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2-09-07 21:35
2021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深化QFLP和QDLP試點。支持QDLP試點機構投資境外私募基金和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債權、證券市場、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領域。
意見指出,支持境外知名資產管理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質。支持QDLP試點機構投資境外私募基金和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債權、證券市場、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領域。探索推動外資資產管理機構用一個主體開展QDLP、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WFOE PFM)等業務。鼓勵試點機構在本市設立全球或區域管理中心,開展跨境雙向投資管理。
日前,北京市政府副祕書長姜廣智在「2022全球PE論壇」上致辭時表示,北京歡迎外資私募基金在京申請QDLP、QFLP的試點,並將在資金額度、申報流程方面予以支持。
作為政策鼓勵支持的全球資產配置利器,究竟什麼是QDLP?發行QDLP產品需要經過哪些嚴格流程?外資管理人規模靠前的是哪些機構?
QDLP的前世今生
01 QDLP是什麼?
QDLP全稱是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簡稱「QDLP」) 。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制度,指獲得QDLP試點資格並獲批外匯額度的基金管理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QDLP基金並面向中國境內的合格投資者募集,將募集資金換匯后對境外一級、二級市場等標的進行投資的制度。簡單的理解,就是境內募集,境外投資。
02 QDLP的審批流程嚴格
目前,我國QDLP實行地方試點制度,目前全國十個地區為試點城市。以上海為例,每款QDLP產品需經QDLP聯席會議與產品評審委員會的雙重審覈,才能獲准發行,涉及上海市金融辦、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工商局、外匯局上海市分局等各個部門及全球大型知名資產管理公司高管。評審產品在募資、相關基金工商註冊、資金換匯對外投資與結匯返還等方面的操作是否合規,並對QDLP產品的信息披露、投資風險、淨值波動性等問題進行評估。對於申請的基金管理企業要求門檻較高,產品的合規性有一定保障。
03 QDLP近兩年發行數量明顯增加
根據萬得數據,截至2021年12月中旬,已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QDLP基金共計107只。近兩年發行數量明顯增加,2020年與2021年分別達到26只與37只。
QDLP外資管理人前三名分別是橡樹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路博邁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及瑞信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規模都在10億美元附近。當前外資 QDLP整體管理規模較小,其原因可能是QDLP 業務本身額度的限制、QDLP 牌照只能發行私募基金等。
截至 2021年5月31日,外資QDLP有36家外資完成備案(其中元盛和美盛已註銷資質)。18年備案最多,為緩解資本流出,外管局在 2016 年暫停發放 QDLP 額度,導致同年沒有QDLP主體完成備案。
04 QDLP、ODI、QDII三種不同方式的區別
QDLP之前,境外投資的主要方式包括ODI及QDII,但出於各種限制條件並未成為境內投資人境外投資私募基金的主要渠道,三者區別如下:
(諾亞CIO辦公室整理)
從投資範圍上看,QDLP範圍相對更廣泛;從審批流程上看,QDLP前置審批,聯席會議包括了地方商務、發改委及外匯管理等部門,在獲批一定額度后,在額度內可直接換匯出海投資,資金進出無須額外審批。而ODI需經過層層審批:獲得商務部和發改委的批准證書后,在實際資金出境時,銀行對於大額資金依舊需要提報外管局進行額度審批,整體審批時間難以把控。相較而言,QDLP是目前最高效合規的全球資產配置的方式。
結 語
近年來我國不斷探索跨境金融投資的模式,境內投資者配置海外資產的渠道不斷增多,形成了市場互通(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南向通、中日ETF互通等)、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LP/QDIE(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合格境內投資企業)、跨境理財通等多種跨境投資方式,從投資範圍上覆蓋了股票、債券、基金、股權等主要類型的金融資產。
從投資方式上,形成了直接投資(直投於境外的股票、理財產品,如港股通、跨境理財通)與間接投資(通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資於境外金融產品與資產,如QDII、QDLP等)兩種主要的投資模式。
QDLP既為國際資金管理機構提供了更多進入中國市場的契機,也為高淨值投資人提供了更豐富的境外投資的渠道。自2020年起國內加速審批了一批海外知名基金管理人的QDLP額度,目前為政策窗口期,隨着市場環境變化、金融監管趨勢,后續審批對於管理人的品牌、規模、產品要求將越來越高,或有一定收緊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