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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訂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00:00

  證券代碼:688370  證券簡稱:叢麟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4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

  《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訂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3年12月8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和制定及修訂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關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訂情況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範運作(2023年8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對《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作出相應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

  注:相關章節、條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號根據上述內容做相應調整。

  除上述修訂內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條款保持不變。以上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其他人士辦理后續變更登記、章程備案等相關事宜。待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公司將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及章程備案等法律手續,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覈準的內容爲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將於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及修訂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關情況

  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規範運作,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範運作(2023年8月修訂)》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修訂及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體明細如下表:

  ■

  上述擬修訂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第1-3項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修訂后的部分制度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370  證券簡稱:叢麟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2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會、

  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叢麟科技」)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開展董事會、監事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現將本次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相關候選人提名情況公告如下:

  一、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公司於2023年12月8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及《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獨立董事對上述兩項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審查,董事會同意提名宋樂平先生、朱龍德先生、邢建南先生、TSECHIWAI(謝志偉)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李若山先生、何品晶先生、劉建國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候選人李若山先生、何品晶先生、劉建國先生均已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中李若山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上述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採用累積投票制分別選舉四名非獨立董事和三名獨立董事。其中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覈無異議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公司於2023年12月8日召開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同意提名楊麗、張翼為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上述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本次選舉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上述非職工代表監事將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一名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説明

  上述董事、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對董事、監事任職資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未滿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均能夠勝任獨立董事的職責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相關要求。

  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換屆事項前,仍由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在任職期間勤勉、盡責,為促進公司規範運作和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對各位董事、監事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2月11日

  一、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宋樂平先生,196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同濟大學環境工程學院環境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擔任安徽省安慶市化工研究所研究實習員;1993年4月至1997年11月擔任合肥工業大學土木工程系給排水工程教研室助理研究員;1997年11月至1999年7月擔任同濟大學污染控制與資源化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副研究員;2003年1月至2011年12月曆任上海亞同環保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2015年12月至今擔任上海天漢董事;2017年7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董事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樂平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朱龍德先生、邢建南先生構成一致行動關係。宋樂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中信證券叢麟環保員工參與科創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272股,與其一致行動人朱龍德先生、邢建南先生通過上海濟旭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萬顓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建陽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滄海嘉祺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厚誼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計控制公司45.38%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宋樂平先生與其他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朱龍德先生,1956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1975年11月至1997年10月任職於上海吳涇化工總廠;1997年5月至1999年7月擔任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團龍涇工貿有限公司總經理;1999年7月至2007年1月擔任上海明華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2000年7月至2019年3月擔任上海潔申實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擔任上海天漢董事;2017年7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董事;2019年9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總經理兼總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龍德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宋樂平先生、邢建南先生構成一致行動關係。朱龍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中信證券叢麟環保員工參與科創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272股,與其一致行動人宋樂平先生、邢建南先生通過上海濟旭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萬顓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建陽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滄海嘉祺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厚誼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計控制公司45.38%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朱龍德先生與其他持股 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邢建南先生,196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上海工業大學環境工程專業,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國家註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國家註冊二級建造師。1988年9月至1994年6月任職於靜安區燃料公司;1996年1月至2015年12月擔任上海工大科技園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年8月至2019年8月擔任恩磁環境執行董事;2003年4月至2020年12月擔任上海恩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擔任叢麟有限監事;2018年8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董事;2019年9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執行總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建南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與宋樂平先生、朱龍德先生構成一致行動關係。邢建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中信證券叢麟環保員工參與科創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272股,與其一致行動人宋樂平先生、朱龍德先生通過上海濟旭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萬顓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建陽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滄海嘉祺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上海厚誼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計控制公司45.38%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邢建南先生與其他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TSECHIWAI(謝志偉)先生,1967年出生,中國香港籍,畢業於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專業,本科學歷,中國香港執業會計師(CPA)、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FCCA)、英國特許會計師公會會員(ACA-ICAEW)、中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AHKICPA)。謝先生曾任中國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08178.HK)執行董事、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01918.HK)獨立非執行董事、格菱控股有限公司(01318.HK)獨立非執行董事、華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2277.HK)獨立非執行董事、創建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1609.HK)獨立非執行董事、惠陶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8238.HK)獨立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環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0646.HK)獨立非執行董事、建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8196.HK)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0年5月至今擔任叢麟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謝志偉先生通過金俊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24,471,200股,持股比例為17.69%。除上述情形外,謝志偉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二、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李若山先生,194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現任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李先生於2001年獲上交所頒發的「中國十佳獨立董事」稱號。李若山先生畢業於廈門大學會計系,是中國第一位審計學博士學位獲得者,曾先后留學比利時魯汶大學、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等知名學府,曾任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會計系副主任、經濟學院副院長,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會計系主任及金融系主任,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諮詢專家,現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目前李若山先生還擔任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000088.SZ)獨立董事、春秋航空(601021.SH)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叢麟科技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若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何品晶先生,1962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同濟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曾獲法國國立橋路學校(ENPC)博士后,出任美國中佛羅里達大學高級訪問學者。現任同濟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濟大學固體廢物處理與資源化研究所所長、國家環境保護危險廢物鑑別與風險控制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目前何品晶先生還擔任寶武集團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廈門市政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叢麟科技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品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劉建國先生,1972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清華大學輻射防護及環境保護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2001年8月至2013年12月擔任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學院)副研究員;2013年12月至今擔任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現擔任勁旅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1230.SZ)獨立董事、中蘭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54.SZ)獨立董事、叢麟科技獨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劉建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三、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

  楊麗女士,1972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四川大學精細化工專業,本科學歷。1995年10月至1999年4月任職於東北製藥集團沈陽抗生素廠;1999年8月至2005年4月擔任內蒙古精圖科技信息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2005 年10月至2007年6月擔任北京世紀華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經理;2008年2月至2016年8月擔任優藝亞太(北京)有限公司運營總監、中國區副總裁;2017年7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風險控制中心總監;現任叢麟科技風險控制中心總監、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楊麗女士通過上海厚誼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股份72,020股,持股比例為0.05%。除上述情形外,楊麗女士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張翼先生,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上海金融高等專科學校會計專業,大專學歷。1996年10月至2008年1月擔任上海新科通用熱縮材料廠出納、會計、財務科長;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擔任能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成本覈算主管;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擔任上海三之星精密機械有限公司財務主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擔任高柏(中國)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15年7月至今擔任叢麟有限、叢麟科技財務經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翼先生通過上海厚誼環保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股份26,650股,持股比例為0.02%。除上述情形外,張翼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記錄,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688370         證券簡稱:叢麟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3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於2023年12月1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給全體監事。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劉紅照先生主持,應參加會議監事3人,實際參加會議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以投票表決方式,一致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一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與會監事審議,同意提名楊麗、張翼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與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二屆監事會,自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關於提名楊麗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2)《關於提名張翼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2)。

  特此公告。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370    證券簡稱:叢麟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5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採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3年12月26日14點00分

  召開地點:上海市閔行區閔虹路80號3樓多功能廳2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3年12月2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户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户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範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徵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説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公司將在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5、議案6

  4、涉及關聯股東迴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迴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説明。

  (二)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複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爲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五)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股票賬户卡原件;自然人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委託人股票賬户卡原件和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格式詳見附件)和受託人身份證原件。

  2、企業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身份證明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股票賬户卡原件;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股票賬户卡原件、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格式詳見附件)。

  3、異地股東可在規定時間內以電子郵件(ir@cn-conglin.com)、信函的方式辦理參會登記,電子郵件、信函以抵達公司的時間爲準,在電子郵件、來信上須寫明股東姓名、股東賬户、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並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出席會議時需攜帶原件,須在登記時間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送達登記地點,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來信請寄:上海市閔行區閔虹路166弄3號2808室,叢麟科技董祕辦公室收,電話:021-60713846,郵編:201100(信函上請註明「叢麟科技股東大會」字樣)。

  (二)現場登記時間: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現場登記地點:上海市閔行區閔虹路166弄3號2808室

  六、其他事項

  (一) 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費自理。

  (二)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場。

  (三) 會議聯繫方式

  聯繫人:徐女士

  聯繫電話:021-60713846

  電子郵件:ir@cn-conglin.com

  聯繫地址:上海市閔行區閔虹路166弄3號2808室

  特此公告。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權委託書

  附件2: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説明

  附件1: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

  上海叢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6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持普通股數:

  委託人持優先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户號:

  ■

  委託人簽名(蓋章):         受託人簽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           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委託人應在委託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對於委託人在本授權委託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附件2: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説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於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於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採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採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於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於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願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