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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变更48亿元募集资金用途 新签三方监管协议推进厦门电池基地建设

2026-04-03 22:20

4月3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50,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完成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将原计划投入"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的48亿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时代新能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公告显示,宁德时代于2022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4,487,011.32万元。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9日和2026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截至2026年2月28日"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尚未投入的48亿元募集资金(包含全部利息收入)转投至"时代新能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宁德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时代新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能")已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余额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8111301013101009318 公司 时代新能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5000117106672 公司 时代新能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5000776570012 时代新能 时代新能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0.00

根据协议约定,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资金可采用存单等合理存款方式存放,但不得设定质押或转让。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将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当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时,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人。

协议同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人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显示宁德时代在电池产能布局上的战略优化,厦门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的产能储备,以应对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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