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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完成章程修订 总股本调整为22.41亿股 强化治理机制建设

2026-04-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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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发布了《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对公司股本结构、治理机制、股东权利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性更新。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公司最新的股本变化情况,更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章程修订完成,青山纸业总股本已调整为2,240,826,747股(约22.41亿股),每股面额1元人民币。这一数据是公司历经多次股本变动后形成的最新股权结构,具体演变过程如下:

时间节点 事项 总股本变动
1997年6月 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 28,944万股
1999年7月 配股6371万股 35,315万股
2000年8月 每10股送2股转增8股 70,630万股
2006年12月 股权分置改革转增 88,486.8万股
2006年12月 资本公积金转增(10转2) 106,184.16万股
2016年9月 非公开发行71186.4405万股 177,370.6005万股
2019年5月 资本公积金转增(10转3) 230,581.7807万股
2024年6月 注销回购股份5256.276万股 225,325.5047万股
2025年6月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42.83万股 224,082.6747万股

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定位 章程第一章总则中新增"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表述,强调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修订后的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划分。董事会组成结构明确为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三、优化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章程细化了股东查阅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行使的具体程序,特别规定了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制度。针对控股股东行为,设置了"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时立即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申请司法冻结,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四、规范股份发行与转让 对公司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条件与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强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六种合法情形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处理方式。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设置了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并明确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五、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章程专设"通知和公告"章节,规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同时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秉承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在保证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详细规定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预期。

青山纸业表示,本次章程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作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企业,青山纸业主要从事纸浆、纸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筑材料等产品的销售业务。此次章程修订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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