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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11:40
對於「1.1億元存款消失」一事,青島農商銀行迴應,相關報道內容嚴重失實,付款業務由其單位人員到櫃面辦理。該行同時強調,櫃麪人員付款操作嚴格遵循人民銀行相關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嘉莉寶公司還與匯入該筆1.1億款項的另一方,青島即墨區華山鎮政府平臺公司華航通達公司(下稱「華航通達公司」)因合同糾紛對簿公堂。
雷達財經注意到,在青島農商行之前,已有渤海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銀行卷入「存款消失」迷局。
青島農商陷存款消失「羅生門」
最新陷入「存款消失」風波的主角,是青島農商銀行。
據華夏時報,嘉莉寶公司是一家有20多年經營史的家俱企業,主營業務為家俱出口,巔峰時期年產值達6億元,實際控制人解本正曾經擔任過即墨區兩屆人大代表。
2017年11月初,嘉莉寶公司廠房所在地因打造汽車城而面臨徵收,當地鎮政府平臺公司華航通達公司對嘉莉寶公司的土地廠房等進行整體性徵收,並商定補償價格為1.7億元。
2017年11月30日,華航通達公司將1.1億元打到嘉莉寶公司青島農村商業銀行即墨支行的賬户,轉賬摘要註明為「土地廠房購置款」。
但據解本正介紹,嘉莉寶公司財務無法處置該筆款項,U盾被銀行鎖死了。
而且,在嘉莉寶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1.1億元存款很快被瓜分,其中包括還貸款(2筆,約8500萬元)、付喬培滋款(1筆,1200萬元)、還興華典當款(1筆,400萬)、還建行貸款(1筆,500萬元)等。
實際上,2021年9月25日,上游新聞曾報道過該事件。報道指出,華航通達公司對嘉莉寶公司的土地廠房等徵收達成的是口頭協議,雙方在未簽訂收購協議的情況下,華航通達公司向嘉莉寶公司轉賬1.1億元。
不過,據華夏時報最新消息,對於青島農村商業銀行即墨支行的做法,解本正提出了諸多質疑。
對於付喬培滋1200萬元一事,解本正認可喬培滋確實是其債權人,但認為二者的債權債務關係,應由雙方直接處理,而不應該由銀行代為劃扣。
解本正表示,2018年后,喬培滋因民間借貸糾紛對嘉莉寶公司進行了起訴,最終經調解結案。即墨農商行2017年11月在司法程序啟動前,將本屬於嘉莉寶公司的資金轉給喬培滋,明顯侵權。
解本正也多次強調,他沒有簽字授權銀行進行受託支付,而銀行方面也從未向他出示過獲得授權的證據。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張雁峰律師表示,對於銀行擅自轉款到銀行自身以歸還貸的行為,要考慮在貸款時雙方所籤合同中是否存在相關抵銷、受託支付條款;對於將款項向銀行之外的第三人進行轉賬支付的行為,在沒有相關判決或司法機關執行介入的情況下,銀行直接將嘉莉寶公司賬户內的徵收補償款向第三人支付,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該公司的財產權。
4月28日,青島農商銀行在今日頭條官方賬號就此事發布聲明稱,個別媒體在多家平臺刊發《農商行的驚天操作,企業U盾被鎖,賬户內1.1億元被分精光》一文,報道內容嚴重失。
青島農商行表示,經調查,報道中所稱舉報人名下公司青島嘉莉寶家俱有限公司在我行辦理的付款業務,發生於2017年,均通過開具轉賬支票或填制電匯憑證並加蓋預留印鑑,填寫支付密碼后由其單位人員到我行櫃面辦理。
雷達財經注意到,近年來類似「存款消失」的事件並不在少數,去年渤海銀行、浦發銀行接連卷入「存款消失」迷局曾引發廣泛關注。就在今年3月份,又有工商銀行南寧分行逾2.5億元存款「不翼而飛」的話題衝上熱搜。
真假合同背后上演訴訟大戰
除了和青島農商行的「存款消失」糾紛,嘉莉寶公司還和存款相關的另一方華航通達公司對簿公堂。
天眼查披露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21年12月10日,華航通達公司(原告)訴請法院解除與嘉莉寶公司(被告)於2017年11月1日簽署的《轉讓合同》,判決嘉莉寶公司返還已支付的轉讓款1.1億元,並承擔利息、税費、違約金、訴訟費、保全費等數千萬元。
華航通達公司稱,2017年7月左右,原被告達成了要購買案涉房地產的意向,達成意向之后,原告的上級主管部門委託了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報告顯示案涉土地、房屋及構築物,還有一些樹木、園林總價款是1.17億元,其中有證2塊土地使用權及有證的房產大約是6300余萬元,被告自行添加的構築物、設施、園林約為4700余萬元。
按照華航通達公司的説法,爲了達到「税務籌劃」的目的,雙方先約定了一個6300萬元的合同來過户,剩下的4700余萬元另行籤合同,作為補償款給被告。
於是,雙方在2017年11月1日簽署了總價款為6300萬元的《轉讓合同》,另4700萬元,直至案發時,還未來得及簽訂補償合同。
但嘉莉寶公司卻認為,該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是原告單方作出,其中相關的評估內容並沒有與其協商,且該評估報告作出的涉案土地以及房產的價格明顯低於當時市場價格,因此不認可1.17億的評估價。
因此,嘉莉寶公司一方堅持認定,雙方對交易總價款的約定是1.7億元,沒有簽訂書面合同,6300萬的合同是爲了辦理交税,內容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從庭審的辯護過程來看,雖然雙方均認可合同約定的6300萬不是真實的交易數額,但雙方對該6300萬元以外的數額各執一詞,也均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雙方雖然主張對《轉讓合同》價款另有約定,但均未對合同的其他條款提出異議,表明其他合同條款雙方仍然繼續履行,而其他條款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
同時判決嘉莉寶公司按6300萬總價款為基數支付華航通達公司違約金1260萬元,對剩余4700萬元(1.1億元-6300萬元)部分支付利息。
據悉,嘉莉寶公司未能辦理過户手續,是因為其自身涉及多起債務糾紛,案涉土地及房產已被多輪查封,無法辦理過户手續。
據上游新聞前述報道,起初,雙方以1.7億元的價格達成徵收口頭協議,但華航通達公司將1.1億元打到嘉莉寶公司的賬户后,拒絕支付剩余的款項。
目前,嘉莉寶公司涉及多起執行案件,但未看到與華航通達公司的進一訴訟進展。
青農商行年初收4410萬元罰單
資料顯示,青農商行前身為青島市農村信用社,2019年3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截至4月29日收盤,青農商行股價為3.39元,總市值為188.3億元。
今年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青島監管局發佈了29張罰單,劍指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
罰單顯示,該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是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投資業務投后風險管控不到位、員工行為管控不力、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兑匯票、數據治理有效性缺失、流動性資金貸款被挪用、房地產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入非消費領域等。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青島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410萬元。
包括副行長賈承剛、王建華、丁明來等28人對青島農商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責任,其中,22人被警告,5人被給予警告並罰款合計人民幣66萬元,1人被終身禁業。
更早的去年10月,青農商行因房地產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青島銀保監局對該行及相關責任人出具了兩張罰單,罰款金額共計220萬元。
4月28日,青農商行披露2021年報。年報顯示,去年公司主營收入102.97億元,同比上升7.58%;歸母淨利潤30.66億元,同比上升3.58%。
其中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18.65億元,同比下降25.59%;單季度歸母淨利潤3.33億元,同比下降31.52%。
規模增長方面,截至2021年末,青農商行資產總額4304.38億元,較上年末增加5.81% 。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為2325.61億元,較上年末增加6.75%。吸收存款2688.23億元,較上年末增加7.23%。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1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1.74%,較上年末上升0.30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231.77%,較2020年末下降46.96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13.07%,較2020年末增加0.75個百分點。
同日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報顯示,2022年第一季度,該行實現營業收入24.91億元,同比下滑6.34%;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41億元,同比增長3.09%。
聯合資信在該行2021年跟蹤評級報告中稱,青島農商銀行房地產業及建築業貸款規模較大,整體貸款行業集中度較高,面臨一定的業務集中風險及政策風險。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雷達財經」(ID:leidacj),作者:李亦輝 編輯:深海,36氪經授權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