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贵金罚决字〔2026〕19-24号

2026-06-22 18:19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金罚决字

〔2026〕19号

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截留保费

罚款15.4万元

贵州金融

监管局

2

蔡翼(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代理人)

贵金罚决字

〔2026〕20号

截留保费

警告并罚款

0.5万元

3

谢丽菊(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代理人)

贵金罚决字

〔2026〕21号

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

警告

4

吴兰平(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代理人)

贵金罚决字

〔2026〕22号

警告

5

刘正凤(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代理人)

贵金罚决字

〔2026〕23号

警告并罚款

0.4万元

6

贾鹏(时任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区拓直管部副经理)

贵金罚决字

〔2026〕24号

截留保费

警告并罚款

0.5万元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