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替父挪款1.03億 北斗嘉原董事長獲刑9年

2021-12-12 10:22

原標題:替父挪款1.03億 北斗嘉原董事長獲刑9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種昂 在被父親王巖安排到港股上市公司北斗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之前,名為東北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08197.HK,已退市,下稱:北斗嘉)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會主席(董事長)之后,王少巖以北斗嘉公司和北斗嘉控股子公司的名義,通過對外借款、偽造中草藥採購合同、偽造校車採購合同等方式「籌款」1.03億元,轉給父親王巖實際控制的其他公司使用。

至案發,這些資金中有超過6000萬元尚未歸還。

警方以王少巖涉嫌挪用資金罪就此立案,后經檢察院起訴,法院一審、二審諸環節。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三中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即王少巖犯挪用資金罪,處有期徒刑9年。

2021年12月4日,北京三中院公佈了這一裁定結果。

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王少巖案發,源於北斗嘉公司其他股東向警方報案所致。

由父安排 33歲王巖出任港股上市公司董事長

王少巖,1982年8月生,家住北京市海淀區。

北斗嘉公司曾公開披露他的簡歷稱,2005年,他獲得了美國西海岸大學(West Coast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學士學位;2007年,又獲得英國伯明翰大學(University of Birmingham)製造工程與管理碩士學位。

2007年至2014年,王少巖先后擔任北京世紀風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世紀風情公司)的項目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職務。

世紀風情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中興恆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曾名:中興恆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統稱:中興恆和投資),以及王少巖本人,都曾為世紀風情公司的控股股東。目前,世紀風情公司已被吊銷。

中興恆和投資公司則成立於2008年4月,註冊資本1.66億元,王少巖的父親王巖,持有其中96.54%的股份。

2014年,王少巖將世紀風情公司股權轉手,當年11月,又發起成立北京山石傳媒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山石傳媒)。

工商資料顯示,王少巖曾持有山石傳媒60%的股份,並曾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2015年8月,王少巖將山石傳媒股權轉讓,並改任該公司的監事,直至2017年3月。

2015年11月,時年33歲的王少巖,被提名為東北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北虎藥業)的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董事長)。次年1月,他正式獲任。  

東北虎藥業,即為北斗嘉公司的前身,成立於1998年11月,最初註冊于吉林省吉林省,

是一家「集藥品、保健品研發、生產、營銷於一體的醫藥工商企業」,其主業聚焦在「培植、加工和經銷林下參(即人蔘)及相關傳統中藥材」方面。

2002年,東北虎藥業在港股市場掛牌上市,股票代碼:8197。上市之后,東北虎藥業業績很不穩定,並曾數易股權。

2015年年底至2016年年初,也就是王少巖擔任東北虎藥業董事長的前后,北京寶盈創富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下稱:寶盈創富投資)成爲了東北虎藥業的主要股東。

寶盈創富投資成立於2015年8月。

事后司法材料顯示,根據證人證言,寶盈創富投資收購東北虎藥業之時,王少巖的父親王巖是寶盈創富投資公司名義上的股東。不過因為王巖在寶盈創富投資「成立的時候根本沒有出資,他是找別人借的錢,算做是他的出資,但是借他錢的人怕王巖不還錢,就讓一個叫林楚華的人持有王巖所佔的股份,等什麼時候王巖把借的錢還了,再把股東變更成王巖。但是直到現在王巖也沒有把錢還給人家,所以現在的股東還是林楚華。」

同時,「由於王巖負責洽談收購的事」,所以王巖「讓其子王少巖到北斗嘉公司(彼時為東北虎藥業,記者注)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工商資料顯示,林楚華持有寶盈創富投資29.70%的股份,他在證言中證實了上述情況:「寶盈創富投資成立的時候,本來是應該有王巖的股份的,但是王巖沒有實際出資,他是向別人借的錢,實際出資的人對王巖不信任,就讓我持有王巖那部分股份,等王巖的實際出資入到了公司,可以再把我的股份變更給王巖。現在王巖不是寶盈創富投資的股東,工商註冊的信息里也沒有他的名字,因為他沒有實際出資。」

司法材料顯示,王少巖在后來的供述中承認,「我在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任職也是王巖安排(的)。」

值得一提是的,在寶盈創富投資成為東北虎藥業的主要股東,王少巖擔任東北虎藥業董事長前后,東北虎藥業的股價在2015年8月至2016年初,離奇暴漲,股價從每股不到0.4港元,最高漲至2.6港元,漲幅超過5倍之多。

(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2002年上市至2018年停牌退市股價走勢圖,圖片來源:新浪網港股行情截圖)

(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2002年上市至2018年停牌退市股價走勢圖,圖片來源:新浪網港股行情截圖)

以公司之名對外借款 王少巖替父籌資

2016年12月27日,在王少巖擔任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董事長后一年左右,北斗嘉公司與北京海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海港投資)簽訂借款協議,向后者借款人民幣4500萬元。

海港投資時任董事長作證稱:他在2016年左右通過其他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巖,當時王巖自稱有軍人身份,且是「少將」,同時「還是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

王巖,1956年6月生。

2013年《運輸經理世界》雜誌曾刊載《北斗校車護航求學路—訪中興恆和投資集團董事局主席王巖》一文稱,王巖曾在警界、軍隊后勤部門任職。2003年至今,任中興恆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8年-至今兼任中興恆和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多個公開報道消息顯示,王巖以中興恆和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在2015年曾陪同國家發改委副部級領導到地方「調研指導」,並且他還到河北、廣西、山西、安徽等地,面見地市級地方大員,「共商合作建設」事宜。

廣西一位知情官員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我的直覺,中興恆和不靠譜。后來他們公司在我們政府大院旁邊立了塊廣告牌,就再無下文了。」

上述海港投資董事長的證詞還提到:

「2016年12月的時候,王巖説他兒子王少巖是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王少巖挪用了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4500萬元,想向我公司借4500萬元先把這筆賬給還上,等他們公司2017年1月3日審計完了就能把錢還給我公司。后來他還把王少巖叫到我辦公室,王少巖還裝得特可憐的樣子。我出於對王巖的過於信任,就同意了借錢給他們公司,而且王巖説就借15天,我還免了他們這15天的利息。因為王巖和王少巖當時找我借錢的時候説王少巖將4500萬元挪用到了北京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的帳户,如果要歸還這筆錢,還得從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的帳户再轉回到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所以王巖提出由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開具委託付款手續,讓我們公司直接把借款匯到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的帳户。我們公司當時經過律師確認,這麼付款沒有問題,就同意了王巖的要求。我們公司與北斗嘉公司除了這筆借款,沒有任何其他的往來,我們公司與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更是沒有任何業務和經濟往來。」

海港投資的一位財務人員在證詞中也提到:「王巖還以個人名義向我公司簽署了《擔保函》,意思就是如果東北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時償還借款,王巖個人償還我們公司這筆借款。」

工商資料顯示,北京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下稱:中興恆和商貿公司)成立於2014年5月,註冊資本100萬元。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中興恆和投資公司是中興恆和商貿公司的控股股東,王少巖一度兼任中興恆和商貿公司的董事。2016年7月1日之后,中興恆和投資公司退出,中興恆和商貿公司的股東,多次變更,股東均為自然人。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25日,股東為牛建平、趙雪玉、王忠;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30日,股東為趙雪玉、王忠。

2016年12月30日,也就是從海港投資借到4500萬元3天之后,中興恆和商貿公司股東再次變更為趙雪玉、龍彪二人。2019年12月11日迄今,股東又為王婉琳和龍彪。

經濟觀察網記者發現,上述這些自然人股東的姓名,反覆出現在與王巖有關的其他多家公司的股東或高管名單中。

對於這4500萬元的借款,北斗嘉公司(東北虎公司)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其他成員,甚至財務人員,表示事先都不知情。

王少巖事后的供述也説:

「當時是王巖打算跟海港投資公司借款,但是海港投資公司認為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實力不夠,提出找一家上市公司作為借款方,所以王巖讓我用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名義向海港投資公司借款。我就以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作為借款方替王巖向海港投資公司借款4500萬元,借款直接進入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的賬户內,這都是我父親王巖操作的。關於這筆借款,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沒有召開公司股東會議、沒有經過董事會同意、沒有會議記錄,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財務不知道這筆借款,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和海港投資公司平時沒有任何業務往來。這筆借款的用途我不知道,北京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中興恆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都是我父親王巖實際控制的公司。」

偽造中草藥、校車採購兩合同 繼續挪資

4500萬的借款,並不能滿足王巖的需求。

2016年至2017,王少巖又偽造了中草藥採購合同,讓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控股60%的子公司天津中合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中合盛),向中興恆和商貿公司支付了2000萬元的採購款。

司法材料中記錄的一位證人稱:

2016年10月24日,中合盛公司向中興恆和商貿公司支付了2000萬元採購款,但是沒有對應的合同,中合盛公司,也包括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要支付這筆錢。

2016年12月27日,中興恆和商貿公司不得不把這2000萬還給中合盛了。「因為再不還的話,中合盛公司2016年的賬就沒辦法平,中合盛的股東方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作為香港的上市公司就無法向監管機構和股民交待這件事,就是因為這些原因,王少巖必須想辦法先平了這筆賬」。

所以,王少巖就從中興恆和商貿公司支出了1750.34萬元的資金,用於償還之前借的2000萬元,余下的200多萬元,王少巖找了一些發票把賬給平了。

2017年1月10日,王少巖又用中合盛公司的名義跟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簽了一份合同,內容是中合盛公司向中興恆和商貿公司購買一批藥材,總價4000萬元。

中合盛公司先支付2000萬元預付款,但是中興恆和商貿公司一直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關的藥材產品。因為一直沒有供貨,所以王少巖又用兩家公司的名義簽了一份補充協議,約定延迟交貨日期到2018年1月10日。

到了2018年1月10日,中興恆和商貿公司仍然沒有交貨。直到同年3月29日,中興恆和商貿公司以還款的名義,退還給中合盛100萬元。

至案發,尚有1900萬元未歸還。

還有一筆是校車採購合同。

2017年1月20日,王少巖用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名義與山石傳媒、中和北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單位簽訂了一份校車購銷合同。

合同約定: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向山石傳媒支付人民幣3800萬元用於購買190輛揚子牌YZK666OXCAI校車,支付人民幣3000萬元購買校車監控系統,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將於2018年11月25日、12月25日到揚子客車廠提取車輛。

但是,在這個合同簽訂之前的2016年12月29日,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就開始向山石傳媒公司支付錢款,至2018年3月1日,累計向山石傳媒支付人民幣4392萬元。期間,山石傳媒也有部分陸續還款及發票衝減欠款。至案發,山石傳媒尚欠北斗嘉公司人民幣3440萬元。

有意思的是,揚子牌校車的生產廠家后來作證稱:他們從未聽説過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山石傳媒的名字,也從未接到過銷售190輛揚子牌YZK666OXCAI校車的訂單。而且,2017年1月之后,他們就根本沒有生產過揚子牌YZK666OXCAI校車,因為「此型號的車是國4型號,再生產車管所也不會給上牌」。

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擔任山石傳媒法定代表人的欒波的證詞稱:「我很早之前就認識王少巖,我於2015年至2018年在山石傳媒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我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因為2015年8月左右我和王少巖想一起成立一家公司做影視,但是在籌辦公司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小問題,所以就改用王少巖名下這家山石傳媒公司做影視,這樣我就成了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我之前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少巖,變更之后王少巖就成了公司的監事。我沒有見過北斗嘉公司提供的向山石傳媒公司付款4000余萬元的相關材料,也從來沒有見過校車購銷合同。我雖然是山石傳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我只是借用山石傳媒公司的殼,需要用這家公司的名義與一些網絡公司合作,山石傳媒的其他經營我都不管,這些事情都是王少巖負責。」

欒波還説,當時山石傳媒公司里有兩個王少巖安排的會計,公司的銀行賬户U盾都在會計手里,而山石傳媒的印章等物品也由王少巖控制。

王少巖是這樣解釋這個根本不存在的校車採購交易的:「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確實與山石傳媒公司簽過一份校車購銷合同,合同上寫的簽定日期是2017年1月10日,但是這份合同是后補的,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根本就沒有向山石傳媒購買過校車。這件事是在2016年底或2017年初,我父親王巖的中興恆和集團(即:中興恆和投資公司)需要用錢,就想讓我挪用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錢給中興恆和集團使用,但是如果我讓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直接把錢支付給中興恆和集團,那就形成了關聯交易,所以我父親就找了這家山石傳媒公司做為中轉,讓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把錢直接支付給山石傳媒公司。」

北斗嘉退市 父子雙雙失自由

王巖為什麼要兒子挪出這總計上億元的資金呢?

王巖在證詞中稱:2013年,他獲得了一張北斗衞星的運營牌照,負責北斗衞星在全國範圍內的平臺建設和大數據。「爲了開展這項事業我需要融資,就選定了東北虎藥業這個公司,我們當時花了1億元買下(東北虎藥業)公司作為海外上市的一個平臺,后將公司名稱改為北斗嘉公司。」

他還説:「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向海港投資公司借款4500萬,就是我向海港投資公司借的錢。當時因為我要註冊北斗融合通信有限公司(下稱:北斗融合公司),必須實繳5000萬的註冊資金,而我手里只有500萬,所以需要借款4500萬,當時海港投資也想進入我這個(北斗)項目,我就跟他借了4500萬作為註冊資本,后來北斗融合公司就成立了,而且這個公司現在運行得很好。我在北斗融合公司佔股67%,我找的我的戰友王建國擔任該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我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工商資料顯示,王巖所説的北斗融合公司,迟至2018年5月11日才正式成立,註冊資本5000萬元,註冊地位於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該公司成立之后,股權多次易手。王巖曾在該公司擔任監事長職務。

成立之后,北斗融合公司還對外投資有吉林省北斗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吉林合隆北斗康養小鎮有限公司、吉林省北斗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吉林省北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計劃涉足房產、能源、教育等領域。

彼時,北斗嘉公司對外的介紹里也稱,該公司將「圍繞北斗健康大數據建設健康養老服務生態圈、北斗大數據應用生態圈、中醫藥業務生態圈。公司充分發揮產業生態佈局,打造北斗科技小鎮,成為北斗大數據科技應用綜合體。」   

不過,成立不久,北斗融合公司即官司纏身,從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4次被各地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這些官司中,北斗融合公司被執行標的總金額1980.87萬元,未履行總額1978.11萬元,未履行率超過99%。

持有北斗融合公司67%股權的四平星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目前也已經註銷。

對於王少巖挪用的另外兩筆資金的情況,王巖在證詞里是這樣解釋的:「關於王少巖挪用天津中合盛公司公司2000萬給北京中興恆和商貿有限公司使用,這2000萬來回走流水,具體的我記不清了,但是最終還是由我安排使用了,使用的目的也是用於北斗衞星產業和中草藥產業。王少巖以購買中草藥和購買校車為名挪出的錢款我都用於運營我的北斗通訊衞星和教育產業了。因為香港聯交所那邊規定必須要兩年之后才能經營北斗嘉公司主業之外的其他業務,而我的目的就是要把錢套出來,把北斗衞星的資產裝進去,但是最終並沒有把資產裝進去。」

王巖還稱,「挪用這三筆錢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股東都知情,當時我們開會一起討論過這件事,公司的股東都知道我把錢挪出來是用於經營北斗衞星產業,因為當時買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這個殼的目的就是爲了裝北斗衞星產業。」

然而,根據北斗嘉公司的其他管理層人士和股東方證人的説法,他們是在2018年4月接到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問詢函,才知道王少巖對外借款幫助其父親籌資一事。

其中一位證人説:「2018年4月19日,我公司(即北斗嘉公司)接到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問詢函,得知2016年12月27日王少巖以公司的名義向海港投資公司借款4500萬元,經查我公司從未收到4500萬元。因為王少巖一直沒有歸還海港投資公司的這筆錢,然后海港投資公司就到香港證券交易所把我們公司給告了,現導致我公司在港交所股票停牌。這筆借款完全是王少巖和他父親王巖一手操縱的,他們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借款合同,並沒有經過公司的股東會和董事會同意,其他股東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另一位證人也稱:「王少巖以北斗嘉公司(東北虎藥業)的名義向海港投資公司借款4500萬元的事,我們股東根本就不知道,更談不上同意了。王少巖沒有及時歸還這筆借款,海港投資公司到香港證券交易所把我們北斗嘉公司給告了,港交所向我們公司問詢,我們才知道公司出了這件事。」

2018年4月27日,北斗嘉藥業發佈公告,披露了王少巖以公司之名向海港投資借款4500萬元,彼時尚有2550萬元未歸還一事。

北斗嘉藥業宣佈,該公司在此前一天,即4月26日舉行了董事會會議,暫停王少巖在董事會的職務,併成立特別調查組調查此事。

隨后,王少巖被免去了北斗嘉的董事、董事會主席等職務。

2018年8月21日,王少巖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刑拘。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王少巖案發,源於北斗嘉公司其他股東向警方報案所致。

同年9月14日,香港聯交所宣佈,因為北斗嘉藥業公司連續糟糕的經營業績表現,決定暫停北斗嘉藥業的股票交易。具體停牌時間從當年9月27日開始。

停牌前,北斗嘉每股股價0.118港元,相較2015年王巖、王少巖入主前后的最高股價2.6港元計算,已經跌去了95.46%。

聯交所還給出了一年的時間表,如果屆時北斗嘉的經營情況不能滿足監管要求,則將取消該公司的上市。

同年9月26日,北斗嘉公司公告披露,王少巖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時,「公安機關也將王少巖之父王巖列入調查範圍。」

近一年之后,即2019年8月21日,北斗嘉公司發佈《有關前任主席王少巖之父(王巖)被中國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公告稱:

「董事會留意到中國公安機關為確保王少巖先生刑事案件的順利進行,對王巖先生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前三季度,北斗嘉藥業的業績有一定的改善:營業收入6309.70萬人民幣,同比大增377.72%;股東應占虧損218.80萬元,虧損同比減少了86.60%。

北斗嘉藥業認為自己「已達成復牌條件」,因此向香港聯交所申請復牌。

但是,香港聯交所否決了這一申請。2019年11月15日,聯交所決定對北斗嘉藥業除牌。北斗嘉藥業隨后申請複覈未果。香港聯交所宣佈,從2020年3月18日起,正式取消北斗嘉的上市地位。

2021年6月8日,香港聯交所又宣佈,譴責已經退市的北斗嘉公司,以及王少巖等12位北斗嘉的曾任董事和4名監事。

刑事案件進展方面,2021年8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王少巖犯挪用資金罪,處有期徒刑9年,並責令退賠給被害單位北斗嘉藥業公司4146.66萬元,退賠天津中合盛公司1900萬元——這是王少巖通過三筆(借款)買賣,挪出1.03億元后,還有6046.66萬元一直未有歸還。

王少巖不服,提出上訴。

他提出的理由是:北斗嘉公司由其父親王巖實際控制經營,其擔任公司董事長亦是王巖安排,工作上受王巖管理;涉案錢款均是王巖借款,亦轉入王巖控制的公司,由王巖實際控制使用,他只是幫助履行借款手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系從犯,原判未考慮他在案件中的實際作用,對其量刑過重。

王少巖還表示,願意就北斗嘉公司所欠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20年1月17日,他名下一處住房,處置后獲得了1043.34萬元的資金用以還債。

不過,負責二審的北京市三中院認為,這1043.34萬元賣房款,是因為海港投資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后,法院強制拍賣了王少巖名下的房屋所得,並非王少巖的主動退賠。

同時,「王少巖利用擔任北斗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身份及職務便利,個人決定挪用本單位及控股子公司的資金供其父親王巖使用,屬於挪用資金罪的實行犯,且其違法實施的簽字、審批行為是導致公司財產損失的直接因素,依法不能認定其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至於王巖是否為北斗嘉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少巖是否聽命於王巖實施了挪用資金行為,均不影響王少巖行為性質認定及應承擔的主要責任。」

最終,北京市三中院駁回了王少巖的上訴,維持原判。

至於他的父親王巖,后續情況如何,則尚未可知。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