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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2:20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A股代码:601868,H股代码:03996)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经2026年6月修订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此次章程修订主要围绕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治理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其中公司总股本因定增A股而增至442.40亿股,A股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9.06%。
公告显示,中国能建此次章程修订的核心背景是公司于2026年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2号),公司成功发行25.49亿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股) | 占比 | 本次发行后(股) | 占比 |
|---|---|---|---|---|
| A股 | 32,428,727,636 | 77.78% | 34,977,747,243 | 79.06% |
| H股 | 9,262,436,000 | 22.22% | 9,262,436,000 | 20.94% |
| 总股本 | 41,691,163,636 | 100% | 44,240,183,243 | 100% |
此次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调整为人民币44,240,183,243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能建自2015年H股上市、2021年吸收合并葛洲坝实现A股上市以来的又一次重要股本变动,标志着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
章程修订内容还涉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根据最新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三分之一,外部董事人数应多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设置一名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这一治理架构设计旨在强化董事会独立性,提升决策科学性。
在股东权利与义务方面,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等多项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义务。
章程还对公司党委的设立及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经营宗旨与范围方面,中国能建将继续肩负"赋能美丽中国,建设美好世界"使命,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愿景,致力于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主力军。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等多个领域。
在利润分配政策上,章程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满足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此次章程修订充分体现了中国能建作为大型能源建设央企的治理特色和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股本结构的优化和治理机制的完善,中国能建在参与国家能源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有望为投资者带来更稳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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