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伟俊集团控股(01013):原定分别于6月11日及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新证据传票聆讯与上诉通知聆讯予以取消

2026-06-03 16:51

智通财经APP讯,伟俊集团控股(01013)发布公告,经原告、本公司及第二被告同意,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6年6月1日颁令:除为执行本命令所需程序外,所有诉讼程序予以中止;针对判决书的上诉以及提交新证据申请的传票均予撤销;及原定分别于2026年6月11日及2026年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新证据传票聆讯与上诉通知聆讯予以取消。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