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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融監管局罕見公示針對徽商銀行專項檢查 聚焦「以貸轉存」等違規高發領域

2024-10-08 14:51

財聯社10月8日訊(記者 彭科峰) 地方監管部門針對單家銀行開展負債與資產匹配檢查並予以公示,這成了業內罕見的現象。

  10月7日,安徽金融監管局發文稱,抓實抓細2024年徽商銀行負債業務與資產匹配性專項檢查。該局還表示,聚焦「以貸轉存」「員工虛增存款‘衝時點’」「資金中介賬户」「大額高頻資金交易賬户」「員工與客户資金往來」等違規高發領域,全面篩查、覈驗疑點線索,提升檢查效率。

這地監管局發文公示針對單一銀行開展銀行負債類專項檢查

  昨日,安徽金融監管局發文稱,將2024年徽商銀行負債業務與資產匹配性專項檢查形成「工作閉環」。一是在前期,深入摸排被查機構業務規模、經營狀況和風險情況,在綜合研判負債業務管理能力、負債與資產匹配性基礎上,統籌選取徽商銀行總行以及淮北、亳州等6家分行開展「總行+分行」上下聯動集成檢查。

  二是在中期,積極發揮智能檢查實驗室「研發、應用、培訓」功能,充分挖掘EAST系統和1104系統數據價值和應用潛力,聚焦「以貸轉存」「員工虛增存款‘衝時點’」「資金中介賬户」「大額高頻資金交易賬户」「員工與客户資金往來」等違規高發領域,全面篩查、覈驗疑點線索,提升檢查效率。

  三是在后期,綜合借鑑機構監管、屬地金融監管分局意見,確保檢查標準、后續處理尺度統一。

本次專項檢查前 徽商銀行連續三任董事長均已落馬

  2005年12月,徽商銀行在合併合肥、蕪湖、安慶等6家城商行以及六安、淮南、阜陽等7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成為全國首家由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設立區域性股份制銀行。

  不過從公開信息來看,本次徽商銀行被安徽監管局開展專項調查前,其三任董事長均已經落馬被查。

  最新的消息為,2024年5月24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徽商銀行原董事長李宏鳴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以罰金4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而早在2022年11月,安徽省紀委監委已發佈消息稱,李宏鳴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財聯社記者查詢發現,2021年11月,徽商銀行首任董事長戴荷娣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此時戴荷娣退休已近8年。

  此外,2022年3月,徽商銀行第四任董事長吳學民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吳學民於2010年9月加入徽商銀行,此前還擔任過徽商銀行行長一職。

監管部門對於銀行資產與負債匹配早有嚴格要求

  早在2021年,原中國銀保監會即發佈《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並答記者問。《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從負債來源穩定性、負債結構多樣性、負債與資產匹配的合理性、負債獲取的主動性、負債成本適當性、負債項目真實性等六方面明確了負債質量管理核心要素。

  彼時,原中國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負債與資產匹配的合理性,旨在要求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提升負債與資產在期限、幣種、利率、匯率等方面的匹配程度,防止過度錯配引發風險。

  從后續信息來看,依然有銀行罔顧《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的要求。而今年1月,河北金融監管局就轄內銀行的負債和資產的匹配性管理公開發文示警。

  該局稱,在非現場監管中發現全省存款總量呈季末上漲、次月下降規律,不排除部分機構存在衝時點行為。同時發現部分存款人存在「日切」套利行為,即利用不同銀行核心系統每日記賬時點的時間差,通過短時間內在多家銀行間「踩點」「接力」轉存,實現同一筆資金同一日在多家銀行同時被確認爲日終存款的行為。「日切」套利導致監管數據失真、推高銀行負債成本、易引發案件風險。

中信證券明明債券研究團隊此前發佈研報稱,近年來,部分商業銀行爲了追求擴表,盲目吸收存款,造成了線上違規吸儲、線下高息攬儲亂象,擾亂負債業務競爭秩序,也給金融體系積累了不少的風險隱患。而《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對中小銀行的壓力較大。對於負債質量管理及風險控制體系尚未健全的部分中小行,由於負債渠道收緊會將面臨較大的調整壓力。創新負債渠道收縮,銀行吸儲壓力持續上升,可能會推動資產端規模增速下行甚至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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