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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江南水務及董祕被監管警示: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未及時信披

2023-07-25 18:19

  中新經緯7月25日電 上交所網站25日披露關於對江南水務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來源:上交所網站

來源:上交所網站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江南水務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披露義務的違規行為。

  根據公司於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江南水務關於追認關聯交易事項的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江南水務市政工程江陰有限公司於2022年6月22日與江陰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江陰澄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路建設)簽訂施工合同。

  根據合同內容,該全資子公司向澄路建設提供工程施工服務,澄路建設需支付相應價款1.5億元。澄路建設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江陰市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關聯法人,公司向其提供工程施工服務構成關聯交易,涉及金額1.5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4.55%。但公司未及時就前述關聯交易事項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迟至2023年4月26日才召開董事會對上述關聯交易予以補充追認並對外披露。

  另外,江南水務還存在投資基金進展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披露義務。

  根據公司於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江南水務關於延長平潭興證鑫澤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投資期的公告》,2018年4月19日,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以自有資金12000萬元與合夥人共同投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平潭興證鑫澤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興證鑫澤基金),投資期為3年,退出期為2年。

  上述投資基金於2019年4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工作,即投資期為2019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7日。但公司未在投資基金項目到期后及時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並披露相關進展,直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延期公告稱,由於部分已投項目暫未退出,公司擬延長投資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退出期順延至2025年12月31日,並於2023年4月26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該項議案。

  上交所指出,江南水務關聯交易和對外投資事項未及時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祕書宋立人作為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有關規定,對江南水務及時任董事會祕書宋立人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顯示,江南水務主營業務為自來水製售;自來水排水及相關水處理業務,同時經營工程業務和污水處理業務。自來水業務方面,江南水務擁有小灣、肖山、澄西3座地面水廠,設計產能分別為30萬噸/日、60萬噸/日、20萬噸/日,江陰市政府同意授予該公司供水特許經營權,期限為30年。工程業務方面,公司業務範圍主要在江陰市,目前主要有自來水管道安裝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市政雨污水管網工程等。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江陰市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業績方面,2023年一季度,江南水務實現營收2.94億元,同比增9.0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0.74億元,同比增28.24%。

  二級市場上,江南水務今年以來走勢波動明顯,該股年初從不足7元走高,並在4月末短暫站上9元關口,隨后震盪走低。截至7月25日收盤,該股回落至6.46元,總市值60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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