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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德集團有限公司宣佈全面行使承銷商超額分配期權

2025-07-14 15:35

香港,2025年7月14日(環球新聞網)--格蘭德集團有限公司(「GRAN」或「公司」)(納斯達克:GRAN)是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金融服務提供商,主要通過其香港子公司Grande Capital Limited提供企業融資諮詢服務和IPO發起人服務,今天宣佈全面行使超額配股選擇權(「超額配股」)(「承銷商」)首次公開募股(「要約」)額外購買281,以每股5.00美元的公開發行價發行250股公司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並完成發行。

A類普通股於2025年7月1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開始交易,股票代碼為「GRAN」。

此次超額配股平倉的總收益為1,406,250美元,在扣除承銷折扣和其他發行費用之前,此次發行的總收益增加至約1,078萬美元。

該公司打算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用於加強企業融資諮詢業務、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建立股權資本市場服務和一般運營資金目的。

此次發行是在堅定承諾的基礎上進行的。國泰證券擔任此次發行的承銷商。Ortoli Rosenstadt LLP擔任該公司的美國證券顧問。Ogier擔任該公司英屬維爾京羣島法律顧問。Loong & Yeung和David Fong & Co.擔任該公司的香港法律顧問。WWC、PC擔任公司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就此次發行擔任承銷商的美國證券顧問。

此次發行是根據該公司先前提交的F-1表格(文件號:333-283705)註冊聲明進行的,該聲明隨后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2025年6月30日宣佈生效。此次發行僅通過招股説明書進行。與此次發行相關的最終招股説明書副本(如有)可從Cathay Securities,Inc.獲取:40 Wall St Suite 3600,New York,NY 10005,United States,注意:Shell Li,或通過電子郵件service@cathaysecurities.com或電話+1(855)939-3888,或通過SEC網站www.sec.gov。 在您投資之前,您應閲讀招股説明書和公司已或將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瞭解有關公司和發行的更多信息。本新聞稿僅供參考,不構成出售要約或購買要約任何證券的招攬,並且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轄區內不得出售這些證券,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轄區內,根據任何此類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註冊或資格之前,此類要約,招攬或出售將是非法的。

關於格蘭德集團有限公司

格蘭德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其香港子公司格蘭德資本有限公司是一家總部位於香港的金融服務提供商,主要從事提供企業融資諮詢服務和首次公開募股贊助服務。Grande Capital Limited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牌照,可在香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和第6類(就企業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欲瞭解更多信息,請訪問:https://grande-capital.com/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包括有關計劃、目標、目標、策略、未來事件或績效的陳述,以及基本假設和歷史事實陳述以外的其他陳述。當公司使用「可能」、「將」、「打算」、「應該」、「相信」、「期望」、「預計」、「項目」、「估計」等詞語或僅與歷史事項無關的類似表達時,它就是在做出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並不是未來業績的保證,並且涉及風險和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中討論的公司預期存在重大差異。這些聲明受到不確定性和風險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與市場狀況和按預期條款或完全完成首次公開發行有關的不確定性,以及向SEC提交的註冊聲明的「風險因素」部分中討論的其他因素。出於這些原因,我們警告投資者不要過度依賴本新聞稿中的任何前瞻性陳述。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討論了其他因素,這些文件可在www.sec.gov上查閲。公司沒有義務公開修改這些前瞻性陳述以反映本協議日期之后發生的事件或情況。

欲瞭解更多信息,請聯繫:

Grande Group Limited投資者關係聯繫人:Christensen Advisory Joanna grande.capital @ christensencomms.com電話:+86-10-5900-1548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