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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05:00
12月19日,香港特區政府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細節,包括申請資格準則、獲許投資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申請居留權規定、以及外來人士置業印花税的「先免后徵」安排等。
政府早前於施政報告公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最低投資門檻為3000萬港元,今日進一步公佈申請人須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以及投入300萬港元於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以支持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重點行業發展。
此外,香港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宣佈提供機制以暫免外來人才在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税及新住宅印花税(即「先免后徵」安排」)。香港特區政府將修訂法例,將「先免后徵」安排適用於「新計劃」的獲批申請人。
在「新計劃」下,香港投資推廣署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淨資產及投資要求,香港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香港政府的目標是在2024年年中正式推出「新計劃」和接受申請。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細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