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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12
本公告或其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任何要约或承诺的依据,亦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的依据。投资者不应认购或购买本公告中提及的任何股份。
2025年9月17日
多元化能源公司
(“多元化”或“公司”)
稳定前通知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James Watts (+1 (212) 205-7603))特此通知,下述稳定价格管理人及其关联公司可根据《市场滥用条例》(EU/596/2014)下的委员会授权条例 EU/2016/1052 稳定以下证券的发行,包括根据《2018 年欧盟(退出)法案》构成国内法一部分的规定)和金融行为监管局的规则。
证券: | |
发行人: | 多元化能源公司(简称“公司”) |
证券: | 每股面值为 0.20 英镑的普通股 |
国际识别号码: | GB00BQHP5P93 |
发售规模: | 5,713,353股普通股(不包括超额配售选择权) |
描述: | 在美国承销二次发行最多 5,713,353 股普通股 |
发售价: | 13.75美元 |
稳定: | |
稳定经理: | 瑞穗证券美国有限公司,地址:1271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New York 10020 |
稳定期预计开始日期: | 2025年9月17日 |
稳定期预计不迟于以下时间结束: | 2025 年 10 月 17 日(营业时间结束),即稳定期开始后 30 个日历日 |
超额配售机制的存在、最大规模和使用条件: | 稳定价格经办人可根据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超额配售证券,最高配售数量为 857,002 股普通股(最多占要约中普通股总数的 10%)。 |
稳定交易场所: | 所有稳定活动将在美国进行 |
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条款: | 就本要约而言,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任何代理人可(但无义务)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超额配售普通股或进行其他稳定价格交易,以将普通股的市价支撑至高于公开市场可能出现的水平。稳定价格经办人无须进行此类交易,且此类交易可在任何证券市场、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场所进行,并可在自证券最终价格充分公开披露之日起至配售日后30个历日内的任何时间进行。然而,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任何代理人并无义务进行稳定价格交易,亦不保证一定会进行稳定价格交易。此类稳定价格交易(如已开始)可随时终止,恕不另行通知。除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外,稳定价格经办人或其任何代理人均无意披露与要约有关的任何超额配售及╱或稳定价格交易的程度。 为使稳定价格经办人能够补足因任何超额配售及╱或其在稳定价格期间出售普通股而产生的淡仓,本公司已向稳定价格经办人授予一项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据此,稳定价格经办人可按要约价购买或促使购买者购买最多 857,002 股额外普通股(最多占要约中普通股总数的 10%(「超额配售股份」)。稳定价格经办人可于稳定价格期间的任何时间经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期间: | 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于稳定期内随时全部或部分行使。 |
致英国和欧盟投资者的重要通知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承销、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或处置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而在该等司法管辖区,此类要约或招揽属非法行为。任何人不得出于任何目的依赖本公告所载信息或其准确性、公平性或完整性。
本公告针对以下人士:(A) 如果身处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成员国”),则属于《招股说明书条例 (EU) 2017/1129》(经修订)第 2(e) 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以及 (B) 如果身处英国,则属于《欧盟条例》2017/1129(经修订)第 2(e) 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为该条例根据《2018 年欧盟(退出)法》构成保留的欧盟法律的一部分,他们是:(i) 在投资相关事务方面拥有专业经验的人士,符合《2000 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推广)令》(经修订)2005 年第 19(5) 条中“投资专业人士”的定义;或 (ii) 高净值法人团体、非法人协会和合伙企业或属于该命令第 49(2)(a) 至 (d) 条的高价值信托的受托人;或 (C) 是可以合法传达给的其他人员((B) 和 (C) 中提到的所有此类人员统称为“相关人员”)。本公告不得由以下人员采取行动或依赖:(i) 在英国,非相关人员不得采取行动或依赖;(ii) 在任何成员国,非合格投资者不得采取行动或依赖。本公告涉及的任何投资活动:(i) 在英国仅对相关人员开放,且仅可与相关人员接触;(ii) 在任何成员国,仅对合格投资者开放,且仅可与合格投资者接触。
本公告不得在澳大利亚或向澳大利亚任何司法管辖区直接或间接发布、出版或分发,否则将构成违反该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的行为。本公告的分发可能受到某些司法管辖区法律的限制,持有本公告所提及的任何文件或其他信息的人士应自行了解并遵守任何此类限制。任何不遵守这些限制的行为均可能构成违反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证券法的行为。
本公告不构成或构成向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任何人士发出的购买或认购证券或以其他方式投资证券的要约或邀请的一部分,在该等司法管辖区内,对任何人士发出此类要约或邀请属违法行为。
本文件所述证券不会在澳大利亚、日本或南非公开发行。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本文件所述证券不得在澳大利亚、日本或南非境内发行或出售,亦不得向澳大利亚、日本或南非的任何国民、居民或公民发行或出售,亦不得为其账户或利益发行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