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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6--銘霖控股:復牌指引

2020-10-29 19:00

原標題:01106--銘霖控股:復牌指引 來源:聯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INGLAMHOLDINGSLIMITED

銘霖控股有限公司

(前稱SinoHaijingHoldingsLimited中國海景控股有限公司)

(清盤中)

(於開曼羣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106)

復牌指引

本公告乃由銘霖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09 條及第 13.24 條以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 部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復牌指引

據該公告,本公司已接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以下復牌指引:

(a) 根據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核修訂;

(b) 針對本公司之清盤呈請(或清盤令,如有)已被撤回或被駁回,且任何清盤人的委任

已獲解除;及

(c) 於市場發放一切重要資訊,讓股東及投資者評估本公司之狀況。

新增復牌指引

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本公司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以下新增復牌指引:

(a) 證明其遵守上市規則第 13.24 條。

若情況有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可能修訂已提供的復牌指引及/或提供進一步的指引。

本公司會視乎適當情況發出進一步公告,將最新消息告知公眾。

代表

銘霖控股有限公司

(清盤中)

顧智心陳景偉

共同及各別清盤人不承擔個人責任

香港,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

根據 本公 司所 得資料 ,董 事會 成員 包括執 行 董事李 珍珍 女士 、王 欣先生 及韋 立移 先生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家輝先生。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