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6
年
4
月
29
日,
龍資源
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擬
以重組安排計劃方式,將控股公司從以澳洲為註冊地的當前上市主體龍資源有限公司,變更為以香港為註冊地的龍金資源有限公司,同時后者擬以介紹方式於
香港主板上市。
公司主要在北歐地區從事黃金勘探、開採及加工。2024年收入0.73億
澳元,淨利潤0.13億
澳元,
毛利率29.11%
。2025年收入1.44億
澳元,淨利潤0.60億
澳元,毛利率
59.96%。
公司主要在北歐地區從事黃金勘探、開採及加工。
公司的目標是專注於發展在
其
於芬蘭Vammala及瑞典Svartliden的加工廠合理距離內的現有及新採礦資產。
當前
集團包括龍資源有限公司(「
當前
公司、即當前上市主體」)、母公司實體及其附屬公司。於該等附屬公司中,營運中實體為瑞典的Dragon Mining (Sweden) AB及芬蘭的Dragon MiningOy。
當前上市主體
為於
香港
主板上市的澳洲公司。
實施重組方案旨在使
當前集團
的控股公司所在地為香港而非澳洲。重組方案倘獲實施,將建立新的公司架構
。
倘計劃獲實施,
當前
公司(即當前上市主體)及其所有現有附屬公司將成為新控股公司的附屬公司,而新控股公司則將成為
當前
集團的最終控股公司。於重組方案完成后,新控股公司將控制及經營與
當前上市主體
相同之資產及業務,而
當前上市主體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將被撤銷,新控股公司則將取代
當前上市主體
於主板上市。
同時,
現有股東將於重組方案實施后實時擁有新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
除
當前
集團控股公司之註冊成立地點將從澳洲變更為香港外,計劃的實施將不會影響
當前
集團的
:
(i)財務狀況(惟將產生與實施重組方案相關的專業費用及開支除外,該等費用及開支將由新控股公司支付);
於2026年4月29日,
當前
上市主體宣佈,其已與新控股公司訂立計劃實施契據,據此,新控股公司將通過根據公司法第5.1部獲法院批准的重組安排計劃,成為所有已發行股份的持有人。
董事會建議以計劃方式將
當前集團
的控股公司由
當前上市主體
變更為新控股公司。於2026年4月29日,新控股公司以股東為受益人籤立一份平邊契據,據此,其承諾將提供計劃代價(即新控股公司股份),以向各計劃股東交付該代價,就不合資格海外股東而言,則根據計劃條款向銷售代理交付該代價,並承擔計劃賦予其的所有其他行動。
於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及預期於緊接重組方案完成前
,
當前集團簡化架構如下:
倘計劃未獲計劃會議上股東的要求大多數票批准,或雖於計劃會議上獲批准但未獲法院批准,則新控股公司將不會成為
當前
集團的控股實體,
當前上市主體
(於澳洲註冊成立)將繼續為
當前
集團的控股公司及上市實體,而計劃將不會進行。
股東將保留其於
當前上市主體
的現有權益,並將繼續享有持有
當前
公司投資的利益及承擔相關風險。
新控股公司根據公司條例於2024年11月28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於最后實際可行日期,新控股公司為
當前上市主體
之全資附屬公司
。
於計劃實施后,新控股公司將成為
當前
集團的最終控股公司,而
當前
集團將繼續經營其現有業務活動,且新控股公司的主要業務將為投資控股。
於計劃實施后,新控股公司的初步財務報表將為
當前
公司的歷史財務資料
。
收入分別約為澳元0.60億、0.73億、1.44億,2025年同比+97.47%;
毛利分別約為澳元0.06億、0.21億、0.86億,2025年同比+306.69%;
淨利分別約為澳元0.05億、0.13億、0.60億,2025年同比+367.85%;
毛利率分別約為9.83%、29.11%、59.96%;
淨利率分別約為8.58%、17.69%、41.9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賬上現金約
1.07
億
澳
元,應收賬款約
0.03
億
澳
元。2025年經營現金流約
0.73
億
澳
元。
新控股公司
的
董事會成員
中,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其中一名為替任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和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a) Daniel Broughton先生 — 首席財務官
(c) Neale Edwards先生 — 首席地質學家
(d) P?ivi Mikkonen女士 — 財務及行政總經理
(e) Petteri Tanner先生 — 運營總監
(f) Joshua Stewart先生 — F?boliden項目經理
(本文首發於活報告公眾號,ID:live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