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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直播平臺涉捕殺、售賣珍稀野生動物視頻,律師:平臺未直接參與不構成刑罪

2022-08-04 13:55

近日,網紅主播「提子」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火爆網絡。據警方最新迴應,視頻中的鯊魚確係瀕危物種噬人鯊(又稱大白鯊),來源為福建沿海地區。專家表示,噬人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帶上岸或者銷售購買屬於違法行為。目前,涉案人員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網紅主播「提子」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截圖 網紅主播「提子」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截圖

而就在去年,某吃播博主錄製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併發至網上,后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依法刑拘。更早之前的2018年10月13日,青海西寧的網紅博主「哈凱哥」發佈視頻,數條魚在鍋內被烹煮。經辨認,視頻中被烹煮的食材為青海湖裸鯉,俗稱湟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年10月16日,經網友舉報,該「烹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湟魚」的視頻已下架。

而相比烹飪、食用野生動物,通過直播平臺售賣珍稀野生動物甚至是國家保護動物的案例同樣屢見不鮮。上游新聞通過查詢公開法律文書網站OPENLAW瞭解到,在涉及「直播平臺」與「保護動物」關鍵字的案件中,多個知名直播平臺名字出現在判決書中。

案例一:YY上叫賣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日期:2018-02-05 法院: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 案號:(2018)晉0109刑初22號

OPENLAW判決書截圖 OPENLAW判決書截圖

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譚某某1在未辦理相關許可手續的情況下,通過網上交易的方式收購黃金蟒1條、球蟒2條,后在YY上直播叫賣。2017年9月6日,民警在被告人譚某某1的住處將其查獲。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第一類涉案野生動物為球蟒,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第二類涉案野生動物為蟒(白化型),被列入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譚某某1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案例二:陌陌直播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日期:2019-11-14 法院:安徽省石臺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9)皖1722刑初75號

OPENLAW判決書截圖 OPENLAW判決書截圖

石臺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下旬期間,被告人沈某某1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為提升其在陌陌平臺上直播人氣,多次利用獵狗和通過安放鐵夾子等方式到七都鎮伍村村和七井村山場獵捕野生動物,部分獵捕過程在陌陌APP進行現場直播。在此期間,被告人沈某某1共獵獲野豬、豬獾、鼬獾等野生動物數只,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鷳一隻、勺雞二隻,其中,一隻白鷳及一隻勺雞被其放生,另一隻勺雞死亡后被其拿回家食用。結合被告人沈某某1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可以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沈某某1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案例三:通過微信虎牙兜售三有野生動物

日期:2019-10-31 法院: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9)皖0422刑初347號

OPENLAW判決書截圖 OPENLAW判決書截圖

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江某某1在禁獵區內且未經批准的情況下,用獸夾、彈弓等狩獵工具獵捕野生動物,現已查明的共計553只,其中斑鳩280只、雉雞12只、黑水雞4只、草兔25只、黃鼬30只、刺蝟14只,其他188只(現已無法確定物種)。同時,被告人江某某1還通過微信和虎牙直播視頻平臺等方式面向全國各地兜售其非法獵捕的野生動物。經鑑定,在江某某1獵捕並被送檢的動物及動物殘體中,珠頸斑鳩、黑水雞(紅骨頂)、雉雞(環頸雉)、草兔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國家三有野生動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人江某某1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二、被告人王俊麗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三、被告江某某1、王俊麗共同賠償因獵捕國家野生動物造成的資源損失116400元;被告江某某1、王俊麗就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行為在省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並經過本院審查。

案例四:在快手上傳捕獵白頸長尾雉視頻

日期:2018-11-07 法院: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8)湘1227刑初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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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11月初至2017年11月底期間,被告人張某某1在未獲得野生動物狩獵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禁獵期內,多次在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禾灘鎮禾灘村「謝拿」(侗語)山林中、禾灘鎮進蠶村青山組山林中和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東明村的山林中,採用設置吊腳套和放置鐵夾等方式捕獵野生動物,並將獵捕所得的野生動物拍攝視頻上傳至以自己手機號***********註冊的快手直播平臺上。經常德市惠林司法鑑定所鑑定:被告人張某某1非法狩獵和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為14個物種。其中,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頸長尾雉2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2只、勺雞1只,國家三有保護和湖南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灰胸竹雞12只、環頸雉1只、紫蕭鶇1只、斑胸勾嘴鶥2只、中華鷓鴣1只、中華竹鼠2頭、銀星竹鼠6頭、白腹巨鼠2頭、巖松鼠2頭、花面狸1頭、野豬2頭、不能確定物種及保護級別的動物共8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張某某1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在公開法律文書網站OPENLAW中,上述案例僅為直播平臺涉及非法售賣野生動物案件中的一部分,那麼在更多的相關案件中,為何並未看到對相關直播平臺的處罰措施?就此問題,上游新聞記者諮詢了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的聶煒昌律師,他在仔細閲讀了記者提供的相關案例后認為:「今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佈了《關於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年4月9日期施行),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對辦理這一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進行了解釋,並對多個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力度,因此這些主播直播銷售、捕獵、殺害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至於有關直播平臺為何沒有受到相應懲處的疑問,聶煒昌律師進行了解釋:「直播平臺只是給主播提供了一個視頻直播的渠道和平臺,平臺負責人和直播公司不一定知道主播會直播違法的內容,這中間平臺可能存在審覈不嚴、監管不力的問題,但平臺本身沒有參與出售瀕危野生動物,不一定是有銷售野生動物的故意,當然就不構成刑事犯罪。當然,對於直播平臺的審覈不嚴、監管不力,相關行政部門是可以按照《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行政法規等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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