司、頂峰科技公司等6家后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對宇航環境公司董事長、總裁、首席執行官瓦希德·納瓦比、宇航環境公司高級副總裁、首席財務官凱文·麥克唐奈、安杜里爾公司首席執行官布賴恩·申普夫、安杜里爾公司首席運營官馬修·格里姆、安杜里爾公司負責全球防務的高級副總裁格雷戈里·考斯納等5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7月31日,中方決定對美國馬薩諸塞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麥戈文採取以下反制措施:一、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二、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三、對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10月10日,中方決定對以下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一、對邊緣自治運營公司、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公司、斯凱迪奧公司等3家后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二、對史蒂文·魯德(搖桿舵公司創始人)、詹姆斯·伊克斯(內華達山脈公司副總裁)、大衞·薩頓(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亞洲區主任)、朴英泰(宇航環境公司副總裁)、帕特里克·揚科夫斯基(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印太項目主任)約翰·普維斯(邊緣自治運營公司前首席執行官)、喬什·布倫加特(邊緣自治運營公司首席運營官)、克里斯托弗·卡斯特納(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亞當·布賴(斯凱迪奧公司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湯姆·莫斯(斯凱迪奧公司亞太區總經理)等10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