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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凌源市法院裁定原告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撤诉

2026-04-03 09:13

2026年3月30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5)辽1382民初6178号,案由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为凌源市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3月30日,原告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撤诉,被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告撤诉终结诉讼。

以下是详细报道:

文书显示,本案原告为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院观点载明:“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诉讼权利的自行处分,经本院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案件结果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6,242元,减半收取8,121元,由原告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多预交的8,121元予以退还。文书未披露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的具体原因及案件相关背景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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