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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大動作!事關恆大審計

2024-04-20 14:35

中國基金報 安曼
事關恆大審計的普華永道「舉報信」事件又有新進展!
4月19日,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以下簡稱會財局)發佈公告稱,將對前段時間流傳的「普華永道審計恆大失敗舉報信」內容展開調查。當發現有任何失當行為或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的情況,會財局將毫不猶豫對涉事的事務所及個人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一起來看詳情:
涉及四大指控
香港會財局展開調查
近日,一則「是誰把普華永道帶入恆大這個火坑」的匿名信在網絡流傳。
4月16日,普華永道官方公眾號對此迴應稱,該匿名信含有有關普華永道及部分合夥人的不實信息,相關言論與事實明顯相悖,嚴重侵害了普華永道的商業聲譽和合法權利,造成了惡劣影響。普華永道已經就該信的發佈和傳播向有關執法部門報案,並保留追究捏造、散佈和傳播不實信息者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會財局在4月19日的公告中表示,他們注意到一份舉報信流傳並獲媒體廣泛報道。該舉報信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即普華永道香港,以下統稱普華永道)的質量管理系統,以及對中國恆大集團進行的審計素質的潛在缺失表達嚴重擔憂。
主要包括四大指控:
1、未能建立及維持有效的質量監控制度,以確保審計素質以及遵守專業準則和適用的法律及法規要求;
2、向中國恆大集團提供審計及其他專業服務時,未能遵守有關客户承接及維持客户關係的專業準則;
3、未能分配適當人員負責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系統的關鍵職位,有可能損害事務所的監控職能;
4、未能對中國恆大集團的審計執行適當的審計程序。
香港會財局表示,鑑於上述指控的嚴重性,爲了保障投資大眾及對上市實體進行審計所涉及的更廣泛的公眾利益,及維護公眾對會計專業誠信的信心,會財局有責任展開調查。
兩年虛增收入超5600億元
恆大地產被罰
今年3月18日,恆大地產發佈公告稱,恆大地產及相關責任人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4〕36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責令恆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的罰款。
《事先告知書》顯示,恆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公告還指出針對恆大地產2019年度報告和2020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恆大地產時任董事長許家印全面管理恆大地產各項業務,授意其他人員虛增恆大地產年報業績,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上述違法行為。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實際統籌管理恆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11年收取近3億元審計費
年報顯示,2010-2020年恆大的審計費用分別為969.9萬元、1557萬元、1790萬元、1491萬元、1600萬元、2000萬元、2600萬元、3200萬元、3800萬元、4400萬元、5400萬元,共計收取審計費用2.88億元,恆大物業和恆大汽車未計入其中。
關於審計機構違規,《證券法》已有明確的責任認定。《證券法》第163條規定,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等出具審計報告如果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 應當與委託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其沒有過錯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國新辦就強監管防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舉行發佈會。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指出,財務造假觸碰的是資本市場的底線, 必須堅決打擊。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增強合力,構建打擊財務造假的綜合懲防體系,明確對長期系統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造假的策劃者、協助者將嚴肅追責打擊。
編輯:艦長
審覈: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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