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美國最高法院駁回塔塔對商業祕密案1.68億美元賠償的質疑

2026-06-15 21:30

DXC Technology在達拉斯起訴塔塔后獲獎

塔塔稱根據美國商業祕密法,該裁決不合理

案件涉及人壽保險軟件商業祕密

布萊克·布里坦

華盛頓,6月15日(路透社)--美國最高法院周一駁回了印度塔塔諮詢服務公司(Tata Consultancy Services)TCS.NS的訴訟,該公司要求推翻DXC Technology DXC.N因涉嫌竊取與人壽保險軟件相關的商業祕密而向其贏得的1.68億美元賠償金。

下級法院維持了法官的決定,將總部位於弗吉尼亞州阿什本的DXC的賠償金定為56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和1.12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塔塔提出上訴。塔塔辯稱,根據美國有關商業祕密的法律,賠償金的裁決是不合理的。

DXC的前身Computer Sciences Corp(CSC)於20世紀90年代將其軟件授權給保險公司Transamerica。2019年,塔塔向達拉斯聯邦法院提起訴訟,稱塔塔僱傭了2,200名泛美員工,並利用他們對CSC軟件的訪問權限和對其專有信息的瞭解來建立一個具有競爭力的人壽保險平臺。

塔塔否認了這些指控,告訴法庭,有爭議的信息不是祕密,並辯稱它是合法訪問軟件的。

2023年,一個陪審團在一份諮詢裁決中決定,塔塔應該向DXC支付2.1億美元,因為它故意竊取了其商業機密。美國地區法官布蘭特利·斯塔爾(Brantley Starr)在2024年將擬議的賠償金減少到1.68億美元。總部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於2025年維持了斯塔爾的裁決。

美國有關商業祕密的法律允許金錢損害賠償,以解決原告因盜竊商業祕密而遭受的損失和被告從中獲得的「不當收益」。對DXC的裁決完全基於不當收益。

塔塔在一份文件中告訴最高法院,在沒有證明自己也遭受了實際損失的情況下,DXC不應該贏得不當致富損害賠償。塔塔還辯稱,懲罰性賠償金過高。

DXC迴應稱,「上訴法院對既定法律的受事實約束的適用沒有任何值得進一步審查的地方。"

(布萊克·布里坦報道;威爾·鄧納姆編輯)

((andrew. thomsonreuters.com; 332.219.1428 ; 646.407.9441手機;)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