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珠光控股集團調整優先票據利率 12%降至6.5%

2024-11-12 18:25

觀點網訊:11月12日,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佈有關優先票據的公告。公告中提及了2022年9月22日和2024年10月15日的公告,並根據第三份修訂契約及優先票據條款和條件,對票據文檔、票據條件及票據購買協議進行了若干修訂。這些修訂已於2024年9月21日生效,待第三份修訂契約所載的全部先決條件達成后方可作實。先決條件已於2024年11月12日達成,修訂已正式生效。

此次修訂中,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優先票據的利息累計方式進行了調整。具體來看,未償還本金金額的年利率12%計算利息已修訂為三個不同期間的利率:期間A(發行日期至2024年6月21日)維持年利率12%,利息以現金支付(或根據股份轉讓及購股權契據所載或與主要票據持有人進一步協定的其他方式及/或日期支付);期間B(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和期間C(2024年9月22日至到期日)的年利率均調整為6.5%,利息以現金支付。

若發生違約事件,主要票據持有人要求時,利息計算方式將有所調整:期間A繼續適用年利率12%;期間B的年利率調整為12%,未支付利息立即到期並現金支付;期間C的年利率調整為12%,未支付利息到期並現金支付。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