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5-08-22 02:22
投資慧眼Insights --
「我的股票怎麼憑空沒了?」台中市的王先生最近遇上了件糟心事 —— 名下股票突然被強制變賣,找上門才知道,竟是自己忘了繳一筆欠稅,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盯上,股票成了 “抵債品”。
這事兒可不是例,要是欠稅還擺爛,你的存款、薪水甚至保單,都可能被稅務局 「盯上」。
一、欠稅不繳,這些財產都可能被 「強制執行」
很多人以為 “欠稅拖拖就過去”,但稅務局的執行力度遠超想像。只要稅單合法送達後,過了滯納期還沒繳,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像王先生的股票這類 “有價證券”,會被直接扣押變賣,賣來的錢先補本稅、滯納金,還要扣掉執行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 算下來,最後要掏的錢可比原本的稅額多一大截,完全是 “撿丟了西瓜”。
不隻股票,你的動產(如汽車、珠寶)、不動產(房子、土地)、銀行存款、每月薪水,甚至保單現金價值,都在強制執行的範圍內。也就是說,只要名下有值錢的東西,都可能被用來抵稅,別想著 「藏一藏」 就能躲過去。
二、滯納金怎麼算?這些繳稅期限別記錯
有人可能是 “忘了繳”,而不是 “故意欠”,但即便如此,滯納金也會悄悄 “漲” 起來。稅務局明文規定:
超過繳稅期限,每逾期 3 天,就按稅額加徵 1% 滯納金;
要是超 30 天還沒繳,不僅要加徵 10% 滯納金,還會直接被移送強制執行。
而且不同稅種的繳稅期限各有不同,記混了很容易逾期:
每年固定時段:4 月繳交使用牌照稅、5 月繳房稅、11 月繳地價稅;
短期期限:土地增值稅、契稅要在 30 天內繳,遺產稅、贈與稅給 2 個月時間;
像今年的所得稅,也有 2 個月的申報期,可別錯過時間節點。
三、真沒錢繳怎麼辦?別硬扛,有 「緩衝辦法」
要是真遇上財務困難,例如遭了天災、生了重病,實在繳不清稅款,別硬扛著逾期 —— 可以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延期或分期繳稅」。
只要符合資格(例如因天災、事變導致困難,或是經濟弱勢者),在規定納稅期間內填好申請書、附上相關證明,就能申請最長 3 年的緩衝期。就算錯過了申請時間,只要困難原因消失後 10 天內,也能申請 “恢復原狀”,同時補辦延期或分期申請。
能申請的稅目也很廣,包括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這些常見稅種,連滯納金、利息、罰鍰都能一起申請緩衝,關鍵是別 “擺爛” 不處理,主動溝通才能少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