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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上市漸成主流 港交所探索中概股迴歸新方式

2022-07-13 20:57

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隨着中美監管制度的修訂,更多中概股迴歸成為行業常態,在發行制度不斷優化的背景下,香港成為中概股迴歸的一個重要渠道。根據港交所公佈的數據,目前已有29只中概股以不同形式迴歸港股。

在中概股回港路徑中,二次上市為常用手段,不過今年資本市場卻出現了一種新方式,隨着越來越多中概股的迴歸,雙重上市也「漸成主流」。

7月12日,安永大中華區審計服務合夥人李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概股企業在中美兩地監管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雙重上市可以使企業在兩個市場的表現相對獨立,更能保持股東利益。

「對公司來説,雙重上市擴大了股東基礎,可以提高公司的全球影響力,這能夠使公司在其他證券市場上獲得更多融資,從而進一步將業務擴展到其他市場。」李康説。

所謂雙重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主要是指兩個資本市場均為第一上市地。以中概股為例,假設某隻中概股已在美國市場上市,目前該股想回歸國內,計劃在香港市場上市,按照雙重上市規則,其須按香港當地市場規則發行上市,遵守的規則也與在香港首次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司要求完全一致。

在該機制下,由於中美兩個市場股票無法跨市場流通,因此股價表現相對獨立。根據第三方機構不完全統計,2022年以來,知乎-W(2390.HK)、貝殼-W(2423.HK)、壹帳通金融(6638.HK)、塗鴉智能-W(2391.HK)等4家中概股都選擇了以雙重上市方式迴歸。

值得注意的是,7月13日名創優品(9896.HK)也掛牌上市,根據早前披露的信息,其也是選擇以雙重上市的方式迴歸。

記者瞭解到,早前,已在港股二次上市的嗶哩嗶哩-SW(9626.HK)、再鼎醫藥-B(9688.HK)也發佈公告稱,將自願轉換成雙重上市。

在市場人士看來,越來越多的中概股以雙重上市方式迴歸后,也讓港交所的股票發行機制備受關注。「從目前中概股迴歸情況看,港交所近兩年優化的發行制度,也為中概股迴歸提供了法律保障。」一位資本市場人士坦言。

記者查閲相關制度發現,2021年3月31日,港交所刊發了放寬海外發行人上市門檻的諮詢文件,隨后還就優化及簡化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的建議刊發諮詢總結。這些政策發佈后,一定程度上放寬了二次上市和雙重上市的企業資質。

制度修訂后,港交所對二次上市和雙重上市的門檻進行了下降,比如,不再限定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上市時的市值要求也由過去的「在符合資格的交易所(納斯達克、紐交所或者倫交所)上市滿2年,市值400億港元,或者市值為100億港元且最近1年營收超過10億港元」修訂為「在符合資格的交易所上市滿5年,市值超過30億港元或者上市滿2年,市值超過100億港元」。

其中,對於不同投票權的公司,制度規定后可以選擇直接雙重上市,此前這一規定是必須先二次上市,再轉為雙重上市。

李康對此解釋,相較而言,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是指公司在兩地上市相同類型的股票,通過國際託管行和證券經紀商,實現股份跨市場流通,這種方式主要以存託憑證(Depository Receipts,簡稱「DR」)的形式存在。

在這種發行方式下,需要先由銀行購買一定量的外國公司股票,之后把這些股票全部託管在銀行中,然后銀行再把擁有的股票進行打包,最后出售給代表着這一籃子股票的證券。

和二次上市相比,雙重上市則遵循着IPO上市規則要求,總體看上市要求更高。「整體看,雙重上市需要滿足上市兩地的監管要求,這和本地上市沒有太大區別,從市場接受度看,其更容易被國際投資者接受,同時也更易於符合A股市場監管納入港股通。」李康説。

在李康看來,目前雙重上市的兩個市場均為主要上市地,這意味着,即使某隻股票在一個交易所摘牌,也並不影響在另一交易所的上市地位,這更能保護股東利益。

受此影響,雙重上市也成為越來越多中概股迴歸的選擇,儘管雙重上市的合規成本和時間流程都較大,但擴大的股東基礎和持續的資金支持對公司經營似乎更重要。

「不僅如此,如果能加入港股通也是個很好的機會,預計未來部分已在港股二次上市的公司可能會主動轉換為雙重上市。」上市資本市場人士預測。

(編輯:郝成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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