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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era与投资者达成股权购买融资协议,购买高达1亿美元的新发行股票

2026-05-26 20:56

2026年5月22日,Nocera,Inc. (the“公司”)签订股权购买融资协议(“EPFA”)与特定机构投资者合作(“投资者”),据此,公司有权但无义务在EPFA日期开始的24个月承诺期内不时向投资者发行和出售,最高为100,000美元,000公司普通股(“普通股”)新发行股份(“预付股份”)的总额,每股面值0.001美元,但须遵守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根据EPFA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可自行决定,不时发出预先通知(每项均为“预先通知”),指示投资者以某些商定的定价机制购买指定数量的预付股份。对于不启动预付款的每次预付款或非使用费没有强制性的最低金额,但是,每次请求的预付款不得超过最高预付金额(如EPFA中定义)。

EPFA包含双方的习惯陈述、保证、契约、结案条件和赔偿义务。除其他限制外,投资者在任何时候对普通股的所有权均限于已发行普通股的4.99%(“所有权限制”),这限制了投资者在至少提前六十一(61)天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增加至9.99%。此外,除非公司根据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纳斯达克”)的规则获得股东批准,否则根据EPFA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截至EPFA日期已发行普通股的19.99%(“交易所上限”)。

在额外发行限制期(定义见EPFA)内,投资者对公司的任何后续配股(定义见EPFA)拥有优先拒绝权,并且公司被禁止进行任何可变利率交易(定义见EPFA),在每种情况下均受习惯例外情况的限制。

EPFA将于以下日期最早终止:(i)EPFA日期24个月周年纪念日,(ii)投资者以总购买价等于全部承诺金额购买预付股份的日期,和(iii)公司对其两(2)个或更多连续财政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任何重大重述的日期,如EPFA中进一步描述的那样。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