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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Energy Ltd.宣佈360萬美元註冊直接發行的定價

2025-06-25 13:00

塞浦路斯利馬索爾,2025年6月25日(環球新聞網)--羅賓能源有限公司(納斯達克股票代碼:RBNE)(「羅賓能源」或「公司」)是一家在全球提供能源運輸服務的國際船舶擁有公司,今天宣佈,已與多家機構投資者達成證券購買協議,以3.50美元的發行價購買1,020,000股普通股,總收益約為360萬美元(「發行」),扣除佣金和發行費用之前,以登記直接發行。

Maxim Group LLC擔任此次發行的獨家配售代理。

Robin Energy目前打算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用於運營資金和一般企業用途。此次發行預計將於2025年6月25日或前后完成(「完成日期」),但須滿足慣例完成條件。

此次發行是根據F-3表格(文件號:333-286726)中的有效貨架登記聲明進行的,該聲明之前已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隨后於2025年4月28日宣佈生效。公司將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與此次發行中發行的證券相關的招股説明書補充。如果有,與此次發行相關的招股説明書補充副本以及隨附的招股説明書可在SEC網站www.sec.gov上獲取,或聯繫Maxim Group LLC,地址:300 Park Avenue,16 th Floor,New York,NY 10022,收件人:辛迪加部門,或通過電子郵件syndicate@maximgrp.com或電話(212)895-3745獲取。

本新聞稿不構成出售要約或購買要約這些證券,也不應在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出售這些證券,而在根據證券法註冊或獲得資格之前,此類要約、要約或出售屬於非法的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關於羅賓能源有限公司

Robin Energy是一家國際船舶擁有公司,在全球提供能源運輸服務。羅賓目前擁有一艘靈便型油輪,在全球範圍內運輸石油產品。

欲瞭解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司網站www.robinenergy.com。我們網站上的信息不構成本新聞稿的一部分。

關於前瞻性陳述的警告聲明

本新聞稿中討論的事項可能構成前瞻性陳述。我們希望此類前瞻性陳述受到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第27 A條(「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經修訂)第21 E條(「交易法」)所載前瞻性陳述的安全港條款的涵蓋。前瞻性陳述包括有關計劃、目標、目標、策略、未來事件或績效的陳述以及基本假設和其他陳述,這些陳述不包括歷史事實的陳述,包括與發行的完成和時間以及收益的預期用途有關的陳述。我們將這份與這項安全港立法相關的警告聲明納入其中。「相信」、「預期」、「打算」、「估計」、「預測」、「項目」、「計劃」、「潛在」、「將」、「可能」、「應該」、「預期」、「待定」和類似表達識別前瞻性陳述。

前瞻性陳述受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因為它們與事件有關,並取決於未來可能或可能不發生的情況和/或超出我們的控制或精確估計。此類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與公司及其交易對手完成本文討論的交易能力相關的不確定性,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20-F表格年度報告中「風險因素」項下討論的因素以及我們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這些信息可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www.example.com上免費獲取http://www.sec.gov。除適用法律要求外,我們否認公開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陳述的任何意圖或義務,無論是由於新信息、未來事件還是其他原因。

聯繫方式

欲瞭解更多信息,請聯繫:

Petros Panagioplasty Robin Energy Ltd.電子郵件:ir@robinenergy.com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