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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7100万元受让近视治疗核心专利 加码眼科管线布局

2026-04-0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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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68,简称“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简称“温医大眼视光医院”)及周翔天教授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以7100万元转让款及后续销售提成的方式,获得10项近视治疗核心专利及相关专有技术权益。此次交易标志着莎普爱思在眼科药物管线布局上迈出重要一步。

公告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为名称(含海外申请中译名)为“一种采用SPAS-26021治疗近视的方法”的10项核心专利及专有技术。根据协议,莎普爱思将获得该技术的全部转让权益,用于开发以SPAS-26021为活性成分的近视治疗药物,包括儿童近视治疗滴眼液等剂型,并负责后续的注册、生产及商业化全流程。

交易对价采用“首付款+开发里程碑+销售提成”的组合模式,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支付阶段 金额(万元,含税) 支付条件
首付款 800 协议生效且收到合规发票后支付
开发里程碑费用 6300 按产品开发进度分期支付,合计6300万元,每个里程碑事件首次触发时支付一次
销售提成 -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年销售额的2%(海外权益另行约定)

作为技术转让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医大眼视光医院将安排周翔天教授及其团队为莎普爱思提供无偿技术指导与咨询。同时,莎普爱思获得对方平台型知识产权的合作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相关技术支持,且该平台技术仅限用于本次合作产品的开发与商业化。

莎普爱思表示,本次交易旨在拓展眼科药品管线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标的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或司法纠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该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别提示了项目风险。合作产品需完成技术转移、药学研究及药品上市许可等多个环节,周期较长且存在技术结果不确定、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公司强调,本次合同签署对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温医大眼视光医院为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8.31亿元,主营业务涵盖眼科(眼视光专业)、医疗美容科等领域,在眼视光技术研发方面具有专业背景。交易对方周翔天教授为该技术的核心研发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专利受让是莎普爱思聚焦眼科主业的重要举措。业内分析认为,若相关产品研发成功并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近视治疗领域的产品线,对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但需警惕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审批不确定性高等行业共性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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