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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7
来源 | 北极固废网
#北极星固废网 获悉,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内容共7章,其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是本标准的重点,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不同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氨等10项污染控制因子。
与国家标准限值比较,本标准全面收严了有组织废气常规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排放限值1小时均值排放限值为10mg/m³、24小时均值排放限值为8mg/m³。
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别设置适用于其他非危险废物掺烧量超过入炉物料总质量20%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低于20%掺烧量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其中适用于其他非危险废物掺烧量超过入炉物料总质量20%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1小时均值排放限值和24小时均值排放限值分别为60mg/m³和50mg/m³。低于20%掺烧量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排放限值分别为40mg/m³和30mg/m³。
氮氧化物排放限值1小时均值和24小时均值分别为100mg/m³、80mg/m³。
据《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8个,到2030年全省将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5个。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