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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08:06

危害行為①
兒童產品和服務存在虛假宣傳
案例:宣傳兒童飲料喝了能長高
2022年4月8日,台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對台州市椒江益童健康諮詢服務部虛假宣傳兒童特殊膳食的行為作出2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在其網絡店鋪銷售一款名稱為「兒康元γ-氨基丁酸複合運動營養飲品」的產品,宣傳「......讓孩子都有長高的機會」「促進內源性生長激素分泌」等內容。
該款飲品主要功能為補充兒童運動后身體代謝所需的營養素,L-賴氨酸作為食用香料添加,宣傳其「具有促進生長激素分泌等功能」並無科學依據,產品內添加了多種添加劑,當事人宣傳沒有添加劑,與事實不符。
提醒
不法商家往往利用家長過度注重孩子健康成長的心理進行違法銷售;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未經審批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這樣的虛假宣傳也涉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
危害行為②
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
案例:未成年人飲酒后鬥毆
經查明,湖州市吳興區某咖啡廳存在向多名未成年人銷售飲用酒的違法行為,且5名未成年人飲酒后在該經營場所發生鬥毆,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當事人還存在未取得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違法行為,即在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將購進的格蘭爵士威士忌與可樂按比例混合製作成所謂的「可樂桶」,並進行銷售。截至案發,當事人非法獲利8049元。
2022年3月23日,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8049元並罰款6.2萬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等行為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商家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屬於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法行為。
危害行為③
教育培訓亂收費及泄露個人信息
案例:高於政府定價多收取學費84萬余元
義烏市丹晨小學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歷教育普通中小學,其收費是列入政府定價內容的,義烏市發改委、義烏市教育局對當事人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學新生學費的收費標準定爲了4200元/學期至5000元/學期。
經查,當事人在2021年秋季學期對180名一年級新生錄取時統一收取學費9000元/學期,另對101名二至六年級學生收取學費6000元/學期。截至案發,當事人高於政府定價多收取學費84.94萬元。在調查期間,當事人主動將上述多收取的學費全部清退給學生家長。
2022年2月28日,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5.48萬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
家長應理性報班,要注意查看培訓機構的信譽資質。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
謹慎購課,避免一次性購買大量課程,以免課程上不完產生退費糾紛,或者因經營者倒閉或跑路造成財產損失;
保留憑證,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危害行為④
玩具、服飾等兒童用品假冒侵權
案例:小小鑰匙扣上的動漫侵權
2022年3月28日,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義烏市宇欣玩具廠生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玩具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4.96萬個侵犯註冊商標權玩具、罰沒10.3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購進侵犯米奇、HELLOKITTY、哆啦A夢等圖案商標的玩具5.56萬個,並將上述玩具加工成鑰匙扣掛件進行出售。截至案發,當事人已銷售鑰匙扣掛件6000個。當事人涉案違法經營額4.05萬元,違法所得1800元。
危害行為⑤
兒童食品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案例:奶茶半成品超範圍添加焦糖色
2022年5月18日,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嘉興市誠浩佳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糖漿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7500千克超範圍添加焦糖色(亞硫酸銨法)食品添加劑的黑糖糖漿半成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為品牌奶茶客户「一點點」生產了7500千克黑糖糖漿半成品,在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了食品添加劑焦糖色,貨值金額共計2.06萬元。
提醒
越是色彩鮮艷、味道誘人的食品對孩子來説越有吸引力。因此,注意不能過分追求外觀過於鮮艷、好看的兒童食品,警惕超量、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可能給孩子身體健康帶來的傷害。
危害行為⑥
固體飲料冒充「特醫奶粉」
案例:進口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查無國內註冊信息
2022年5月29日,温州市洞頭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温州市鹿城區某嬰幼兒用品店經營未註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行為作出罰沒款63.756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2021年1月27日至9月4日期間,當事人從某跨境電商平臺上購進「金裝紐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嬰兒配方粉」2300罐開展經營活動,涉案金額63.76萬元。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嬰兒配方粉,罐體未標註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號,當事人也無法提供上述產品在我國的註冊信息。
危害行為⑦
無底線營銷食品
案例:「辣眼睛」的糖果包裝袋
2022年4月28日,温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温州林通包裝有限公司印刷並銷售給旺興食品(漳州)有限公司的用於包裝棒棒糖、棉花糖等糖果的塑料包裝袋,標註有「特薄、七層呵護、少女系列衞生棉花糖」等文字以及有安全套、衞生巾等圖案,且內容低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
經查,當事人為旺興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印刷上述食品包裝袋共計110多萬個,貨值3.88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規定,2022年5月29日,温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沒款23.88萬元的行政處罰。
旺興食品(漳州)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已由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詳情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曝光·案例5)
提醒
未成年人往往缺乏足夠的辨識力,且好奇心強、喜歡模仿,如果缺乏正確的引導,很容易被誤導,影響身體健康、學業和社會交往。如發現有商家銷售此類商品,家長應及時舉報。
危害行為⑧
盲盒誘導未成年人過度消費
案例:贈品概率遠低於宣傳數
2022年4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泡泡瑪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於2022年1月19日在拱墅區一商場內泡泡瑪特自動售貨機顯示屏上展示有獎銷售活動海報,活動內容為「單筆消費購買2個商品有50%的概率掉落贈品,購買3個商品有75%的概率掉落贈品,購買4個及以上商品將100%掉落贈品」,但實際在售貨機內放置了10個贈品。
當事人在活動中未明確告知消費者該售貨機內可贈獎品的數量,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明確知曉該售貨機內贈品是否已贈罄。截至案發,上述自動售貨機在有獎銷售活動期間共銷售了497個盲盒,銷售總額為3.39萬元。
提醒
盲盒具有不確定性的本質,不能抱着投機或博彩心理購買。選擇信譽高、口碑好、售后服務完善的商家;
提高防護意識,注重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保護,不輕易點擊陌生鏈接購買盲盒;
充分了解銷售規則,下單前需仔細閲讀商品退換貨規則。關注售后服務政策,有疑慮及時諮詢客服;
留存商品銷售承諾(如隱藏款抽中概率説明、發貨時間等)、發票等購物票據等作為事后維權的憑證。
危害行為⑨
兒童產品存質量安全隱患
案例:兒童玩具增塑劑超標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對某電商平臺內商家銷售的「兒童戲水玩具」進行消費體驗,發現該兒童玩具不符合國家標準,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於2022年5月5日對涉案的9個網絡商家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迪澄玩具店等9個當事人在電商平臺開設店鋪,銷售「兒童戲水玩具」,所售玩具經檢驗,「領苯二甲酸酯」限量和「機械與物理性能」兩個項目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是質量不合格產品。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並要求平臺立即下架涉案的9款不合格玩具,同時依據《產品質量法》,擬依法對其中3個商家作出行政處罰,其余6個商家的違法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已向涉案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移送線索,追究其相應責任。
提醒
購買時仔細查看玩具外觀和質量情況;選擇3C認證產品;選擇適合兒童年齡的玩具;網購低價網紅玩具需謹慎。
危害行為⑩
食品中非法添加金銀箔粉
案例:用金箔裝飾蛋糕且無不得食用提示
2022年4月20日,龍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龍泉市小麥兜烘焙坊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1.29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於2020年11月24日從網絡店鋪購進裝飾金箔1瓶,夾碎后直接撒在蛋糕表層奶油上,且沒有不得食用表層裝飾金箔的消費提示。截至案發,當事人共製作銷售了25款含裝飾金箔的蛋糕,銷售額合計2880元,違法所得2880元。
提醒
金銀本身無營養成分,食用后還可能傷害人體健康。消費者不要被含金銀箔粉食品華麗的外表和虛假宣傳所迷惑,不跟風消費。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鄭鐵鋒
監製/何永鵬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