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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20:05
塞浦路斯利馬索爾,2026年7月27日(GLOBE NEWSWIRE)-- Robin Energy Ltd.(納斯達克:RBNE)(「Robin Energy」或「公司」)是一家在全球提供能源運輸服務的國際船舶擁有公司,今天宣佈完成其之前宣佈的750,000股普通股的承銷公開發行(「發行」)。在扣除承銷折扣、佣金和其他發行費用之前,Robin Energy的發行收益總額約為300萬美元。此外,Robin Energy還授予承銷商45天期權,以公開發行價格減去承銷折扣和佣金后購買最多54,380股額外普通股。
Maxim Group LLC擔任此次發行的唯一簿記經理。
Robin Energy打算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用於運營資金和一般企業用途。
此次發行是根據F-3表格(文件號:333-286726)的有效貨架登記聲明進行的,該聲明此前於2025年4月24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隨后由SEC於2025年4月28日宣佈生效。與此次發行相關並描述其條款的最終招股説明書補充説明書和隨附招股説明書已提交給SEC,並可在SEC網站www.example.com上獲取http://www.sec.gov。也可以聯繫Maxim Group LLC,地址:300 Park Avenue,16 th Floor,New York,NY 10022,收件人:辛迪加部門,或致電(212)895-3745或發送電子郵件至syndrome@Maximgrp.com。
本新聞稿不構成出售要約或購買要約這些證券,也不應在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出售這些證券,而在根據證券法註冊或獲得資格之前,此類要約、要約或出售屬於非法的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關於羅賓能源有限公司
Robin Energy是一家國際船舶擁有公司,在全球提供能源運輸服務。該公司的船隊由兩艘液化石油氣運輸船組成,在全球範圍內運輸石化氣體。
欲瞭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司網站www.robinenergy.com。我們網站上的信息不構成本新聞稿的一部分。
關於前瞻性陳述的警告聲明
本新聞稿中討論的事項可能構成前瞻性陳述。我們打算將此類前瞻性陳述納入《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第27 A節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經修訂)(「交易法」)第21 E節中前瞻性陳述的安全港條款。前瞻性陳述包括有關計劃、目標、目標、策略、未來事件或績效的陳述以及基本假設和其他陳述,這些陳述不包括歷史事實的陳述,包括與收益的預期用途有關的陳述。我們將這份與這項安全港立法相關的警告聲明納入其中。「相信」、「預期」、「打算」、「估計」、「預測」、「項目」、「計劃」、「潛在」、「將」、「可能」、「應該」、「預期」、「待定」和類似表達識別前瞻性陳述。
前瞻性陳述受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因為它們與事件有關,並取決於未來可能或可能不發生的情況和/或超出我們的控制或精確估計。此類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與發行收益的預期用途相關的不確定性,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20-F表格年度報告中「風險因素」項下討論的因素以及我們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這些文件可以在SEC網站www.example.com上免費獲取http://www.sec.gov。在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我們否認公開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陳述的任何意圖或義務,無論是由於新信息、未來事件還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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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關係Robin Energy Ltd.電子郵件:ir@robinener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