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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已批准11月2日起债券通债券等可作非现金抵押品

2026-10-16 21:19

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监会已批准港交所(00388)旗下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及期货结算所,将于下月2日起,接纳透过债券通北向通持有的中国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统称债券通债券),以及中国财政部发行的境外发售的债券(财政部债券),作为合资格非现金抵押品,以履行保证金要求。

就财政部债券,公司持仓及客户持仓户口可使用该等债券作为抵押品;就债券通证券,公司持仓、独立个别客户及独立客户庄家户口可使用该等证券作为抵押品。

由下月2日起,非现金抵押品(包括中国国债)的融通费将由每年0.25%下调至0.15%,并按用以履行按金要求的非现金抵押品在应用相关扣减率后的价值计算。

本次优化进一步落实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及人民银行于7月7日公告的安排,接纳债券通债券作为香港衍生产品市场的合资格非现金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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