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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8:43
轉自:中國金融新聞網
將對商業銀行產生重大影響的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來了!
為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銀保監會會同人民銀行開展《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資本辦法》)的修訂工作,形成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並於2月18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資本辦法》實施十年來,在商業銀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優化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我國金融進一步對外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近年來,隨着經濟金融形勢和商業銀行業務模式的變化,《資本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一些新問題,有必要依據新情況進行調整。與此同時,巴塞爾委員會(BCBS)深入推進后危機時期監管改革,先后發佈了一系列審慎監管要求,作為全球資本監管最低標準,並將在未來逐一開展「監管一致性」(RCAP)評估,確保各成員實施的及時性、全面性、一致性。
基於這一背景,對《資本辦法》進行修訂有利於促進銀行持續提升風險計量精細化程度,引導銀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據瞭解,本次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要求銀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強化監督檢查,以及提高信息披露標準等方面。
多位銀行業人士表示,《徵求意見稿》構建了一個多重約束的審慎監管框架,強化了跨周期性,將更加有效地引導銀行統籌好當前和長遠、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對於促進銀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維護金融體系安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對三檔銀行實施差異化資本監管
我國銀行數量多、差別大,為提高監管匹配性,《徵求意見稿》擬在資本要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信息披露等要求上分類對待、區別處理,強調同質同類銀行之間的分析比較。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資本監管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複雜程度相匹配,是本次修訂的一項重要調整。
《徵求意見稿》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銀行間的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劃分爲三個檔次銀行,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劃爲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資產規模和跨境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小於100億元的商業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並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
根據《徵求意見稿》,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包括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應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計提儲備資本;以及在最低資本要求和儲備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除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外,系統重要性銀行還應當計提附加資本。
值得關注的是,附件23單獨明確了第三檔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具體來看,第三檔商業銀行不計算一級資本充足率,但應滿足最低資本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應不得低於7.5%;資本充足率應不得低於8.5%。第三檔商業銀行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可不計提儲備資本。
「相比現行《資本辦法》規定所有銀行實施統一的資本計量方法,《徵求意見稿》遵循監管匹配性原則,引入了差異化的監管標準,根據銀行資產規模、業務模式的不同,實施複雜程度不同的資本計量方法。」農業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田繼敏表示,這充分考慮了我國商業銀行眾多、風險管理水平不一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促進大中型銀行提高風險計量的精細化水平,同時也在不降低資本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適度減輕了小型銀行的資本計量負擔,更加契合小型銀行的業務實際。
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
《徵求意見稿》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模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總體上,增強標準法與高級方法的邏輯一致性,提高計量的敏感性。限制內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內部模型,降低內部模型的套利空間。」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其中,在信用風險方面,權重法重點優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如,針對房地產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依據房產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值比(LTV),設置多檔風險權重;限制內部評級法使用範圍,校準風險參數。
對此,田繼敏表示,在借鑑「巴III」信用風險新標準法的基礎上,《徵求意見稿》充分考慮我國實際,大幅修訂了信用風險權重法,主要包括調整了風險暴露分類以及細化了風險權重的檔次劃分,提高了計量的風險敏感性。同時,信用風險內評法規則進一步完善,有利於促進我國大型銀行進一步提升風險計量和管理能力。
信用風險權重法的調整還體現了加大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的監管取向。浦發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談到,《徵求意見稿》對原有一般公司類風險暴露下風險權重做出細化,鼓勵商業銀行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商業銀行投資地方債也是支持實體經濟的重要方式,《徵求意見稿》對商業銀行投資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給予較低的風險權重、相應的資本佔用也較低。另外,上調銀行同業債權風險權重將增加同業內資金流轉成本,引導資金轉向實體經濟。
建立差異化信息披露體系
《徵求意見稿》要求銀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時、充分地掌握客户風險變化,確保風險權重的適用性和審慎性。信用風險方面,要求建立並有效落實相應信用管理制度、流程和機制。例如,準確的風險暴露分類是計量前提,須明確劃分標準和認定流程;劃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分類、識別優質公司或「穿透」資管產品,須加強盡職調查和基礎信息審覈;對房地產風險暴露,只有滿足審慎審批標準和估值等要求,才認可其風險緩釋作用。市場風險方面,內模法計量以交易臺為基礎,要求銀行制定交易臺業務政策、細分和管理交易臺。操作風險方面,須建立健全損失數據收集標準、規則和流程,否則適用監管給定損失乘數係數。
此外,除了滿足差異化的資本要求和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商業銀行還應建立覆蓋各類風險信息的差異化信息披露體系。第一檔銀行要求披露全套報表,包括70張披露報表模板,詳細規定了披露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和質量控制等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數據顆粒度要求,提升風險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第二檔銀行適用簡化的披露要求,披露風險加權資產、資本構成、資本充足率、槓桿率等8張報表。第三檔銀行僅需披露資本充足率、資本構成等2張報表。
「《徵求意見稿》大幅提高了對銀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標準和要求,增強了風險信息透明度。」田繼敏表示,修訂后,銀行信息披露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信息披露報告格式、披露內容、披露頻率等方面的監管要求提高,有助於增進銀行與市場參與者的溝通交流,增強銀行合規經營的內生動力,形成自我約束和市場監督的雙效機制,推動商業銀行長期穩健發展。
新規施行后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將總體穩定
當前市場較為關注實施《徵求意見稿》后將對商業銀行產生怎樣的影響,以及商業銀行目前準備情況如何。
記者瞭解到,為給我國商業銀行預留充足的實施準備時間,並保持我國實施進度與國際成員基本同步,修訂后的《資本辦法》擬定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測算顯示,實施《徵求意見稿》后,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穩定,未出現大幅波動,單家銀行因資產類別差異導致資本充足率小幅變化,體現了差異化監管要求,符合預期。
從多家銀行透露的情況來看,《徵求意見稿》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總體積極正面,有利於促進商業銀行提高風險計量和應用水平,做實資本充足水平,增強風險抵禦能力,並且前期銀行已就此做好相關準備。
「前期農業銀行密切跟蹤國際國內監管規則改革動向,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新規實施測算和分析,在數據、模型和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做了充分準備,為實施新規打下了紮實基礎。」田繼敏表示,結合前期測算及同業交流情況,實施新規后,預計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水平將總體保持穩定。具體到農業銀行,預計風險加權資產可能有所下降,但總體來看有利於大型銀行準確計量風險、加強風險管理。
「過去幾年,中國銀行一直跟進並深入參與新規的修訂工作,並且提早謀劃,開展新規落地的實施準備工作。目前,信用風險權重法系統主體功能改造、市場風險FRTB 管理信息平臺、操作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損失數據及資本計量模塊已順利投產。」中國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史煒介紹説。
此外,浦發銀行方面也表示,該行已於2019年啟動「巴III」信用風險加權計量諮詢項目,2021年啟動「巴III」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計量系統實施項目,目前相關工作均已收尾。目前該行已對銀行前端業務系統進行調整,提高數據來源的穩定性和準確性,並通過手工及系統的定量測算,評估新規實施潛在影響,做好提前規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