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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香港艺人,被判入狱5个月,罚9.9万元

2026-06-09 14:45

80岁导演黄百鸣(原名黄栢鸣)在与第三方协商收购天马影视股份期间,指使妹妹买入该公司股票,被香港证监会正式起诉。

此前案件经审理,黄百鸣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裁判官高伟雄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时表示,虽然黄百鸣多年来为香港电影业作出不少贡献,其妹妹从中获取的实际利益也并不多,但黄百鸣身为天马影视股东,相关行为损害了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

同时,本案对其个人声誉、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均不构成减刑依据。最终法院判处黄百鸣入狱 5 个月,罚款 9.9 万余元,另需承担约 37.4 万元调查费用。目前黄百鸣已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官指对港电影业贡献非凡

法官宣判时表示,黄百鸣对香港电影业贡献突出,且年事已高、再次犯罪的概率极低,本案作案手法简单,其妹妹从中获利也有限。

但黄百鸣身为天马影视股东,在股份出售事宜上拥有绝对话语权,他的行为会打击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

法官补充道,能够接触内幕消息的人员大多具备良好背景,因此这一点不能作为减刑依据。辩方提出的黄百鸣因案件名誉受损、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等情况,也不属于可酌情减刑的特殊理由。

念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判监5个月

法官表示,这起内幕交易案调查周期漫长,需要调取、核查海量文件,还要约谈多名证人。

案件事发至今已有八年半,虽不存在不合理拖延,但黄百鸣历经二次拘捕、被正式起诉,长期受案件不确定性困扰,身心焦虑。考虑到他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最终判处其入狱5个月,罚款 9.9 万余元,另承担约37.4 万元调查费与诉讼费。

黄百鸣随后申请保释上诉获得批准,以 20 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结果。

被告人黄百鸣被控于2017年 8 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香港与上市公司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原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并掌握该公司内幕信息。

在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黄洁珍会买卖天马影视上市证券的情况下,指使、促成黄洁珍开展相关证券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黄百鸣出生于1946年4月,是香港导演、监制、编剧、演员,他从影多年,参与电影超过100部,包括喜剧《最佳拍档》《开心鬼》、《家有喜事》,动作片《叶问》,以及《赏金猎人》《反贪风暴2》等。

天马影视于2012年10月31日在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于2015年1月9日转往港交所主板上市。

在黄百鸣出售其在天马影视的控股权益后,该公司自2018年3月13日起改名为传递娱乐有限公司。目前传递娱乐为停牌状态,近一年股价已经下跌30%。

一审 林泽君

终审 | 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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