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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第一階梯2.94元/立方米

2024-10-08 16:55

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的有關要求及上游供氣企業調整我市天然氣門站價格情況,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河南省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18〕150號)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我市市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疏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標準

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銷售價格執行2.94元/立方米,第二階梯銷售價格按照1:1.3的差率相應調整。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生活用氣(不含冬季採暖用氣)執行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氣價。

二、執行範圍

鄭州市區(含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的居民用户及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户。

三、優惠政策

繼續落實低收入羣體(低保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補貼政策,按疏導后價格,每户每月減免5立方米的氣費,由市財政補貼。

四、有關要求

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要嚴格落實天然氣價格政策,認真做好明碼標價、信息公開和宣傳解釋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市場安全平穩運行。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1日起執行,《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理順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鄭發改辦〔2019〕217號)同時廢止。

2024年10月8日

政策解讀

1.疏導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2018年3月,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出臺《河南省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豫發改價管〔2018〕150號),辦法中明確規定實行城鎮燃氣銷售價格與上游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聯動的機制。

2.為什麼要疏導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2021年4月和2023年4月,上游民用氣供氣價格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分別上浮了5%和10%,共計上浮15%。考慮經濟下行階段民眾的生活壓力,鄭州市終端銷售價格一直未同步聯動疏導,上漲成本由城燃企業和政府承擔。2024年4月,上游民用氣供氣價格進一步上浮3.5%,由此前累計上浮15%提高至累計上浮18.5%,為保障居民用氣穩定和燃氣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充分考慮上游氣價上浮情況和用户可承受能力,經政府有關部門充分論證,經市政府同意后,開展此次價格疏導工作。

3.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疏導範圍是什麼?

鄭州市區(含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的居民用户及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户。

4.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從什麼時間開始執行?

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自2024年10月21日起實施,即從2024年10月21日起,鄭州市區居民用户及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户按疏導后的價格計算燃氣費用。

5.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具體如何疏導?

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價格由2.58元/立方米疏導至2.94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每户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價格由3.35元/立方米疏導至3.82元/立方米。

6.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后,每年的分檔用氣量和結算周期是否會有變化?

本次居民用户的分檔用氣量和計算周期不作調整。

7.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疏導后,困難羣體的優惠政策是否有變化?

為保障困難羣體的生活質量,我市將繼續落實低收入羣體(低保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補貼政策,每户每月減免5立方米的氣費,該部分氣費由市財政予以補貼,實際使用量超出5立方米部分按疏導后的價格2.94元/立方米執行。

8.城市燃氣經營企業諮詢途徑有哪些?

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0371-6885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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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鄭州市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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