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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0:10
上海,2025年8月1日(環球新聞)-- Smart Share Global Limited(納斯達克:EM)(「Energy Monster」或「公司」)是一家提供移動終端充電服務的消費科技公司,今天宣佈已達成最終協議和合並計劃與移動充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合併協議」)(「母公司」)、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Mobile Charging Investment Limited(「MidCo」)和MidCo的全資子公司Mobile Charging Merger Limited(「Merger Sub」)。根據合併協議並遵守其條款和條件,合併子公司將與公司合併並納入公司,公司繼續作為倖存公司併成為MidCo的全資子公司(「合併」),交易意味着公司的股權價值約為3.27億美元,其中公司將被投資者財團(「財團」)收購。
根據合併協議,在合併生效時(「有效時間」)、公司每股美國存托股份(各自為「ADS」),代表公司兩(2)股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A類股份」,連同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公司B類普通股,統稱為「股份」),在生效時間之前發行和發行,代表排除股份的ADS除外(定義見合併協議)以及該等ADS所代表的股份將被取消並不再存在,以換取獲得每份ADS 1.25美元現金無息的權利(減去ADS持有人應付的適用費用、收費和開支,以及該對價,「每ADS合併對價」),以及在生效時間之前發行和發行的每股股份,不包括排除股份、異議股份(定義見合併協議)和以ADS代表的股份,將被取消並不再存在,以換取每股0.625美元現金無息的權利(與Per ADS合併考慮一起稱為「合併考慮」)。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本公司現任高級職員、董事及僱員所持有的股份獎勵將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母公司合理釐定的其他權利或財產(如適用)兑現或以獎勵取代。
合併對價較ADS於2025年1月3日(即公司收到私有化提議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的收盤交易價溢價74.8%,較過去30和60個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分別溢價68.1%和70.1%。在公司收到私有化提案之前。合併對價比本新聞稿發佈前的最后一個交易日2025年7月31日公司ADS的收盤價溢價約8.7%。
該財團包括Trustar Mobile Charging Holdings Limited董事會主席蔡光遠先生(連同其附屬投資實體)(「董事會」)兼公司首席執行官、公司董事兼總裁徐培峰先生、公司首席營銷官張耀宇先生和Maria Yi Xin女士,公司董事兼首席財務官。
聯合體打算通過以下組合爲合併提供資金:(i)聯合體某些成員根據各自的股權承諾函提供的現金出資,(ii)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將提供的某些承諾定期貸款融資的收益,以及(iii)展期股東(定義見合併協議)的展期股權出資。
董事會根據董事會成立的獨立且公正董事委員會(「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批准了合併協議和合並,並決議建議公司股東投票授權和批准合併協議和合並。特別委員會在其獨立財務和法律顧問的協助下就合併協議的條款進行了談判。
此次合併目前預計將於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該合併須遵守慣例完成條件,其中包括(i)合併協議須經親自或委託代理出席公司股東特別大會的股東至少三分之二的贊成票授權和批准,(ii)異議股份的總額應低於生效時間之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5%,以及(iii)收到某些監管批准。截至本新聞稿發佈之日,財團成員和展期股東實際擁有股份,佔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發行和發行總股份所附帶投票權的約64%。如果完成,合併將導致該公司成為一家俬人控股公司,其美國存託憑證將不再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
克羅爾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其Duff & Phelps Opinions Practice運營)擔任特別委員會的財務顧問,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擔任特別委員會和公司、Maples和Calder的美國法律顧問(香港)LLP擔任開曼羣島特別委員會和公司的法律顧問,商務金融律師事務所擔任特別委員會和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
Davis Polk & Wardwell和Weil,Gotshal & Manges擔任該財團的美國法律顧問,Harney Westwood & Riegels擔任該財團的開曼羣島法律顧問,Haiwen & Partners擔任該財團的中國法律顧問。
有關合並的其他信息
公司將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有關合並的6-K表格的當前報告,其中將包括合併協議作為附件。敦促所有希望瞭解合併協議中擬議交易的詳細信息的各方審查這些文件,這些文件將在SEC網站(http://www.example.com)上提供。www.sec.gov
就合併而言,公司將準備並向股東郵寄一份委託書,其中將包括合併協議的副本。此外,就合併而言,公司和合並的某些參與者將準備並向公司股東郵寄附表13 E-3交易聲明,其中將包括公司的委託書(「附表13 E-3」)。這些文件將提交或提供給SEC。建議公司股東和其他投資者在提供時仔細閲讀這些材料和向SEC提交或提供的其他材料,因為它們將包含有關公司、合併和相關事項的重要信息。除了通過郵寄接收委託書和附表13 E-3外,股東還可以免費從SEC網站(http://www.example.com)獲取這些文件以及包含有關公司、合併和相關事項信息的其他文件。www.sec.gov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公司及其某些董事、執行官員以及其他管理層和員工可能被視為就合併和相關事宜向股東征求委託書的「參與者」。有關可能被視為委託書徵集「參與者」的個人或實體的信息將在委託書聲明和與合併和相關事項相關的附表13 E-3中列出,並向SEC提交或提供。有關此類潛在參與者利益的其他信息將包含在委託書和附表13 E-3以及向SEC提交或提供的其他相關文件中。
本公告既不是徵求委託書、購買要約,也不是徵求出售任何證券的要約,也不是在擬議合併進行時可能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任何委託書或其他材料的替代品。
關於Smart Share Global Limited
Smart Share Global Limited(納斯達克股票代碼:EM),即Energy Monster,是一家消費科技公司,其使命是為日常生活注入活力。該公司是中國領先的移動終端充電服務提供商,擁有廣泛的合作伙伴網絡,並由其自己的先進服務平臺提供支持。該公司通過其共享充電寶提供移動終端充電服務,共享充電寶放置在娛樂場所、餐廳、購物中心、酒店、交通樞紐和公共場所等活動場所。用户可以通過掃描Energy Monster櫥櫃上的二維碼來訪問該服務以釋放充電寶。截至2024年12月31日,該公司在中國2,200多個縣和縣級區的1,279,900個興趣點中擁有960萬個電力銀行。
安全港聲明
本新聞稿包含根據修訂后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21 E條和1995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的「安全港」條款做出的前瞻性陳述。這些前瞻性陳述可以通過「將」、「預期」、「預期」、「未來」、「打算」、「計劃」、「相信」、「估計」和類似陳述等術語來識別。Smart Share還可以在其提交給SEC的定期報告、提交給股東的年度報告、新聞稿和其他書面材料以及其高級官員、董事或員工向第三方做出的口頭聲明中做出書面或口頭前瞻性陳述。非歷史事實的陳述,包括有關Smart Share信念和期望的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涉及固有風險和不確定性。許多因素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任何前瞻性陳述中包含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因素:公司股東將如何在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不確定性;提出競爭要約的可能性;無法獲得融資的可能性;交易的各種成交條件可能無法得到滿足或豁免的可能性;與Smart Share行業相關的法律和法規;一般經濟和商業狀況;以及上述任何內容的基礎或相關的假設。有關這些和其他風險的更多信息包含在Smart Share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本公告和附件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截至本新聞稿發佈之日,Smart Share不承擔任何更新任何前瞻性陳述的義務,適用法律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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