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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9:14
智通財經APP訊,阜豐集團(00546)公佈,就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山東阜豐發酵有限公司(原告)就侵犯黃原膠生產商業祕密對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梅花)、梅花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梅花生物)及張偉(新疆梅花、梅花生物及張偉統稱「被告」)提起的法律訴訟,原告稱,張偉於 2012年初從原告處離職后,將其於原告處工作期間掌握的黃原膠商業生產技術知識泄露予新疆梅花及梅花生物。原告於2014年對被告侵犯黃原膠生產商業祕密提起民事訴訟。
經過法院的多次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於 2024年1月9日作出(其中包括)以下終審判決:被告必須停止侵犯原告涉案黃原膠生產商業祕密的行為,包括不得披露、使用及允許他人使用涉案黃原膠生產商業祕密;及責令被告於法院終審判決之日(即2024年1月9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500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原告正在考慮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命令。原告正在尋求其中國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以採取適當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