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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12:35
中新經緯3月13日電 據浙江證監局網站13日消息,因未按照承諾支付業績補償款,*ST嘉凱控股股東深圳市華建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建控股)被警示。
2023年5月11日,*ST嘉凱披露華建控股出具的《關於擬履行業績補償承諾以支持上市公司發展的告知函》。華建控股作為*ST嘉凱控股股東,承諾擬於2023年12月31日前,根據上海曼荼園、南京嘉業國際城兩個業績補償項目銷售完成后的實際利潤數與前期資產重組時盈利預測數的差額,以現金按照原協議承諾約定的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如業績補償項目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銷售完畢,華建控股將基於2023年6月30日時點業績補償項目的實際利潤數與盈利預測數的差額,於2023年12月31日前以現金按照原協議承諾約定的方式對嘉凱城進行補償;待剩余部分銷售完成后,如經測算整體應補償金額大於已補償金額,華建控股將按照原協議承諾約定的方式對剩余差額部分進行補足。
浙江證監局指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業績補償項目未能銷售完畢,且業績補償項目基於2023年6月30日時點的實際利潤數小於盈利預測數。華建控股至今未按照承諾,向嘉凱城支付業績補償款,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的情況。
華建控股上述行為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華建控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另外,*ST嘉凱已被終止掛牌。公司2023年7月27日公告顯示,公司被終止上市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7月21日,被摘牌日期為2023年7月28日。(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