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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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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且不超过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由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于2026年3月25日提议,经4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案核心要素如下: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预计回购金额 | 回购资金来源 |
|---|---|---|
| 2026年3月25日,董事长陈新先生提议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自有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回购用途 | 回购方式 | 回购股份数量(按上限价测算)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
| 7元/股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857万股~5,714万股 | 0.55%~1.10% |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在规定期限内未处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实际回购价格低于7元/股,回购股份数量将相应增加。
回购目的与资金实力支撑
物产中大表示,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股票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从财务数据看,公司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实施回购。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9.8亿元,归母净利润30.51亿元;按回购资金上限4亿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8%、0.98%,占比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股权结构与减持计划说明
公告披露,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回购后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17.12亿股,按回购下限2亿元、上限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2,857万股,占总股本0.55%;按回购上限4亿元测算,预计回购5,714万股,占总股本1.10%。
此外,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行为,且未来3个月、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公告同时提示三大风险:一是回购期限内股价可能持续超出7元/股上限,导致方案无法实施;二是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方案变更或终止;三是监管部门若出台新的回购规则,可能需调整方案条款。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披露进展。
物产中大董事会强调,本次回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市场分析认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通常被视为对自身价值的认可,有助于传递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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