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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10:48
本文來自 微信公眾號「安信國際」,作者:羅璐Lilian。
根據媒體報道,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徵求《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各省能源局、發改委、各電網供公司等就2021年風電、光伏電站開發徵求意見。根據文件,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
主要內容
新能源新增裝機規模由省級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國家下達2021年度及「十四五」末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各省依據本身非水權重,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跨省區電力交易,確定本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新增併網及覈准規模。新能源消納引入保障性併網及市場化併網多元機制。保障性併網,落實非水權重所必須裝機,電網企業保障併網。保障性併網採用競爭性配置,以項目上網電價或同一業主在運補貼項目減補金額等為標準。優先鼓勵保障性併網規模與減補金額相掛鉤,原則上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保障性併網規模定向用於存在欠補的企業以減補獲得保障性併網資格。市場化併網指超出保障性消納規模仍有意願併網的項目,通過市場化方式落實新增併網消納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保障併網。
保障性併網採用競爭性配置。就納入保障性併網規模的項目展開競爭性配置,以項目上網電價或同一業主在運補貼項目減補金額等為標準進行。優先鼓勵保障性併網規模與減補金額相掛鉤,原則上各省應有不少於三分之一的保障性併網規模定向用於存在欠補的企業以減補獲得保障性併網資格。例如新能源發電運營商Y擁有存量補貼項目A,如果運營商Y要競爭2021年建設指標,一可以通過降低上網電價(低價上網),二是可以降低存量項目的補貼額度。某程度上是提高投資企業資金流動性,將拖欠的補貼置換為平價項目的新指標。
積極推動存量項目建設併網。對於存量項目納入保障性併網規模,明確併網時間限制。2018年底前核準但2020年仍未併網的在建陸上風電項目,列入2020年國家競價補貼清單但2021年上半年仍未併網的在建光伏發電項目,以及2019年和2020年覈準的競價風電項目和平價風電、光伏發電示範項目等存量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併網的均直接納入2021年保障性併網規模。2018年底前核準但2020年底前尚未併網的在建陸上風電項目、列入2020年國家競價補貼清單但2021年上半年仍未併網的在建光伏發電項目,如2021年底前仍不能併網的,不再納入后續年度保障性併網規模。我們預期2021年會出現一定的搶裝需求,利好產業鏈內企業年內業績表現。
對新能源消納提出更高要求。對於市場化併網項目,保障併網首先要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在落實抽水蓄能、儲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電化學儲能、可調節負荷等滿足新增併網消納條件。市場化併網方式中,明確提到了電化學儲能、火電調峰等的重要性。我們預期未來部分新建新能源電站會搭配一定儲能規模,根據部分地方政府政策及運營商反饋來看10%以內的儲能規模,目前相對合理。利好儲能相關企業
投資建議:我們認為對於存量項目要享受之前核定的上網電價及保障性上網規模,需要儘快完成在2021年內電站建成併網。我們預期2021年內有搶裝預期,對光伏及風電產業鏈企業年內業績釋放有促進作用。同時市場化併網需要搭配儲能等消納條件,促進儲能企業利潤增長。而新的併網消納方式預期降低新能源項目上網電價及增加額外成本,短期對電站開發運營企業有一定負面影響。我們看好中長期新能源行業發展,建議投資者關注光伏產業鏈企業,特別是部分供應偏緊張的子行業龍頭,如:信義光能(00968)、保利協鑫能源(03800)。
風險提示:新能源裝機規模低於預期;新能源電站開發成本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