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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

2024-04-27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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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代碼:605589                   證券簡稱:聖泉集團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一季度財務報表是否經審計

  □是     √否

  一、 主要財務數據

  (一)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二)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對公司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未列舉的項目認定為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且金額重大的,以及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説明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三) 主要會計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原因

  √適用     □不適用

  二、 股東信息

  (一) 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三、 其他提醒事項

  需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關於公司報告期經營情況的其他重要信息

  □適用     √不適用

  四、 季度財務報表

  (一) 審計意見類型

  □適用     √不適用

  (二) 財務報表

  合併資產負債表

  2024年3月31日

  編制單位: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公司負責人:唐一林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亞玲       會計機構負責人:唐才學

  合併利潤表

  2024年1—3月

  編制單位: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本期發生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被合併方在合併前實現的淨利潤為:0元,上期被合併方實現的淨利潤為:0 元。

  公司負責人:唐一林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亞玲        會計機構負責人:唐才學

  合併現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編制單位: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審計類型:未經審計

  公司負責人:唐一林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亞玲        會計機構負責人:唐才學

  (三) 2024年起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或準則解釋等涉及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的財務報表

  □適用     √不適用

  特此公告

  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4月26日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續督導報告書

  上市公司: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泉集團」、「公司」或「發行人」)

  保薦人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

  保薦代表人姓名:黃野                                聯繫電話:18653195250

  保薦代表人姓名:田凱                                                     聯繫電話:18769700363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覈准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1]2349號)覈准,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於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證券作為聖泉集團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於2023年1月9日與公司簽訂保薦協議,自簽署保薦協議之日起,承接原保薦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證券」)尚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持續督導》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證券履行持續督導職責,自中信證券承接持續督導工作之日至本持續督導報告書出具日,中信證券對聖泉集團的持續督導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持續督導工作概述

  1、保薦人制定了持續督導工作制度,制定了相應的工作計劃,明確了現場檢查的工作要求。

  2、保薦人已與公司簽訂保薦協議,該協議已明確了雙方在持續督導期間的權利義務,並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

  3、本持續督導期間,保薦人通過與公司的日常溝通、現場回訪等方式開展持續督導工作,並於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4、本持續督導期間,保薦人根據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續督導職責,具體內容包括:

  (1)查閲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等公司治理制度、三會會議材料;

  (2)查閲公司財務管理、會計覈算和內部審計等內部控制制度,查閲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等文件;

  (3)查閲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明細及相關內部審議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閲會計師出具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關於2023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發行人資金情況的專項報告;

  (4)查閲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募集資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決策程序文件、募集資金專户銀行對賬單、募集資金使用明細賬、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會計師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對大額募集資金支付進行憑證抽查、實地查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現場,瞭解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使用進度;

  (5)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訪談;

  (6)對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公開信息查詢;

  (7)查詢公司公告的各項承諾並覈查承諾履行情況;

  (8)通過公開網絡檢索、輿情監控等方式關注與發行人相關的媒體報道情況。

  二、保薦人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審閲的情況

  本持續督導期間,保薦人對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了事前或事后審閲,查閲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內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傳遞、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情況,查閲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等,並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訪談。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基於前述保薦人開展的持續督導工作,本持續督導期間,保薦人未發現公司發生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重要事項。

  四、其他事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保薦人將繼續就相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履行持續督導義務。

  保薦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黃野                       田凱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605589          證券簡稱:聖泉集團         公告編號:2024-037

  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經營數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行業信息披露:第十三號——化工》的要求,現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經營數據披露如下:

  一、 主要產品的產量、銷量及收入實現情況

  注:上表中酚醛樹脂數據不包含電子化學品,下同。

  二、主要產品和原材料的價格變動情況

  (一)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產品價格變動情況

  (二)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原材料價格變動情況

  以上經營數據來自公司內部統計,僅為投資者及時瞭解公司生產經營概況之用,未對公司未來經營情況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預測或保證,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4月27日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