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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16:51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吳敏 北京報道
3月21日14時38分許,東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執行昆明——廣州任務時,在廣西梧州市上空失聯並墜毀。機上載有乘客123人、機組人員9人。
事故發生后,多地消防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參與搜救。民航局也啟動應急機制,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梧州市衞健委派出80多名醫護人員、36部救護車趕到現場,在現場設立救護點。廣西各地首批心理專家50余人正在陸續趕往現場。保險公司也在第一時間啟動重大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而保險業將在此次空難中承擔多大責任,空難乘客又將獲得哪些賠償等問題,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飛機失事對空難者家屬的心理打擊十分巨大,若保險公司能夠及時提供人文關懷,並積極進行經濟賠償,對於空難者家屬而言也是一種安慰。
失事飛機由中國人保首席承保 平安、太保參與共保
據瞭解,航空公司針對飛機本身,一般會投保的險種包括機身/零部件損失保險、機上人員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機身戰爭保險等。飛機機組人員以及乘客,涉及到的險種則主要包括航空意外險、壽險等。
於保險公司而言,空難的破壞性不亞於巨災。為分散風險,國內保險公司在承保航空公司有關業務時,往往會組成共保體,然后再通過再保險公司繼續對風險進行分散。
《華夏時報》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獲悉,經初步排查,上述失事飛機由中國人保首席承保,平安產險廣東分公司共保該飛機機身一切險及責任險,中國太保產險跟單承保中國民航聯合保險機隊航空保險,上述三家保險機構后續將實時跟進事故處理進展。
作為該飛機的首席承保人,中國人保昨日晚間發佈消息稱,事故發生后,中國人保集團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重大事故理賠應急機制。人保財險立即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和業務、理賠、支持等工作組,第一時間與民航總局、東航進行對接,緊急趕赴現場指導開展后續工作。
中國平安則成立了以集團副總經理為組長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應對此次事件,統籌開展應急處置、客户排查、理賠服務等各項工作。
本報記者從中國平安了解到,截至3月21日下午18點30分,中國平安共接到四起客户報案。其中,平安養老險接到兩起客户報案,平安產險、平安健康險各接到一起報案,目前具體信息正在覈實中。目前,中國平安旗下多家機構均第一時間啟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通多項應急服務舉措,並表示「無論是否公司客户,均可通過撥打其24小時服務熱線,聯繫客服人員獲得相關幫助」。
中國太保也已啟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旗下中國太保產、壽險會同雲南分支機構第一時間啟動機身險、團意險、航意險等相關險種覈查。中國太保表示,正與相關方面保持密切溝通,力爭在獲取乘客信息后,主動及時進一步排查、尋找客户。目前,該公司已開通綠色理賠通道,理賠調查人員24小時應急待命,緊急啟動7×24小時受理報案諮詢、主動排查客户信息、簡化理賠資料等五項應急服務舉措,竭盡全力做好事故后續的各項理賠服務工作。
此外,事故發生后,包括中國人壽新華保險、中華財險、北京人壽、泰康保險、大地保險、國聯人數、太平人壽、富德生命人壽、中郵人壽、珠江人壽、弘康人壽、合衆人壽等在內的超50余家保險公司已經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服務舉措。
各家保險公司應急機制的舉措不盡相同。但在具體措施層面,24小時受理報案、啟動理賠綠色通道、主動排查客户出險信息、無保單辦理賠、取消醫院限制、提供人文關懷服務等已經成為快速理賠的標配,各家保險公司也在儘可能提高賠付效率。
航司賠償上限40萬 保險賠付取決個人是否投保壽險意外險
據瞭解,此次失事的MU5735航班註冊號為B-1791,機型為波音737-800,機齡6年。而過去16年內,波音737-800飛機已經發生10次意外事故。上一次是土耳其飛馬航空2193號航班空難,2020年2月5日,土耳其飛馬航空一架從伊茲密爾飛往伊斯坦布爾的波音737-800客機,在降落時衝出跑道並斷成三截。機上183人中有3人遇難,179人受傷。
在此之前的2018年曾發生兩起事故。一次是土耳其飛馬航空8622號航班事故。2018年1月13日,土耳其飛馬航空8622號航班的波音737-800客機,在特拉布宗機場降落的過程中衝出跑道,飛機向左偏出跑道,墜入跑道旁的斜坡,險些衝進大海,3人受輕傷。
另一起是新幾內亞航空73號航班空難。2018年9月27日,新幾內亞航空73號航班一架從東京飛往莫爾茲比港的波音737-800客機在降落時墜入海中。儘管救援人員確認全機36名乘客全部安全,但巴布新幾內亞航空還是在次日發表聲明表示一人失蹤。2018年10月1日,失蹤乘客已經被找到並確認遇難。
公開資料顯示,波音737系列的平均價格在4.67億到6.76億人民幣之間,這意味着此次東航事故的共保體及其再保人僅機身本身的賠償金額就將達到數億元人民幣。
針對機上人員,根據2006年2月,原中國民航總局發佈的《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每名旅客的賠償限額僅為40萬元。而在這之前,人均賠償限額更低,僅為7萬元。
如,2000年武漢空難,每人賠償12.5萬元;2002年大連空難,每人賠償18.4萬-19.4萬元;2004年包頭空難,每人賠償21.1萬元。以上空難均在2006年以前,實際賠償金額均大於當時法定限額,因中國空難賠償標準參考經濟水平,即消費指數的變化。
對於機上人員而言,最終獲得的保險賠付金額更多還取決於自身投保的壽險、意外險等的保額。
例如2010年「8·24」伊春飛機墜毀事故的遇難人員中有27人在14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險,其中,有15人投保航意險,保額700萬元;12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額647萬元;16人投保其他壽險產品,保額140萬元,累計預計賠付1487萬元人民幣。據此計算,這27名遇難者人均將可獲得55.07萬保險賠償。再加上彼時國內航空運輸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上限40萬元,人均獲得賠償的上限可達到95萬元。
而與之時間相近的國外航空公司發生的空難賠償則更高。如2007年,肯尼亞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型客機在喀麥隆濱海省墜毀,機上114人全部遇難,其中,5名遇難中國公民每人獲賠金額約200萬人民幣;2009年,法航空難,每名遇難者家屬獲賠1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96萬元。其中一名中國人購買了人保壽險,獲賠960萬元的保險賠付。2014年,臺灣復興航空空難,每人賠償約合295萬人民幣;2014年,馬航MH370空難,每名中國乘客獲賠約合15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