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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Wave Holdings與Aegis Capital達成3000萬美元ATM股權發行協議

2026-09-19 05:42

2026年9月18日,VisionWave Holdings,Inc. (the「公司」)與Aegis Capital Corp.簽訂了《市場發行銷售協議》(「ATM協議」),作為代理人(「代理人」),據此,公司可以不時通過代理人要約和出售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總發行價高達30,000,000美元(「股份」)。

股份的發售和出售將根據表格S-3上的貨架登記聲明和相關招股説明書進行(檔案編號333-297939)(「登記聲明」)由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SEC」)於2026年8月3日發佈,由SEC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於2026年9月1日修訂並宣佈生效(「證券法」),以及2026年9月18日向SEC提交的與股票發行相關的招股説明書補充。

根據ATM協議,代理人可以通過法律允許的任何被視為《證券法》第415條定義的「市場發售」的方法出售股份,包括直接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或任何其他現有交易市場進行的銷售,或直接向代理人出售普通股談判交易中的委託人,向或通過做市商或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法。代理商將根據公司的指示(包括公司可能施加的任何價格或規模限制或其他習慣參數或條件),不時採取與其正常交易和銷售慣例一致的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出售股份。

根據ATM協議的條款,在任何情況下,公司通過代理發行或出售的普通股股份數量或金額均不會超過(i)3000萬美元或(ii)根據S-3表格(包括一般指令I.B.6,如果適用)當時的貨架登記聲明容量允許出售的公司最高發行金額中較小者。

公司沒有義務根據ATM協議出售任何股份,代理人也沒有義務根據ATM協議按本金購買任何股份,除非代理人和公司在單獨協議中另有明確同意。無法保證公司將根據ATM協議出售任何股份,或者如果發生此類出售,也無法保證將出售的股份的價格或數量,或任何此類出售將發生的日期。根據ATM協議進行的發行將在以下兩種情況中較早者終止:(i)發行和出售受ATM協議約束的我們所有普通股股份,或(ii)ATM協議允許的終止。

公司將向代理人支付相當於每次出售股份總收益的2.0%的佣金率,並同意向代理人提供慣例賠償和出資權。除了定期盡職調查費用外,公司還將向代理人報銷與簽訂ATM協議相關的某些指定費用,包括與簽訂ATM協議所設想的交易相關的合理費用和其法律顧問費用,總計不超過37,500美元,加上代理商因此產生的任何附帶費用。ATM協議包含根據該協議出售股份的習慣陳述、保證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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